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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原棉价格大起大落,需求不足,订单减少,各类要素成本持续上升,由互联互保引发的债务危机使企业运营风险骤然加大等重重困难,公司董事会紧紧扣住转型升级这条主线,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努力筹划产业战略转移,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引进国际面料优秀企业,搭起了从棉花、纺纱、面料到服装这样一条完整的纺织主业价值链;持续技术创新,在原有“优质产品”的基础上,提出了生产“绿色产品、智慧产品”的目标;大力推进ERP项目,朝着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方向迈进,实现从“企业信息管理”向“信息化企业”的转变。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本年度,公司继获得国家级技术中心之后,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与武汉纺织大学共同合作成立了华茂纺织染整研究院。公司参与了6个行业标准的审定,开发了草本精油抗菌除臭纤维、岩盘浴纤维、MODAL包长丝等特色产品,开发新品种1000多个,其中原创新品种65个;申报专利53项,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22项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投资项目亦进展顺利。2014年度共出售广发证券股票6893万股,回笼资金11.975亿元,获得投资收益5.89亿元;产业投资公司投资的伊禾农品等两个投资项目获得投资收益253万元,云南、湖南铜矿已完成全部行政许可手续,进入试生产阶段,2014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2,892万元和40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2亿元,同比下降3.71%;实现净利润3.57亿元,同比上升103.26%,其中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78亿元,同比上升99.30%。基本每股收益0.40元,每股净资产3.97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8项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新设子公司华茂研究院,本期新增合并华茂研究院报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公告编号:2015-009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19日上午8:30时在公司外事会议室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3月12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詹灵芝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编号为2015-011的《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年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15]1445号)”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7,947,656.4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5,560,187.17元后,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分配利润1,155,698,405.85减去上年度应付股利47,183,250.43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40,902,624.68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末总股本943,665,0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183,250.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见公司公告:2015-012)

  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詹灵芝、王功著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八、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九、审议《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执行公司财务审计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具备较高的执业能力,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201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执行《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公司拟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结合当前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资产配置状况和经营、投资活动资金的实际需求,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拟对公司持有的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合法方式进行处置,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本次处置总金额以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为限。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有效期自此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十二、审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见公司公告:2015-013)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公司自有资金充裕且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投资50,000 万元以内)。投资品种限于债券、基金、理财产品、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申购新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以上投资品种均不含证券衍生品),投资期限: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制订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持续进行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现金流量充裕,为防止资金闲置,公司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短期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公司2015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见公司公告:2015-014)

  为了发挥各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性融资活动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5-015)

  2014年度公司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按照系统核算的要求,公司自2015年度始,对原料的核算由原来的“计划价核算并按月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改为“直接以实际价格核算”,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拟支付年度报酬60万元;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支付年度报酬20万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提名王玉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和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并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提名王玉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华茂阿拉尔纺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一带一路”战略部署,新疆正着力打造“一带一路”核心区,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鼓励纺织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着力促进新疆纺织企业的转型发展。为抓住这一机遇,实现互利共赢、合作发展,同意对新疆华茂阿拉尔纺织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后增资,引入投资者。具体资产评估值和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待资产评估后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华茂经纬新型纺织有限公司用部分设备和现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作为联通中亚的桥头堡,新疆正着力打造“一带一路”核心区,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鼓励纺织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着力促进新疆纺织企业的转型发展。

  为抓住这一机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赢、合作发展,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做出贡献。同意对安徽华茂经纬新型纺织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和现金进行评估后对外投资。具体资产评估值和股权比例待资产评估后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 订 后 的 公 司 《 章 程 》(修订稿) 及 《 章 程 修 正 案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出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及《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春:男,1956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为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研究会理事。2003年被安徽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教育厅授予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同年又被安徽省教育厅授予省高等学校“十五”优秀人才首期培养计划中的拔尖人才。1983-2005年,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历任财务系主任、校“财会审”研究中心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安徽省工商管理硕士(AH-MBA)财务学科组负责人。2006-今,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王玉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公告编号:2015-010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19日上午在公司外事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编号为2015-011的《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年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15]1445号)”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7,947,656.4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5,560,187.17元后,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分配利润1,155,698,405.85减去上年度应付股利47,183,250.43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40,902,624.68元。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末总股本943,665,0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183,250.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5-012)

  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詹灵芝、王功著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八、审议《公司拟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5-013)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审议《公司201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5-014)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5-015)

  2014年度公司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按照系统核算的要求,公司自2015年度始,对原料的核算由原来的“计划价核算并按月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改为“直接以实际价格核算”,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上述议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要求,恪尽职守。各项决策程序、经营活动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本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和持续发生的,有利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作用。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是建立在市场竞争基础上的,均符合协商一致、价格公允、公平交易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业务往来。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购销及服务工作中,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且能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体而言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及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监事会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是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执行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6、关于公司择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事项

  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公司发展规划以及经营与财务状况等因素,择机处置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利益的情况。

  7、关于公司拟进行短期投资事项

  公司制订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

  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持续进行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现金流量充裕,为防止资金闲置,公司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短期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8、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本次关于201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主要是为了发挥各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这些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我们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9、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2014年度公司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按照系统核算的要求,公司自2015年度始,对原料的核算由原来的“计划价核算并按月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改为“直接以实际价格核算”,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公告编号:2015-016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增资和

  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作为联通中亚的桥头堡,新疆正着力打造“一带一路”核心区,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鼓励纺织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着力促进新疆纺织企业的转型发展。

  为抓住这一机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赢、合作发展,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做出贡献,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华茂阿拉尔纺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华茂经纬新型纺织有限公司用部分设备和现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新疆华茂阿拉尔纺织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后增资,引入投资者。具体资产评估值和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待资产评估后确定。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徽华茂经纬新型纺织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和现金进行评估后对新疆华茂阿拉尔纺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资产评估值和股权投资比例待资产评估后确定。

  上述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增资和对外投资事项,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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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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