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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2版)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01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相关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10月20日发布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年75号),该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相关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所有行业的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和单位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据此,公司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从人民币2,000元(或等值外币)提升至人民币5,000元,对新购进的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至5,000元的大额低值易耗品,建立台账完善日常管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及其之前年度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及张宝林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该等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做此项变更。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2014年及其之前年度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四、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02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13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蛇口工业二路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座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13日

  至2015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01、7.02、7.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7.01、7.03回避表决;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对议案7.02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上述资料文件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5年4月7日至10日之间,每天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上海市中山东一路9号三楼;香港上环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2楼。

  (四)登记传真号码

  本次会议的登记传真号码为:0755-88237246.

  (五)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会议登记地点方为有效。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4[015]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2015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召开。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宏先生及监事刘清亮先生、张莉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和财务部总经理王有良先生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公司散货船舶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年报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4年度经营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年报及其摘要编制及审议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议案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阅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交易本身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参照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过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将主要的经营单位和业务纳入了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的范围,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该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做此项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最近一年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最近一年购买理财产品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从2014年3月到2015年3月期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一定金额限度向招商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买相关产品的合同条款未发现不符合市场原则、显失公平或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交易本身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参照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继续向关联方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关联方借款,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该项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截止2014年12月31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01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4年度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 “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散货船舶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本公司在2014年年末对7艘好望角型散货船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人民币6.58亿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批准在2014年年末确认7艘好望角型散货船舶的资产减值损失。

  近年来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低迷,2013年下半年的反弹昙花一现,干散货船舶的资产价格也一路震荡下跌;2014年以来,干散货船市场特别是好望角船型市场深度下跌,租金水平迫近历史低位,反弹乏力。5年船龄的17.2万载重吨二手好望角型船价Clarkson估值近期已经跌至3,300万美元左右,新造船价格也仅约5,200万美元。从该船型的基本数据看,过去五年运力复合增长率高达11%,目前全球好望角船型保有量总数已经超过1600艘,平均船龄已经降至不足8年,且订单占现有船的比例仍然高达22%,未来几年新船交付压力仍然巨大。从运力持有结构看,大矿山、大货主控制的运力规模不断扩大。而且,随着超大型铁矿砂专用船舶的逐渐投入营运,也将会对好望角型船舶市场继续带来冲击和深远影响,因此,现有好望角型船舶资产价值的已经显著下降,预计可见未来难以大幅回升。

  同时,随着造船工业的技术进步,新型节能环保型散货船船舶即将批量开始投入使用,新设计的好望角型等散货船舶船型先进、技术指标和环保指标明显优于老一代船舶,且由于船价及油耗方面的较大优势,新型船经营成本较低,有着更强的市场竞争力,预计将持续对老旧船舶产生冲击。

  公司7艘好望角型船舶为2007~2008年订造,时逢干散货航运市场景气期,好望角型船舶合同造价和交船成本较高,目前市场价值相比账面值已经出现了大幅下降。虽然部分船舶签署了中长期和短期期租合同,但相关合同即将于2015年至2016年到期,目前好望角型船舶期租市场租金水平业已今非昔比,且估计可见未来难以大幅攀升至前几年的高位。

  综上,公司7艘好望角型船舶资产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减值迹象,且可见将来其资产价值难以大幅回升。

  公司在对相关船舶资产进行审慎评估后,拟在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对公司7艘好望角型船舶的预计可回收金额进行测算,按照市场法和收益法估值,按照孰高原则确定预计可回收金额。经评估,建议计提减值准备美元10,682.84万元,折合人民币65,814.79万元,并计入2014年度损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814.79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现金流没有影响。计提减值准备后,该等船舶未来的折旧费用和经营成本将相应减少。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对公司散货船舶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曲毅民先生、杨斌先生、刘国元先生、张宝林先生认为:公司根据评估机构测算就7艘Capesize船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01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附加条件

  一、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

  二、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是招商局集团在友联船厂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发展有限公司的基础上重组设立的控股公司,负责招商局集团工业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公司总资产60多亿港元,业务主要涉及海工装备及特种工程船舶建造、海工装备及船舶修理和改装、铝加工、拖轮拖带服务等行业。公司拥有香港最大的修船厂、香港第二大拖轮船队、国内最大的单体修船厂和海洋工程及特种船舶建造企业,业务领域涉及船舶及海洋工程修理和改造、海洋工程及特种船舶建造、拖轮拖带服务、铝加工等行业,其投资建设的招商局深圳孖洲岛友联修船基地2008年12月正式投产,正逐步将其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船舶及海洋工程修造基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志禹先生。经营范围包括船舶修理、海洋工程、钢结构及钢管工程、港口机械、豪华游艇及玻璃钢造船等行业。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友联船厂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工有限公司等;招商局重工先后成功建造二十多座各类自升式钻井平台、多功能平台和海上风电安装平台,以及50000吨半潜式自航工程船、多功能潜水支持船等,已成为中国海工装备及特种船舶高端产品建造商。

  友联船厂有限公司成立于1964年,是香港最大的修船厂,目前拥有香港、深圳孖洲岛、漳州等三大修船基地。经营范围包括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大型集装箱船舶和油轮的修理、船舶改装等。经过近五十年的经营,友联船厂在国际上已成为极具影响力的海工及船舶修理改装高端品牌。

  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石化”)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持有75.84%股份的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联合石化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是中国最大的石油贸易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原油贸易、成品油贸易、LNG贸易及仓储物流等国际石油贸易业务,2006年其原油、成品油进出口量已超过1.5亿吨,目前是世界上VLCC油轮的最大租家。Unipec Singapore Pte Ltd为联合石化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是中国石化旗下集润滑油生产、研发、储运、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高档润滑油专业产销集团。

  香港海通有限公司是招商局集团的全资直属企业,公司于1972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四千万港元。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开拓内地船舶、港口等海事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市场,为内地船东、船厂和港口提供各类船用设备、港口机械、通信导航设备、机械零配件、物料供应及其它服务。公司代理国内外多家著名厂家产品的销售,是中国海事产品市场的最大供货商之一。多年来,香港海通有限公司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除海事产品外,还经营电厂、电站设备及配件、化工机械和仪表、公路机械、二手船舶买卖经纪等各方面的进出口贸易。公司贸易网络也日益健全,在大连、北京、青岛、上海、广州和深圳,以及日本大阪、美国洛杉矶等地设有办事处和子公司;在香港、中国内地和澳洲、欧洲等地设有7间合营公司,经营烟酒、食品和物流业务。2007年,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的加入,使公司的实力更加壮大,更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业务管道。香港海通有限公司立足香港,已积累三十八年的中国市场经验。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海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联合石化及Unipec Singapore Pte Ltd为中石化集团间接控股的公司,中石化集团目前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20%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项规定,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联合石化及Unipec Singapore Pte Ltd等中石化集团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友联船厂有限公司)、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联合石化、Unipec Singapore Pte Ltd等均为依法存续、经营正常的企业,履约能力较强,在以往交易中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形成坏帐的情形。公司认为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友联船厂有限公司)、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联合石化、Unipec Singapore Pte Ltd及招商银行就其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上述相关关联方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将在公平磋商的基础上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制定,采用现金方式结算。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友联船厂有限公司)、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充分利用其在修船和船舶改造方面、设备物料备件代理等方面的能力、经验等优势,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

  公司与联合石化、Unipec Singapore Pte Ltd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加强双方的业务互惠合作,共同为保障中国进口能源运输安全做出贡献。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利润形成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上述议案包括三项子议案:(1)预计2015年度与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蛇口友联船厂有限公司发生船舶修理等交易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2)预计2015年度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预计2015年度本公司与Unipec Singapore Pte Ltd等发生的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3)预计2015年度本公司与香港海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物料备件及船用设备代理、买卖船佣金等交易不超过2,000万元。

  董事长李晓鹏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苏新刚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华立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财务部部长,董事焦天悦先生因担任香港海通有限公司总经理,该4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在此次会议对子议案(1)和(3)进行表决时回避。

  董事解正林先生因担任关联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董事陈蕾女士因担任关联方联合石化总会计师,为关联董事,在此次会议对子议案(2)进行表决时回避。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公司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5、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关联方签订了部分关联交易协议,公司将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视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其它关联交易协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01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015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在深圳市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鹏先生主持。董事陈蕾女士、独立董事张宝林先生分别因工作原因和身体原因不能出席会议,事先审阅了会议文件,分别委托董事解正林先生和独立董事杨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关于《对公司散货船舶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散货船舶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美元10,682.84万元,折合人民币65,814.79万元,计入2014年度损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公告的《公司散货船舶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号)。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4 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00,264,205.26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684,535,177.16 元,董事会提议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母公司净利润计提 10%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8,453,518 元;

  2、以现金的方式派发股利 61,371,984元(按公司2014年底全部已发行股份 4,720,921,809 股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3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当期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5%)。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公告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九、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预计2015年本公司与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蛇口友联船厂有限公司)发生船舶修理等交易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李晓鹏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苏新刚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华立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董事焦天悦先生因担任关联方香港海通有限公司总经理,该4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审议此子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2、预计2015年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预计2015年度与Unipec Singapore Pte Ltd等发生的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副董事长解正林先生因担任关联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董事陈蕾女士因担任关联方中国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为关联董事,审议此子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3、预计2015年本公司与香港海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物料备件及船用设备代理等交易不超过2,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李晓鹏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苏新刚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华立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董事焦天悦先生因担任关联方香港海通有限公司总经理,该4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审议此子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后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公告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号)。

  十、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控情况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4年度内控情况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对《公司2014年度内控情况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使用及存放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使用及存放情况专项报告》。

  十三、关于《授权2015年-2016年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一年支付新买造船进度款、归还短期银行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自2015年4月起一年内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18亿美元备用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之人士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等授信额度所涉及的具体贷款数额及投资项目需按照公司关于投资项目批准权限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等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其2015年度的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号)。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对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关于《公司最近一年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公告的《公司最近一年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5[020]号)。

  十七、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进一步向招商银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总经理谢春林先生或财务总监刘威武先生签署相关协议,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超过30亿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李晓鹏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为关联董事,审议此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发布的《公司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号)。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关于《继续向关联方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公司2014年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亿元的议案》。2015年4月中旬,该项借款期限即将届满,经协商,拟延长借款合同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参考董事会召开之日市场利率水平,确定为3.74%,借款额度和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借款方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向关联方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号)。

  董事长李晓鹏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苏新刚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华立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董事焦天悦先生因担任关联方香港海通有限公司总经理,该4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审议此子议案时实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审议了上述报告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第二次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第二次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6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章程修正案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4 月13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二路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座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发布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5[021]号)。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附件: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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