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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
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00939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 增聘基金经理 |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辜岚 |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 | 张发余 |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 -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辜岚 | |||
任职日期 | 2015年3月23日 | |||
证券从业年限 | 8 | |||
证券投资管理从业年限 | 8 | |||
过往从业经历 | 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员、债券研究员。2008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宏观策略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9月至今任中银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 |||
其中:管理过公募基金的名称及期间 | 基金 主代码 | 基金名称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163803 | 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3-09-04 | - | |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否 | |||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是 | |||
取得的其他相关从业资格 | 无 | |||
国籍 | 中国 | |||
学历、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注册/登记 | 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上述调整自2015年3月23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
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163818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 增聘基金经理 |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王伟 |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 | 张发余 |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 -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王伟 | |||
任职日期 | 2015年3月23日 | |||
证券从业年限 | 5 | |||
证券投资管理从业年限 | 5 | |||
过往从业经历 | 2010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2月至今任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 |||
其中:管理过公募基金的名称及期间 | 基金主代码 | 基金名称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000120 | 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2-11 | - | |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否 | |||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是 | |||
取得的其他相关从业资格 | 无 | |||
国籍 | 中国 | |||
学历、学位 | 硕士研究生 | |||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注册/登记 | 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上述调整自2015年3月23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新北洋 (证券代码:002376)、智光电气(证券代码:002169)和长信科技 (证券代码:300088)分别于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3日和2015年3月17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23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
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之互利A份额
年化约定收益率设定的公告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9月24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互利A份额(场内简称:中银互A,基金代码:163826)年化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 = 1.1×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利差
互利A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年化约定收益率,其年化约定收益率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互利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值,并用于下6个月的每日约定收益的计算。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互利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前公告下6个月互利A份额适用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5%(含)到1.5%(含)。
互利A份额的应计收益的金额采用单利计算。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内,互利A份额第三个开放日之后6个月适用的利差设定为1.5%。
互利A份额于2015年3月23日进行第三次开放,鉴于2015年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2.50%,因此本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内,互利A份额在第三个开放日之后6个月(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9月23日)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为4.25%(1.1×2.50%+1.50%=4.25%)。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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