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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5--025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19日晚,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标的资产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思")发来的《关于拟终止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函》,称其拟终止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自2015年3月20日13:00起临时停牌。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李晓丽、黄小刚、陆涛、唐琨合计持有的广州创思100%股权。 2015年1月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李晓丽、黄小刚、陆涛、唐琨签订《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协议书》,并于2015年1月24日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期间,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对广州创思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目前该项目第二次董事会拟审议的相关文件及报告尚未全部完成。 二、广州创思《关于拟终止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函》的内容 2015年3月19日晚,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标的资产广州创思发来的《关于拟终止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函》,全部内容如下: "我司股东李晓丽、黄小刚、陆涛及唐琨分别与贵司于2015年1月6日签署了《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协议书》,协议约定贵司拟收购我司100%股权及相关事宜。 由于近期贵司在资本市场公开的负面信息不断,令收购的完成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经公司管理层与股东谨慎性研究决定,拟终止上述股份转让事宜,敬请贵司安排人员与我方处理善后事项。" 三、公司应对措施 2015年3月19日晚,公司收到上述《关于拟终止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函》,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自2015年3月20日13:00起临时停牌。 近日,公司拟在与广州创思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上市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规定开展后续工作,及时公告进展。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现状研究磋商该事项的后续事宜,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是否继续进行,同时承诺:2015年3月23日前确认是否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3月24日复牌,并按要求和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持有本公司 20,000,0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88%)处于质押状态,并被冻结、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合逢春")持有本公司18,107,16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8.94%)处于质押状态;公司二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所持六合逢春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并被查封、轮候查封(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5年3月19日晚,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标的资产广州创思发来的《关于拟终止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函》,称其拟终止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鉴于目前情况,公司不能确定有关事项及其已造成的影响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产生的影响。 5、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15-003 债券代码:112204 债券简称:14好想债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0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刘汉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汉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刘汉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汉超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刘汉超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特此公告。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03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十时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对2015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作如下补充: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除上述补充外,《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临2015-030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自2015年3月21日起,原联系电话"0851-84398388"变更为"0851-8439838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5-004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就有关内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6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0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下午15:00-2015年3月20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张代铭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8,592,863股,占公司总股份457,312,830股的34.68%。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8,592,863股,占公司总股份457,312,830股的34.68%。 (1)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8,555,763股,占公司总股份457,312,830股的34.67%。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A股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100股,占公司总股份457,312,830股的0.008%。 2、H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457,312,830股的0%。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代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杜冠华先生及李文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杜冠华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2)李文明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2.审议通过变更本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特别决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白维和夏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 2、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7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下发的“鲁科字[2015]33号”文件,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新达制药”)分别于近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437000377、GR201437000570),发证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内,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本公司及新达制药此次获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自2014年(含2014年)始三年内,将继续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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