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3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即到期日为2015年4月24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2)。

  公司已于2015年3月20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部分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背景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5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国际") 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亚洲")申请额度为2,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263.6万元(按照2015年2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6.1318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背对背信用证业务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二、解除担保情况

  公司就工银亚洲向兴业国际提供2,000万美元综合授信事项签署了《安慰函》,但该《安慰函》不具备担保效力。现公司董事会决定,解除公司为兴业国际向工银亚洲申请2,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263.6万元(按照2015年2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6.1318人民币)综合授信的担保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已经审批过的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47,263.6万元(含已审批尚未使用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2,7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合并报表)的30.46%,实际执行的担保金额22,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4.3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5-006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股东名称直接持股情况间接持股情况合计持股情况
数量

  (万股)

比例

  (%)

数量

  (万股)

比例

  (%)

数量

  (万股)

比例

  (%)

朱丽霞9,85032.832,7909.312,64042.13
朱宝松3,40011.331,292.44.314,692.415.64
钱玉英4,30014.34------4,30014.34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2,2507.5-------2,2507.5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2507.5------2,2507.5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5-006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下午14:4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15:00 至2015年3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经公司董事长武建强先生委托,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沈南山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720,001,6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833%。

  (二)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1、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692,857,9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91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7,143,6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1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尹晓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尹晓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20,001,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27,143,6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769% ;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和国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和国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20,001,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27,143,6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769% ;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泽春 杨晶

  (三)结论性意见: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 编号:2015-006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5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励怡青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因原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独立董事辞职,同意选举公司独立董事葛进平先生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葛进平简历:

  葛进平,男,研究员,硕士生导师,1963年生,四川省资阳市人,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现担任浙江传媒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媒介测评与分析实验室"主任。葛进平先生长期从事传播效果的教学和研究,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多项课题,出版专著《浙江农村青少年大众传媒接触及影响实证研究》(2007年);主编教材《受众调查与收视分析》(2011年版为浙江省重点教材,2015年版为"十二五"普通高校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葛进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于2014年9月1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2,539.52万股以及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00.00万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公告号:2014-05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的通知,上述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中的公司高管锁定股2,539.52万股以及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00.00万股已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大魁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19%。本次质押解除后,陈大魁先生共计被质押公司股份4,700万股,质押部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64%。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5-13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15:00至2015年3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主持人:孙国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4,995,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3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4,830,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续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64,97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股20,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弃权股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64,97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股20,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弃权股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刘颖颖、王长平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5-006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银润投资,证券代码:000526)自2015年2月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2015-001号);于2015年2月14日、2月28日、3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2015-002号、003号、004号公告);于2015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005号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正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事项的各项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各方继续探讨、完善方案,并开展相关的谈判及协商工作;相关中介机构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等。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15--00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党永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党永利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党永利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党永利先生任职期间的贡献和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告编号:2015--00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刘培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培玉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刘培玉先生的辞职未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

  公司监事会对刘培玉先生任职期间的贡献和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2月28日,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重工”、“公司”)控股股东朱宝松、朱丽霞与钱玉英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宝鼎重工1100万股、32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4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4%)协议转让给钱玉英。上述事项已于2015年3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05)。

  2015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股份在转让前后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

  注:(1)朱丽霞通过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万股、1,215万股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25%、4.05%;

  (2)朱宝松通过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675万股、617.4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25%、2.06%;

  (3)朱丽霞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13%,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朱宝松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朱宝松、朱丽霞父女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7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4)钱玉英持有公司股份4,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4%,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股份比例差额大于5%,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5)朱宝松、朱丽霞和钱玉英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7,5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5%,通过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朱宝松、朱丽霞和钱玉英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的产权控制图

  ■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1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0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悦 读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故 事
   第A008版:财 技
   第A009版:股 吧
   第A010版:财苑社区
   第A011版:专 题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