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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公司发展关键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形势和经营环境,全公司上下积极努力,全年围绕着“管理提升年”开展工作,着重进行优化组织架构与职能职责、制定体系文件、梳理业务流程、控风险与降成本、提高效率与提升服务满意率,各项经营业绩有所上升,取得了一定的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3.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2%;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7,687,939.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管理软件业务方面,在延续现有产品的服务于升级之外,在公司软件管控平台项目和企业管理咨询项目上取得了初步成功。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软件业务充分汇聚体系内各部门间的合力,在针对大型汽车制造业客户的软件管控项目推进过程中,通过公司多部门、多业务领域的专家通力合作,确保该项目的顺利进展。在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推动过程中,核心策划作用得以充分发挥,集中公司咨询专家在各业务领域的深度、广度方面的优势,在从业务咨询到竞品分析对比,从数据模型到技术规范形成了一套成熟、稳定的运营模式,为今后管理软件的销售、咨询、研发、实施和服务积累了宝贵经验。

  2、汽车电子业务方面,公司经过近两年的梳理和调整,报告期内确定了围绕汽车信息化产品及服务开展各项工作,确立了重点进行汽车信息化、低碳化、智能化三方面的研发及服务的发展目标,继续执行“抓两头控中间”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车联网中心在整车企业、公交、物流运输等企业和政府部门,已经卓有成效的开展了车联网产品及服务的业务,抢占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电子研发服务中心和电子检测中心,以面向企业提供整车及核心系统研发服务为主要任务,多多家整车厂、技术研发机构等单位开展了多项合作项目,促进了汽车电子团队与整车厂团队的融合,成功的打开了汽车电子业务在重点客户整车配套市场中的发展空间,为后续经营计划做好铺垫。

  3、集成服务与数据中心业务方面,持续挖掘客户需求,不断提高整体服务和运维能力,巩固公司在信息化基础建设业务中的核心支撑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扩大面向中国一汽各品牌整车客户服务和呼叫中心业务优势的同时,积极推进产品创新。数据中心部历时一年半的时间推出了“启明云”服务,并签下了吉林省图书馆等示范项目,迈出了“启明云”走向市场的第一步。集成服务业务在报告期内进行了业务单元内的机构调整,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当年实现收入和利润有较大的起色。

  2015年是公司的“服务提升年”,全年工作的重点是培养核心人才、研发核心技术、推出核心产品,同时要建立统一的服务体系。全年公司的经营工作方针是,以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强职能、控风险、惠员工为工作方针,突出从市场和客户需求出发进行产品研发,为员工成长提供舞台,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承担责任,围绕着以效益为中心,让利润和收入稳定的增长,着力提升“启明信息”的品牌形象,不断深入推进公司新发展。

  1、管理软件业务方面,在保持现有产品服务和市场份额之外,重点推进财务管控平台项目、经营数据平台项目、质保平台项目的建设和ERP产品升级改造及应用推广。围绕管控平台项目的深入开展,不断查找现有产品与服务的业务盲区,通过产品的实施和升级实现业务领域内的横向相通、纵向相连的目标。2015年力争实现服务体系初具规模,产品开发实现统一平台、统一规范、统一工作流,使公司产品能够实现规范集成、有机组合,为产品化创造整体优势。

  2、在汽车电子业务方面,2015年集中力量做好汽车信息化产品的研发及服务,控制好产品的制造过程和质量,重点进行汽车信息化、低碳化、智能化三方面的产品研发及服务,继续做强做大车联网相关产品、技术和服务,坚定不移的执行“抓两头控中间”的战略,打造中国一汽车联网品牌D-Partner,确保公司的研发成果能够卓有成效地转化为产品和服务,迅速推向市场。

  3、集成服务与数据中心业务方面,2015年要根据目前的行业影响力和数据中心现有基础,聚焦在汽车企业信息化、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形成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对重点行业要和重点客户市场形成把控能力,尽快形成自已的核心产品、解决方案和特色服务。目前,集成业务在楼宇智能化解决方案、公交智能化解决方案及物流运营解决方案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阶段成果,下一步要继续在智慧城市、信息安全、节能环保、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建设等国家重点战略布局的领域内有所突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情况,拟对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中对应规定内容进行变更,并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分别自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上述八项具体准则及基本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原划分为“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对吉林省启明软件园企业孵化有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3年12月31日数据进行调整,影响金额为5,578,067.26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将职工薪酬划分为短期福利、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并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其中,针对“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公司根据韬睿惠悦咨询公司精算数据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以上情况详细信息公司已与2014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国资发评价【2014】175号文件中对于各企业执行《职工薪酬》准则,及时调整职工薪酬核算范围,准确反映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情况,对于企业目前实行的薪酬政策进行全面梳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已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

  目前公司已执行企业年金制度,按照国资委规定将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三季报中“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的相关账务处理予以冲回。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2015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宪平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7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1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44元。截至2008年4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0,2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210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39.45万元。本公司将人民币39.45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永久使用。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准验字[2008]第2010号验资报告验证。

  2、首次配售新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2号《关于核准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代销方式,向全体股东配售普通股(A股)股票38,136,000股,配股价为每股人民币7.58元。依据本次配股发行结果,本公司2010年度配股有效认购股份37,580,325股。截至2010年3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8,485.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0.00万元、配股登记手续费人民币3.76万元、路演推介等费用196.82万元,加上配股认购款利息0.6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435.99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2.03万元。本公司将人民币22.03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永久使用。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3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0年3月29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193.70万元。2010年4月9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193.7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3.70万元,并承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入吉林省数据灾备中心扩建项目24,413.9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该事项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京都天华专字(2010)第0978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验证。

  本公司两次募集资金净额共计55,645.99万元,超额募集资金61.4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可使用金额为52,584.51万元。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170.5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1年度利息收入229.86万元,手续费1.95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配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353.7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060.25万元,本公司首次配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589.73万元,累计利息收入529.67万元,累计手续费0.20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配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241.8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172.16万元。本公司首次配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26.34万元,累计利息收入654.40万元,累计手续费0.23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度,本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为:

  2014年度,本公司投入募集资金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170.55万元,无尚未使用金额。首次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2014年度,本公司首次配售新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531.07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772.8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641.09万元。本公司首次配股募集资金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一汽支行专户余额为7,415.54万元,累计利息收入774.78万元,累计手续费0.34万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12月20日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1年1月5日获得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暂时闲置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1年1月5日起至2011年7月4日止。2011年6月14日公司已以流动资金归还了上述募集资金。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6月16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1年7月4日获得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批准,公司将暂时闲置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1年7月4日起至2012年1月3日止。2011年12月30日公司已以流动资金归还了上述募集资金。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1月5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1月31日获得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批准,公司将暂时闲置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2年1月31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止。2012年7月24日公司已以流动资金归还了上述募集资金。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7月26日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8月17日获得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批准,公司将暂时闲置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2年8月17日起至2013年2月16日止。 2013年2月17日公司已以流动资金归还了上述募集资金。

  综上,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两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943.4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641.0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415.54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5月3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二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08年4月起对首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首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于2010年3月分别与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一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首次配售新股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首次配售新股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774.78万元(其中2014年度利息收入120.2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34万元(其中2014年度手续费0.11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以首次配售新股募集资金直接投入的募投项目,吉林省数据灾备中心扩建项目,实现的效益为948.90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变更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11: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会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延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拟实现营业收入13.80亿元,实现净利润780万元,公司总资产15.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1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5]第110AS0001号),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7,687,939.29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408,548,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作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5]第110AS0001号)。经审计确认,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6.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3亿元,201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88亿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768.79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认为:启明信息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5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5年4月15日以网络投票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00至2015年4月1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A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4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A座209室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14日16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232;投票简称:启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32;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注:1、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2、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4月14日15:00至2015年4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远帆、洪小矢

  电话、传真:0431-89603547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A座209室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编:130122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投票栏中用“√”表明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2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10:00在公司220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共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吴博达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许宪平先生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5]第110AS0001号),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7,687,939.29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408,548,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作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二年;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二年。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二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吴建会先生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4、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总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企业短期融资需求,授信期限二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开始计算。

  5、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博达先生、陈贺新先生、孙立荣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于2015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4年度报告》全文中董事会报告部分。

  6、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拟实现营业收入13.80亿元,实现净利润780万元,公司总资产15.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1亿元。

  上述财务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先生、李冲天先生、李艰先生、付炳锋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人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并决定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法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于2015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8、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04)见于2015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5]第110AS0001号)。经审计确认,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6.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3亿元,201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88亿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768.79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认为:启明信息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5年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5-00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人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获得本公司聘任以来,为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本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细内容见于2015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

  14、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经向长春市民政局申请并现场检查核准,确认公司现有经营办公地址门牌号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上述最新核准地址,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公司董事会决定对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未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内容。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博达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吴博达先生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吴博达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将低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吴博达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接任独立董事上任后正式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吴博达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7、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于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福先生当选后,将同时接替吴博达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于福先生简历:

  于福,男,60岁,长春光华学院商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科带头人。全国高等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会计学会和省注协常务理事,省高教学会理事,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评审专家,曾获升级优秀教学成果四项,省级高等教育技术成果二项,《电算化会计》省级优秀课程负责人。主持完成省和国家级科研项目15项,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其中《计算机会计系统设计》专著1部。主持研发的“JL-AIS会计核算软件”通过财政部评审,主持研发的“财学会计软件教学系统”被应用于吉林省会计电算化上岗证培训考试软件。于福先生除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与本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于2015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4】175号文件)中要求“根据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已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

  目前公司已执行企业年金制度,按照国资委规定将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公司拟对三季报中“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的相关账务处理予以冲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根据上述情况,拟对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中对应规定内容进行变更,并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4】175号文件)中要求“根据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已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执行企业年金制度,按照国资委规定将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公司拟对三季报中“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的相关账务处理予以冲回。

  具体情况如下表:

  ■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后,公司2014年度财务数据按照新会计政策进行统计,已经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6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15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2015年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

  2、本公司联营企业情况

  ■

  3、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4、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关系,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范》规定的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根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综合考虑工作量、工作地点、实施难易度、整体客户关系及后续合作机会等因素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作为汽车业IT企业,自身的发展与汽车工业的发展关联度较高,基于公司立足于汽车IT领域,为汽车业企业提供汽车业及汽车本身的信息化产品的行业特点,中国一汽做为汽车行业的龙头企业,中国一汽及其下属子公司是本公司重要的客户,稳固并扩大在上述客户的市场份额,对本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通过与中国一汽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战略合作在某种程度上将提高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因此公司必然要与中国一汽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应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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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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