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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1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3月23日下午三点在天津赛象酒店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490,845,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16,970,8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39,021,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70,83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5-026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订概况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乙方")于2015年3月23日与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开发区分局"或"甲方")正式签订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合同书》。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单位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单位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刘明利 办公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168号 企业类型:政府行政管理部门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包括:前端监控点子系统;传输网络子系统;平台子系统;机房建设系统;卡口系统;一期系统升级改造;整合接入交通、社区、重点单位监控资源;公安环路建设;单兵系统建设9个部分的建设;项目建成后的系统租赁和运行维护;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涉及设备设施的使用权、所有权变更。 3、本项目采取"乙方垫资建设、甲方分五年支付租赁费的形式回购"的模式进行建设。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开发区分局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租赁使用、支付租金,行使和履行相关民事权利义务。 4、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00个日历天,运维服务期从项目建成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五年。 5、合同基准价为人民币伍仟壹佰零捌万壹仟叁佰陆拾元整(¥51,081,360.00元),包括甲方向乙方租赁并购回项目所建的除公司为本项目所敷设的光纤纤芯及光纤纤芯所占用的通信管道以外的所有设备设施,以及乙方提供五年运维服务(含前端点系统取电及5年电费)等项目。 6、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基准价20%的款项(人民币1021万元)作为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在系统建成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基准价20%的工程款。租赁费用甲方分五年向乙方支付,支付方式为:运维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在完成运维服务考核评估后15个日历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年的租赁费;每年租赁费支付额为项目决算总价扣除合同基准价40%后总金额的20%。 7、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每超过一日加收迟付金额的0.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按所延建设内容的1%。/日给予甲方赔偿,赔偿上限为合同基准价的1%。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订实施有利于公司参与智慧城市、平安城市建设,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积极作用。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5-006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发起设立温州民营银行的议案》,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参与发起设立"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民商银行"),并以自有资金出资19,800万元,占温州民商银行总股本的9.90%。 根据浙银监复〔2015〕142号文件精神,温州民商银行已于近日办理了《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计划于本月26日正式对外营业。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2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场所调整,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变更为: 董事会秘书:028-87826466 证券事务代表:028-87826466 投资者联系电话:028-87826466 传 真:028-87829595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15-014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的类型: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过公司调整,经销商结构趋于合理,另一方面,管理体制的完善使得销售团队执行力得到提升,使得一季度小包装同比销量大增,最终业绩实现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 2、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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