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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5-27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媒体报道的核心内容:媒体报道将公司大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原有资产、业务以及公司部分剥离资产描述为公司现有资产,并误判公司未来发展情况。 ●媒体报道所属产业属大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大显集团早已退出上述业务,与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同时涉及公司报道的产业资产公司业已剥离。 一、传闻简述 2015年3月19日,华讯财经、金融界等媒体网站发布了"大连证监局助推上市公司发展-五只股受益匪浅"的报道,报道中提到公司称:"大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520家国有大型企业和国家确定的CDMA手机19家定点企业之一,并与韩国泛泰株式会社合资成立大显泛泰通信公司,投资建设1000万部手机生产线。公司还是中国联通的战略合作伙伴。公司研制的CDMA/GSM双模双待C8000型商务手机已经正式上市,成为中国联通"世界风"业务定制手机。公司也是国家计委批准的全国唯一的电子枪金属零件及组件生产基地,拥有东芝、日立、飞利浦等系列彩色电子枪用金属零件等共7个系列28种产品。通过收购和资产置换,公司将置入沈阳建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和大连华信信托有限公司两块金融资产,未来将不断对金融、房地产、电子信息、新能源四大产业的产品结构和运行质量进行优化"。 二、澄清声明 首先CDMA业务是大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原有业务,现已退出上述业务,与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且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已完成国企改制,不再属于国有企业。同时,公司已将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及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详见公司临2010-12号、临2013-17号公告),公司不再持有上述股权。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7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31日开市起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1月9日、2015年1月16日、2015年1月23日、2015年1月30日、2015年2月6日、2015年2月13日、2015年2月27日、2015年3月6日、2015年3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上述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15-048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滕学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469,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的通知,滕学军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质押给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1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17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滕学军先生行使。 截至目前,滕学军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绍兴县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的通知,获悉亚太房地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9,5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6%)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用于借款担保。亚太房地产已于201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自2015年3月18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目前,亚太房地产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08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2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房地产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8,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7%。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5-008号 债券简称:12天士01 债券代码:122141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天士01”公司债券 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47 ●回售简称:天士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本次回售登记期: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0手,回售金额为0元 根据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自"天津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本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天士01,债券代码:122141)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即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 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2天士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0手,回售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 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集团")于2014年10月27日与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锦集团向中兵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1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于201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锦集团已于2015年3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编号:1503170001),华锦集团将其持有的7,1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给中兵投资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15年3月17日。本次转让完成后,华锦集团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4,239.8085万股,占总股本的46.4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兵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100万股,占总股本的4.44%。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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