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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5-00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12人,实际到会的董事12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届满,董事会提名陈亮先生、杨继禹先生、田玉龙先生、王征宇先生、李梓丰先生、张永良先生、史航先生、赵庆海先生、张志国先生、丁波先生、王涌先生、姜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志国先生、丁波先生、王涌先生、姜建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涌先生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秦玉文先生、张兵先生、李怡厚先生和叶晓峰先生一致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5年4月7日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日。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伊哈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股东大会事宜具体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5-011”号临时公告。

议案1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1日

候选董事简历:

陈亮先生, 汉族,196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毕业于交通部济南交通学校筑路机械专业,专科学历;2006年1月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陈亮先生自1984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公路一处技术员、机务科副科长、机械队副队长、机械队队长、设备公司经理;黑龙江省路桥建设集团一公司副总经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副处长、代理处长;2004年3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处长;2008年5月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8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4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5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

杨继禹先生,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道桥专业,专科学历; 2005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杨继禹先生自1990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第一公路工程处技术员、工长、副队长、队长、项目经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副处长;2007年4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处长;2008年4月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4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3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至今。

田玉龙先生,汉族,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道桥专业,专科学历;2006年12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

田玉龙先生自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第四公路工程处技术员、工程股长、副队长、队长;黑龙江省路桥建设集团四公司副总经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副处长;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9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处长;2008年5月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8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3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至今。

王征宇先生,汉族,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海洋工程及船舶设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6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王征宇先生自1983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哈尔滨船舶制造厂设计室职员;黑龙江省路桥公司“中国援外项目”—孟加拉大桥实验室主任;黑龙江省路桥公司人事劳资处副科长、副处长、处长;黑龙江省路桥公司政治部副主任兼人事劳资处处长、党委工作部主任、党委委员等职务;2002年3月至今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8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至今。

期间于1999年12月通过省委组织部和国家外专局组织的英语考试,成为黑龙江省首批高级经济管理领导人才赴美培训班学员,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攻读MBA课程半年。

李梓丰先生,汉族,1972年2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市政)、投资咨询工程师。1993年7月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交通运输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8年3月于哈尔滨商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李梓丰先生自1993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公路四处技术员、工长、科员;黑龙江省公路三处企管科副科长、科长;黑龙江省路桥公司企管财会部部长;2000年9月任黑龙江省路桥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业策划部经理;2002年3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9年8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至今。

张永良先生, 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西安公路学院交通运输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张永良先生自1988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公路四处工程队会计;黑龙江省路桥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黑龙江省公路三处财务科科长;黑龙江省路桥建设集团三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黑龙江省路桥公司企管财务部经理;2001年8月任黑龙江省路桥公司财会部经理兼资本运营公司经理;2002年6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2009年8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4年3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至今。

史航先生,汉族,1969年11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1991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省农业银行干部管理学校金融会计专业;1998年12月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

史航先生自1991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嫩江县建设银行会计;黑龙江省嫩江县农业银行会计;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财务部会计;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02年7月至今任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证券部部长;2006年4月25日至2008年8月22日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8月22日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至今。

赵庆海先生,汉族,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1年1月毕业于黑龙江省行政学院财会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1月毕业于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赵庆海先生自1984年6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哈尔滨船舶修造厂机装车间工人、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兼财务科科长、总会计师;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8年3月任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0年4任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2014年6月至今任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8年8月22日至今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0月至今任黑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张志国先生,汉族,1949年6月出生,高级经济师。1984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干部基础科专业,大专学历。

张志国先生自1964年1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巴彦县党校社教工作队队员;巴彦县华山公社革委会常委兼双泉大队党支部书记;巴彦县人民银行人事科科长;松花江地区人民银行人事科科长;1984年1月至2004年1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副处长、处长、监察专员、副行长、行长兼外汇局长;2004年至2007年12月任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巡视员。

丁波先生,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1988年7月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交通运输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丁波先生1988年7月任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系主任;2000年4月任黑龙江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至今。

王涌先生,汉族,1966年8月出生,会计专业副教授。1991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7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王涌先生1991年7月任哈尔滨科技大学教师;1995年7月任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主任至今。

姜建平先生,汉族,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6月毕业于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城市金融专业,专科学历;2000年12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金融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9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有金融理财师资格证书、期货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姜建平先生自1994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柜员、会计、营业部综合员、行长办公室秘书、信贷科信贷员、党办秘书、风险管理部主任、办公室主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2008年9月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营业部职员;2009年2月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基金业务部职员;2010年10月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部征信授信部经理;2012年1月任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5月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至今。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7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32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6日

至2015年4月7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6日15:00-2015年4月7日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伊哈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8.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8)人
8.01关于选举陈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2关于选举杨继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3关于选举田玉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4关于选举王征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5关于选举李梓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6关于选举张永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7关于选举史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8关于选举赵庆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4)人
9.01关于选举张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2关于选举丁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3关于选举王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4关于选举姜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3)人
10.01关于选举张世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02关于选举谷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03关于选举李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1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议案2-议案7已于2015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其余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在《证券时报》上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9.0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6日15:00至2015年4月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853龙建股份2015/4/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414室(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5年4月1日-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电话:0451-82281430、传真:0451-82281253、邮政编码:150009

联系人:许晓艳、罗春芳、周航

会议期限半天,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伊哈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8.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8.01关于选举陈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2关于选举杨继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3关于选举田玉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4关于选举王征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5关于选举李梓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6关于选举张永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7关于选举史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8关于选举赵庆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关于选举张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2关于选举丁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3关于选举王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4关于选举姜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0.01关于选举张世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02关于选举谷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03关于选举李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5-01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推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工会委员会对第八届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的推荐函,推荐郑云章先生、付百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

郑云章先生,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

郑云章先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第四工程处五队会计、六队会计、审计科副科长;黑龙江依勃公路指挥部财务处处长;黑龙江大齐公路指挥部财务处处长;黑龙江省路桥公司审计处科员、资产效益管理部科员;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资产效益部部长、效益监督部部长;2009年1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09年2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部长;2014年3月至今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绩效审计部部长;2003年4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至今。

付百彦先生,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学校会计专业,专科学历;2007年7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付百彦先生 1988 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第四公路工程处四队财务核算员、六队财务股会计、七队财务股会计、财务科科长;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06年2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09年12月任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绩效审计部副部长兼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1年5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4年3月至今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包事业部副经理;2006年4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至今。

郑云章先生、付百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两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5-00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提名张世英先生、谷文龙先生、李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人选。

经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第三次主席团及班组长联席会议选举选举,提名付百彦先生、郑云章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1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不含职工监事):

张世英先生,汉族,1958年8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81年8月毕业于黑龙江省五常市师范学校中文专业,中专学历;1999年1月毕业于黑龙江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张世英先生自1981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公路一处技校教师;黑龙江省路桥公司水泥厂办公室主任;黑龙江省路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处党委书记;2002年3月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08年3月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2年1月至今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4年1月28日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3月31日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至今。

谷文龙先生,汉族,196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政工师。1988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体育学院,大学本科,教育学学士。

谷文龙先生自1988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哈尔滨市团校助教、讲师;新兴度假村执行副总经理;黑龙江省路桥公司工会干事;2006年6月任黑龙江省路桥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2010年6月至今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2005年6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至今。

李仁先生,汉族,1971年3月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政工师、企业信息管理师。1993年7月毕业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社会科学系政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李仁先生1993年7月任哈尔滨船务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2002年6月任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信息部主任科员;2010年4月任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信息部副部长;2011年11月任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2013年3月至今任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2013年9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至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志国先生、丁波先生、王涌先生、姜建平先生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王涌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志国、丁波、姜建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提名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志国、丁波、姜建平

2015年3月20日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王涌,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提名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涌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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