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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4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需求下降,国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定宏观经济政策,实施定向调控,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对此,公司结合行业特性和产品属性,坚持市场份额第一,加强终端市场和县乡市场建设,推进销售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强化内部管理,加快新项目建设,保持了公司稳健的经营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03,965,119.72元,同比减少3.67%,实现净利润108,584,520.89元,同比减少22.18%。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竞争影响,产品销量和销价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

  2、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经营计划,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强市场建设,提升市场控制力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让利不让市场、现金流最大化”的思路,及时调整营销政策,完善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大型房地产开发商的战略合作,加强与大型门窗组装企业等终端市场的直接合作;加快县乡网点建设,完善市场布点和营销管理体系;加大销售机制创新,优化激励措施,进一步调动各级销售机构和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更灵活的销售政策参与市场竞争,努力提升市场份额。

  (2)加快项目建设,优化产能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确定的投资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成新疆海螺二期2万吨混料扩产项目,宝鸡海螺4万吨塑料型材项目亦按期投入试生产,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产能布局。同时,公司还加强关联产业项目调研,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做好项目储备。

  (3)加强内部管理,促进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实施对标管理,积极开展各类技改技措,优化各项指标,降低生产运行成本。加强原料市场研判,加大原料本地化采购,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同时,积极争取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开展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效益。

  (4)加大产品研发,增强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集成设计开发了“伊尔斯”高档门窗系统、多色彩和高耐候合金型材等高新产品,及时满足了市场需求;并先后在合肥、西安等中心城市建立了多家“伊尔斯”高档门窗展厅,强化产品展示和客户体验。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项发明专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按要求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主要影响说明如下:

  (1)职工薪酬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离职后福利明细项目核算。

  (2)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任勇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04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5年3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1日上午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909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任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4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14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议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65万元。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分别为下属子公司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英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宝鸡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各提供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2亿元。

  上述授信主要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期限均为两年。

  因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宝鸡海螺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7,716.31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71.63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5,313.79万元,扣除在本期实施的2013年度现金股利分配3,600万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658.47万元。

  结合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和目前资金状况,董事会同意拟以派发现金红利方式进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给予投资者回报,分配比例依现行36,000万股为基准,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600万元人民币。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附属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并按照市场原则定价。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任勇先生、齐生立先生、汪鹏飞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五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属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同时,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4年薪酬考核意见及2015年年薪考核基数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机制,激励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责,董事会同意给予独立董事每人5万元(税后)作为2015年度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予发放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担任职务的岗薪标准发放报酬,不再另计薪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期三年的规定,公司现任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根据法定程序,需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董事会提名任勇先生、齐生立先生、汪鹏飞先生、王杨林先生、周小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董事会提名张光杰先生、周泽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新一届董事会尚缺少一名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公司会尽快遴选相关候选人,进一步完善董事会人员构成。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任副总经理王杨林先生、董事会秘书周小川先生和总经理助理朱守益先生三年任期已满,且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积极协助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根据董事长任勇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周小川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齐生立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王杨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朱守益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意聘任虞节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均为三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3)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采取控股或参股方式在部分区域核心城市投资设立若干个海螺门窗公司和海螺型材销售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需要和各区域市场情况,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决定门窗销售公司或型材销售公司的投资地点、投资金额、投资时间及控股比例。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10:30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909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勇先生,男,196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上海建材学院,历经原国家经贸委组织的MBA专业培训及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商学院MBA专业培训,于1982年加入海螺集团,历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及执行董事、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长。

  齐生立先生,男,1965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1989年加入宁国水泥厂,历任宁国水泥厂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宣部副部长、部长,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兼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汪鹏飞先生,男,1962年出生,毕业于国家建材技工学校,于1984年加入宁国水泥厂,历任宁国水泥厂副厂长、枞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荻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本公司董事。

  王杨林先生,男,197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1998年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历任公司质控处处长、型材一二分厂厂长、型材三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唐山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芜湖海螺泰森挤出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小川先生,男,1970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1994年毕业于安庆师范学院,同年进入宁国水泥厂,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人力资源部部长、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海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兼任宁波海螺塑料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海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勇先生、齐生立先生、汪鹏飞先生、王杨林先生、周小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光杰先生,男,汉族,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1980 年至 1984 年杭州大学法学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1984 年至 1987 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1 年,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曾兼任复旦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司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复旦远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复旦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香港中国法律学院培训部负责人。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泽将先生,男,1983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历任安徽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安凯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达创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光杰先生、周泽将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3: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杨林先生,男,197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1998年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历任公司质控处处长、型材一二分厂厂长、型材三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唐山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芜湖海螺泰森挤出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小川先生,男,1970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1994年毕业于安庆师范学院,同年进入宁国水泥厂,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人力资源部部长、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海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兼任宁波海螺塑料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海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守益先生,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毕业于安徽理工大学后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质控处处长助理、一二分厂副厂长、三分厂厂长、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海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英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物资供应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生产品质部部长。

  虞节玉先生,男,1983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2002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一二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三分厂厂长、新疆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市场营销部部长。

  王杨林先生、周小川先生、朱守益先生、虞节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05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1日下午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22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1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高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工作,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恪尽职守,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公司月度财务情况进行了持续监控,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用效率较高,财务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运作规范,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和财务上实现“五分开”,没有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现象。

  2014年度,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所需,均按照正常商业条件并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对股东而言是正常的,均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内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要求,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7,716.31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71.63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5,313.79万元,扣除在本期实施的2013年度现金股利分配3,600万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658.47万元。

  结合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和目前资金状况,监事会同意拟以派发现金红利方式进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给予投资者回报,分配比例依现行36,000万股为基准,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600万元人民币。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共计65万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监事会同意分别为下属子公司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英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宝鸡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各提供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2亿元。

  上述授信主要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期限均为两年。

  因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宝鸡海螺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同时,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较低风险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附属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将按照市场原则定价。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薪酬机制,激励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责,监事会同意,对于除担任监事外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不予发放报酬;对于除担任监事外还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其担任职务的岗薪标准领取报酬。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2014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监事任期三年的规定,公司现任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到期,需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监事会提名万涌先生、张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对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王俊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万涌先生,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3年毕业于桂林冶金地质学院,1996年加入宁国水泥厂,历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宣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昇先生,男,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1995年加入宁国水泥厂,历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室主任助理、张家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本公司监事等职,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

  万涌先生、张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06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7日上午10:30;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909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11、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2、关于提名任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提名齐生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提名汪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提名王杨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关于提名周小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关于提名张光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8、关于提名周泽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9、关于提名万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关于提名张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因故未能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受托办理登记手续的,除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受托参加会议的,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事先说明并提供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4月15—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登记地点: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但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619”,投票简称为“海螺投票”,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输入买入指令;

  (2) 输入证券代码360619;

  (3) 输入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海螺型材”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第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即可使用。即: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9层

  邮政邮编:241000

  联系人:郭亚良、张军

  联系电话:0553-8396856、0553-8396835

  传真:0553-8396808

  2、会议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董事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07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3月21日,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15年度公司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因本公司与海螺水泥同属海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任勇、齐生立、汪鹏飞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属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成立于1996年11月8日,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文叁。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资产经营、投资、融资、产权交易、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电子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生产、销售,电力、运输、仓储、建筑工程、进出口贸易、矿产品、金属材料、工艺品、百货销售,印刷、物业管理、科技产品开发、技术服务、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

  (2)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成立于1997年9月1日,注册资本5,299,302,579元,法定代表人郭文叁。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泥及辅料、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出口,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生产、销售、进口;电子设备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该公司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上市(SH:600585,HK:0914)。

  2、与关联人的关系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系海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是2015年度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向公司采购门窗、板材等建筑材料。同时,公司因工程项目建设和经营需要,需向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支付工程设计费、商标使用费、采购水泥等。公司预计2015年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将产生不超过4000万元的交易金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价。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海螺集团、海螺水泥及其关联方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91.51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丁美彩、李晓玲、陶成群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08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3月21日,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相关下属子公司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的授信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都海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都海螺”),设立于2009年10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成都海螺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塑料型材、板材、管材、门窗、门窗五金件及配件;新型建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产品生产加工所需的设备、备件、材料的进口、自产产品的出口;酒店管理、会议服务;住宿、餐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成都海螺总资产为41,274.21万元,净资产为18,052.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23%,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4,377.32万元,利润总额2,638.38万元,净利润2,231.05万元。

  2、英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德海螺”)设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1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英德海螺经营范围为:塑料型材、门窗、门窗五金件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新型建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英德海螺总资产为29,399.08万元,净资产为24,780.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71%,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8,267.91万元,利润总额-361.10万元,净利润-366.21万元。

  3、新疆海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海螺”),设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新疆海螺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型材、门窗、门窗五金件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新型建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会议服务,百货销售;房屋租赁。许可经营项目:住宿、餐饮,零售:预包装食品。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疆海螺总资产为31,864.36万元,净资产为11,350.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38%,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6,833.32万元,利润总额-1,289.68万元,净利润-1,289.68万元。

  4、宝鸡海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宝鸡海螺”),设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8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宝鸡海螺经营范围为:塑料型材、板材、管材、门窗、门窗五金件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安装;塑料制品、新型建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宝鸡海螺总资产为12,766.13万元,净资产为2,838.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77%,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61.68万元,净利润-161.6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为下属子公司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英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宝鸡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各提供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2亿元。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董事会意见

  成都海螺、英德海螺、新疆海螺、宝鸡海螺均系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是为保证上述子公司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运营效率。

  鉴于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实行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贷款审批,担保风险受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情况。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本年度累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8,537.49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83%,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09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2015年3月21日,经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销量提升,同意公司采取控股或参股方式在部分区域核心城市投资设立若干个海螺门窗公司和海螺型材销售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需要和各区域市场情况,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决定门窗销售公司或型材销售公司的投资地点、投资金额、投资时间及控股比例。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投资设立的海螺门窗公司经营范围为:门窗加工制作,门窗、门窗五金件及配件、塑料型材、栅栏、管材、生态门等建筑材料、其他建筑建材及装饰材料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最终以审批登记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准);海螺型材销售公司的经营范围为:PVC塑料型材、板材、管材、门窗、门窗五金件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最终以审批登记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上述投资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依据具体区域市场情况而定,公司总投资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部分区域核心城市投资设立海螺门窗公司和海螺型材销售公司,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加强公司产品的宣传展示和终端市场控制,引导品牌消费,提升效量。同时,由于各区域中小塑料型材企业较多,上述公司将会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压力;而且由于上述公司设立后,分别分布在不同区域,管理幅度和跨度加大。

  目前,该投资项目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不存在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10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离职后福利明细项目核算,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3、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

  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的通 知》(财会[2014]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 知》(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执行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12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光杰 作为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本人不是为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且本人未在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8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 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张光杰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张光杰

  日 期: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13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周泽将 作为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本人不是为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且本人未在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 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周泽将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周泽将

  日 期: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14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光杰先生为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下转B9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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