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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5- 010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3 月 23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3 月 22 日-2015 年 3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3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5:00-2015 年 3 月 2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合肥市长江西路501号丰乐国际大酒店四楼四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徐继萍女士; 6、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 名,代表股份107099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34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股份101950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114%;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8名,代表股份514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8%。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12人,代表股份5158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61%。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3、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1、《增补杨林先生为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7007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9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66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050%;反对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增补刘有鹏先生为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6991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9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5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8%;反对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50%;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2%。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刚正、唐光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5- 011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分别以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的书面通知,会议于3月 23日下午16:00在丰乐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会议由副董事长徐继萍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和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同意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分别为: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刘有鹏先生、卓敏女士和杨林先生三人,独立董事卓敏女士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赵定涛先生、卓敏女士和徐继萍女士三人,独立董事赵定涛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赵定涛先生、刘有鹏先生和罗松彪先生三人,独立董事赵定涛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杨林先生、徐继萍女士、罗松彪先生、赵定涛先生,杨林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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