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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宋城演艺”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5年2月5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宋城演艺"股票(代码:30014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0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宋城演艺"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1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新北洋”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3月3日《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新北洋"股票自2015年3月3日开市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0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北洋"股票(代码:00237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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