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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年度报告全文的释义章节。

  1.2 基本情况简介

  ■

  ■

  §2 主要业务、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业务数据

  ■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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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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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户

  ■

  单位: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均无附有法定或公开承诺的限售条件。

  2.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1关于报告期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经营情况综述

  ■

  注:经2014年8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2014年度经营目标。

  2014年,中国神华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完成了董事会既定的2014年生产及经营目标。按企业会计准则,2014年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58,999百万元(2013年:70,155百万元),同比下降15.9%;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 807百万元(2013年:45,678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851元/股(2013年:2.297元/股),同比下降19.4%。

  本集团201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3.1.2主营业务分析

  1、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百万元

  ■

  注:神华财务公司对除本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此项为该业务产生的存贷款及利息、手续费、佣金等项目的现金流量。

  2、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14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48,360百万元(2013年:283,797百万元),同比下降12.5%。营业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有:① 受中国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等因素影响,本集团2014年度实现煤炭销售量451.1百万吨(2013年:514.8百万吨),同比下降12.4%;②商品煤平均实现销售价格351.4元/吨(2013年:390.7元/吨),同比下降10.1%;③受中国用电需求增速放缓、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上升等因素影响,本集团2014年度实现售电量199.44十亿千瓦时(2013年:210.18十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1%;平均售电电价355元/兆瓦时(2013年:364元/兆瓦时),同比下降2.5%;④物资贸易业务收入增加。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

  注:以上交易不构成上海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非豁免的关连交易。主要销售客户的统计范围为除神华集团外的主要客户。

  3、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百万元

  ■

  2014年本集团营业成本163,233百万元(2013年:187,713百万元),同比下降13.0%。其中:①外购煤成本43,545百万元(2013年:73,876百万元),同比下降41.1%,主要是煤炭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本集团根据煤炭市场供需情况调减了外购煤的销售量;② 运输费14,526百万元(2013年:18,948百万元),同比下降23.3%,主要是本集团内部运输分部运力增强,外部转运成本下降;③ 其他成本53,925百万元(2013年:42,757百万元),同比上升26.1%,主要是物资贸易业务成本增加。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总购买额为196.47亿元,占本年度总购买额的16.0%。对最大供应商的购买额为63.55亿元,占本年度总购买额的5.2%。以上交易不构成上海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非豁免的关连交易。

  主要供应商的统计范围为除神华集团外的主要供应商。

  4 、费用

  ① 销售费用:本集团销售费用主要是销售机构费用及其他费用。2014年销售费用794百万元(2013年:1,031百万元),同比下降23.0%,主要是销售过程中的外购煤站台装卸费下降。

  ② 财务费用:本集团2014年财务费用3,460百万元(2013年:2,101百万元),同比增长64.7%,主要是年均借款余额上升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以及日元借款汇兑收益下降。

  5 、其他

  ① 资产减值损失:本集团2014年资产减值损失616百万元(2013年:488百万元),同比增长26.2%,主要是煤炭业务备品备件存货减值增加。

  ② 营业外收入:本集团2014年营业外收入925百万元(2013年:556百万元),同比增长66.4%,主要是补贴收入增加。

  ③ 营业外支出:本集团2014年营业外支出691百万元(2013年:943百万元),同比下降26.7%,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6 、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

  (2) 情况说明

  2014年本集团研发支出合计1,074百万元,主要是本集团进一步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及绿色开采、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数字矿山工程、粉煤灰综合利用、重载铁路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加大研发投入有助于推动本集团清洁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7 、现金流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511百万元(2013年:54,288百万元),同比增长24.4%,其中:神华财务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887百万元(2013年:7,735百万元),同比下降88.5%;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398百万元(2013年:62,023百万元),同比增长10.3%。主要是支付的各项税费下降,以及存货同比下降。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43,163百万元(2013年:47,773百万元),同比下降9.6%,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6,722百万元(2013年:19,796百万元),同比增长35.0%,主要是债务融资现金净流入减少。

  8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构成的主要变化为:煤炭分部经营收益占比下降,发电、运输分部经营收益占比上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合并抵销前各业务分部经营收益计算,公司煤炭、发电、运输、煤化工分部经营收益的占比由2013年的51%、26%、21%和2%变为2014年的39%、32%、27%和2%。

  3.1.3 分行业经营情况分析

  1. 煤炭分部

  (1)生产经营

  2014年,公司主动应对市场变化,合理组织全年生产。根据市场需求和效益最大化原则,科学调整各煤矿产量;提升装备和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加强洗煤厂运行管理,加强煤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煤炭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根据市场需求,公司积极调整煤炭产量。全年商品煤产量达306.6百万吨(2013年:318.1百万吨),同比下降3.6%。

  神东矿区(含锦界矿)加强市场形势研判和生产调度,强化精细化生产组织;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优化洗选工艺,2014年生产商品煤187.8百万吨(2013年:197.2百万吨),同比下降4.8%。准格尔矿区认真组织生产,商品煤产量61.8百万吨(2013年:61.3百万吨),同比增长0.8%。宝日希勒矿区强化设备运行管理,提高系统生产能力和运行可靠性,商品煤产量28.7百万吨(2013年:31.4百万吨),同比下降8.6%。包头矿区(含李家壕矿)商品煤产量7.6百万吨(2013年:8.3百万吨),同比下降8.4%。胜利矿区商品煤产量17.0百万吨(2013年:17.9百万吨),同比下降5.0%。

  全年本集团煤炭分部完成掘进总进尺共64.3万米(2013年:70.7万米),同比下降9.1%。其中神东矿区完成掘进总进尺62.6万米,同比下降8.1%;包头矿区完成掘进总进尺1.7万米,同比下降34.6%。

  (2)煤炭销售

  2014年,本公司采取灵活的定价策略,加大市场开发维护,深入挖掘需求潜力,积极开发新用户。受市场需求低迷影响,2014年公司实现煤炭销售量451.1百万吨(2013年:514.8百万吨),同比下降12.4%。2014年公司加权平均煤炭销售价格351.4元/吨(2013年:390.7元/吨),同比下降10.1%。

  ①按销售方式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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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公司国内煤炭销售量为439.6百万吨(2013年:503.8百万吨),同比下降12.7%,占煤炭销售总量的97.4%,主要是公司减少了贸易煤和进口煤的销售量。

  2014年公司国内销售中自产煤及采购煤的下水销量为234.3百万吨(2013年:224.6百万吨),同比增长4.3%,占同期全国主要港口煤炭内贸发运量675.2百万吨的34.7%(2013年:34.0%),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2014年公司对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销售量为48.8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11.1%。其中,最大客户销售量为12.5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2.8%。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主要为燃料公司及发电公司。

  本集团各矿区的煤炭销售业务主要由销售集团统一负责;公司销售的煤炭产品主要为动力煤。

  ②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

  2014年公司对外部客户和本集团内部的煤炭销售量占比保持稳定。公司对内部发电分部、煤化工分部和外部客户销售煤炭采用统一的定价政策。

  (3)安全生产

  公司强化安全生产理念,以风险预控为核心,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危险源数据库,优化风险管控机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2014年,公司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009,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平。煤炭安全生产情况详见本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4)环境保护

  2014年,本集团持续打造以低硫、低灰、中高发热量为品质特征的“神华洁净煤”品牌。公司坚持“产环保煤炭,建生态矿区”的理念,积极开展矿区水土保持、复垦绿化等工作。本集团煤炭分部投入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资金2.3亿元,投入节能环保专项资金3.9亿元,矿井水利用量63.06百万吨。2014年末,公司“预提复垦费用”余额为21.02亿元,为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5)项目进展

  郭家湾、青龙寺煤矿项目地面辅助设施已基本完成,正在建设洗煤厂,计划于2015年投产;新街矿区探矿权申办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6)煤炭资源

  于2014年12月31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资源储量为246.56亿吨,煤炭可采储量为159.79亿吨;JORC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84.20亿吨。报告期内,本集团获得郭家湾、青龙寺矿的采矿权证,中国标准下的煤炭可采储量相应增加。

  2014年,公司煤炭勘探支出(即可行性研究结束之前发生的、与煤炭资源勘探和评价有关的支出)约0.33亿元(2013年:1.44亿元),主要是澳洲沃特马克项目相关的勘探支出。

  2014年,公司煤矿开发和开采相关的资本性支出约56.47亿元(2013年:80.17亿元)。主要是郭家湾、青龙寺矿的开发支出,以及神东等矿区的煤炭开采支出。

  公司主要矿区生产的商品煤特征如下:

  ■

  注:各矿区生产的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硫分、灰分,受地质条件、开采区域、洗选加工、运输损耗及混煤比例等因素影响,上述数值与矿区个别矿井生产的商品煤或公司最终销售的商品煤的特征可能存在不一致。

  (7)数字矿山建设

  本公司发挥信息化优势,加快“数字矿山”建设。锦界煤矿数字化控制系统已全面上线运行,促进了煤矿自动化和信息化融合,项目成果荣获煤炭工业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并在大柳塔、榆家梁等13个煤矿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传统的现场直接控制变为远程间接控制,多个系统控制整合为统一平台,实现了减员增效;实现了设备及系统按需运行,提高了设备运行效率、生产效率和设备利用率;提高了安全保障能力。

  (8)经营成果分析

  2014年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

  (9)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2014年煤炭分部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为127.6元/吨(2013年:124.5元/吨),同比增长2.5%。影响单位生产成本的主要因素是:

  ①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成本为24.6元/吨(2013年:26.6元/吨),同比下降7.5%,主要是燃料、物料价格下降;

  ②人工成本为15.4元/吨(2013年:15.2元/吨),同比增长1.3%。主要是煤炭销售量下降导致单位人工成本增长;

  ③折旧及摊销为24.5元/吨(2013年:23.9元/吨),同比增长2.5%,主要是煤炭销售量下降导致单位折旧及摊销成本增长;

  ④其他成本为63.1元/吨(2013年:58.8元/吨),同比增长7.3%,主要是未使用的维简费、安全费以及税费增加。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56%;(2)生产辅助费用,占9%;(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地方性收费等,占35%。

  (10)外购煤成本分析

  本公司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贸易的煤炭。

  2014年公司外购煤成本为43,545百万元(2013年:73,876百万元),同比下降41.1%,主要是煤炭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本公司根据煤炭市场供需情况调减了外购煤的销售。全年外购煤销售量为152.4百万吨(2013年:201.2百万吨),同比下降24.3%,占公司煤炭总销售量的比例由2013年的39.1%下降到33.8%。其中,国内贸易煤销售量减少44.7百万吨,下降62.8%;进口煤销售量减少8.3百万吨,下降54.6%。

  2. 发电分部

  (1)生产经营

  2014年,发电分部加强市场开拓,保持稳定运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实现较好业绩做出贡献。全年实现发电量214.13十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0%;实现总售电量199.44十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1%。全年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5,174小时,保持较高负荷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4,706小时高468小时。

  全年耗用神华煤79.6百万吨,占本集团发电分部燃煤消耗量90.5百万吨的88.0%。

  (2)环境保护

  发电分部积极实施神华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完成全部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改造,已经运行脱硝设备并验收完毕的燃煤发电机组占比达到89.1%,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为燃煤发电行业未来发展做出积极探索。三河电厂1号机组实现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或优于燃气发电机组排放标准,取得良好示范效应。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三河电力、惠州热电、定州电力等5台共计2,350兆瓦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

  (3)项目进展

  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湖南神华永州电厂等7个项目共计12,700兆瓦机组获得核准。神皖能源公司安庆二期发电项目等5个在建项目共计7,651兆瓦机组预计于2015年内投运。国华寿光电厂项目(2×1,000兆瓦)、罗源湾港储中转发电一体化项目(2×1,000兆瓦)建设有序进行。

  (4)经营成果分析

  2014年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发电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

  2014年公司平均售电电价为355元/兆瓦时(2013年:364元/兆瓦时),同比下降2.5%;其中,燃煤电厂平均售电电价为351元/兆瓦时(2013年:361元/兆瓦时),同比下降2.8%。单位售电成本为237.4元/兆瓦时(2013年:255.1元/兆瓦时),同比下降6.9%,主要是电厂燃煤成本降低。

  3. 铁路分部

  (1)生产经营

  铁路分部精心组织运输,加强机列衔接,合理安排装车,强化线路设施巡检,提高作业效率;加快新建线路投产运营,积极推进核心装备和关键技术的研究项目,保证一体化运行的稳定畅通;积极探索物流业务合作新模式。

  2014年,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223.8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5.8%,占总周转量的83.1%,比2013年的80.7%提高2.4个百分点。

  (2)项目进展

  新建准池铁路全线铺通并投入试运行,与甘泉、包神、神朔、巴准和大准线连接在一起,形成围绕“晋西、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有利于促进铁路运能的进一步释放,增强运输的安全性。

  塔韩铁路全线铺通;黄大铁路、阿莫铁路开工建设。

  (3)经营成果分析

  2014年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

  2014年铁路分部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产生的收入为27,404百万元(2013年:26,691百万元),同比增长2.7%,占铁路分部营业收入89.5%(2013年:89.1%)。本集团部分铁路线利用富余运力,为第三方提供运输服务,获得运输收入。

  2014年铁路分部的单位运输成本为0.048元/吨公里(2013年:0.051元/吨公里),同比下降5.9%,主要是铁路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影响。

  4. 港口分部

  (1)生产经营

  黄骅港强化卸车计划管理,科学调整堆场垛位布局,优化作业流程,全年下水煤量达131.6百万吨,同比增长3.3%。天津煤码头加强卸车作业沟通,制定装船作业的动态方案,全年下水煤量达36.6百万吨,同比增长17.7%。公司通过自有港口下水的煤炭量占港口下水煤总量的73.8%,较上年同期的70.4%高出3.4个百分点。

  (2)项目进展

  黄骅港四期工程建成投产,吞吐能力进一步提升。

  (3)经营成果分析

  2014年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

  2014年港口分部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产生的收入为3,877百万元(2013年:3,579百万元),同比增长8.3%,占港口分部营业收入92.8%(2013年:95.7%);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成本为1,671百万元。

  5. 航运分部

  (1)生产经营

  航运分部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船舶调运,积极配合煤炭销售工作,紧密服务于一体化运营。全年航运货运量达到87.7百万吨,航运周转量达到 72.2十亿吨海里。

  (2)经营成果分析

  2014年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

  2014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0.035元/吨海里(2013年:0.041元/吨海里),同比下降14.6%,主要是外部运输业务相关成本以及租船成本大幅下降。

  6. 煤化工分部

  (1)生产经营

  煤化工分部通过夯实生产管理基础,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细化落实降本增效措施,各生产装置实现了安全、稳定、长周期、高位运行。2014年共完成煤制乙烯产品销售265.5千吨,聚丙烯产品销售268.1千吨。

  ■

  (2)经营成果分析

  2014年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

  (3)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

  3.1.4 分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百万元

  ■

  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大陆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煤炭相关化学加工业务等。2014年,来自中国大陆的对外交易收入为2,431.27亿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97.9%。受出口煤销售量下降等影响,来源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下降。

  2014年,本集团加大国际化探索力度,各项目取得积极进展。

  印尼南苏煤电项目运行良好,全年生产商品煤2.1百万吨,发电20.3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达到6,778小时,项目取得较好运营收益。

  美国页岩气项目已顺利投产5口气井,为公司页岩气业务发展储备了经验和人才。

  澳洲沃特马克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持续推进项目当地相关审批工作。

  公司作为投资方之一的联合体已获得邀请进入蒙古Tsankhi项目的下一步谈判。中蒙口岸铁路项目的前期工作有序开展。

  俄罗斯扎舒兰项目勘探工程进展顺利。

  3.1.5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百万元

  ■

  3.2 公司投资情况

  1、 资本开支完成情况及2015年计划

  ■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百万元

  ■

  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详情请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3 2015年经营目标

  ■

  注:以上经营目标会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在参考本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预计2015年度中国境内外煤炭市场呈现供应总体宽松的态势;(2)中国煤炭行业的资源税改革、规范产能、煤质管控等政策性规定;(3)不排除本公司根据新批复产能及市场需求情况,调增商品煤产量、煤炭销售量等业务经营目标及相应调整收入、成本等财务指标的可能性。

  3.4 预测2015年第一季度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超过50%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集团2014年度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0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851元/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公司股东应占本年利润为386.89亿元,基本每股盈利为1.945元/股。于2014年12月31日,可供本公司股东分配的留存收益为1,036.14亿元。董事会建议派发2014年度末期股息现金分红每股人民币0.74元(含税),共计约147.18亿元(含税),为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0%,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公司股东应占本公司利润的38.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集团已在2013年度财务报表中提前采用了财政部于2014年1月及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自2014年7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于2014年财务报告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的采用对本集团已披露的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3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关于核算范围的变化,本集团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

  ■

  上述调整对本集团的损益、资产总额及权益均无影响。

  4.2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3 2013年12月,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完成收购包头煤化工公司100%股权及九江电力100%股权。本公司2014年度、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和运营数据包括本次收购的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运营数据进行了重述。

  4.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2014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5-019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3月20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亲自出席的董事8人,其中凌文、范徐丽泰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参会,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卓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14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0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1.851元。

  2、以每股人民币0.74元(含税)派发2014年度末期股息,需派息总额为人民币147.18亿元(含税),占2014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由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和韩建国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事宜。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述报告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上述报告请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五、《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报告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上述报告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方案。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方案请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方案。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方案请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上述报告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2015年公司国内、国际审计机构,任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同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由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韩建国董事和贡华章董事组成董事小组决定审计师酬金。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1. 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不超过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周年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各自20%之新增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获得一般授权,如果发行内资股(A股)新股,仍需再次就增发内资股(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授予董事会的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发行价格、时机、期间、数量、对象、募集资金投向及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2)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

  (3)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签署和递交与发行有关的法定文件,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

  (4)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3. 授权期限:上述一般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为自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授权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

  (1)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2)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或

  (3)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发行内资股(A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而该等发行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5年第一次内资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5年第一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案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如下:

  1. 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周年大会和类别股东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股)的10%之内资股(A股)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回购内资股(A股),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内资股(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内资股(A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

  2. 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周年大会和类别股东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10%之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3. 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2)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4)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5)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4. 授权期限:上述一般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为自股东周年大会、内资股(A股)类别股东会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授权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

  (1)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2)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或

  (3)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股)类别股东会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类别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而该等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另行发布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知。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5-02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方式发送了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日成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黄清先生列席了会议。

  经过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201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实际地反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了一贯的利润分配原则,科学合理,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也充分保障了股东应享受的收益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完整准确;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5-02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停

  国华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国华北京热电厂接到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华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有关事项的函(京发改[2015]510号)(“510号文”)。根据510号文要求,为落实北京市压减燃煤和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工作部署,国华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在2015年3月20日关停。

  国华北京热电厂是本公司持股70%的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其运营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400兆瓦,2014年度售电量为19.1亿千瓦时;该燃煤机组已安装脱硫脱硝设备,排放符合环保要求。本公司在北京市辖区内无其他燃煤机组。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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