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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纯销部门继续深化与医院合作

  医院纯销部门2014年继续实现了快速增长,巩固和继续推进多种药事服务合作方式。原有药事服务合作医院销售业务持续增长,新的合作项目不断开展。在采购中心支持下,公司取得拜耳、赛诺菲等外企主流品种配送资格,逐一落实每一医院考核指标,责任到人,奖励到位。新增配送品种全年累计新增销售3000万元。

  社区部门增销降费收到成效

  在巩固基药销售基础上,社区部门重点加强非零销售工作,确定重点非零差开户工作,提高非零品种销售占比,增长幅度不断加大。压缩账期,取得显著成效。超期应收客户急剧下降,个别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杜绝新增超期账款。加强上下游客户服务。在物流中心的配合下,优化退货操作流程,建立退货互助机制,降低报损损失。开展各项活动,加强与上游供应商的沟通。在内部管理方面,实施应收账款内控指标自动生成,严格费用报销制度。

  物流中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在北京嘉和嘉事物流中心高负荷运转的情况下,通过优化作业流程,整合及分解作业部门,重新界定部门职责及专业人员素质分类,调整薪酬体系及业务布局,保证了中心总体的平稳运营,渡过了业务量快速增长的配送难关。在北京市率先完成GSP 附录认证工作,保证15家第三方合作客户的认证、附录认证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通过国家物流3A评定及北京物流企业安全3A评定工作。完成分库、冷库扩建的相关工作;完成冷链运输过程温度监控系统的改造工作,增强了中心的竞争力。

  采购中心供货率提高,支持销售部门重点项目

  2014年采购中心高度重视供货工作,对季节、原材料涨价停产、生产排期等原因造成容易出现缺货的厂家和产品建立清单,加强沟通,提前预判。2014年品种保证率在北京所有社区基药配送商中居前列,受到社管中心的肯定;地方医疗品种供货保证率呈上升趋势,在同行业中位于前列。同时,采购中心积极配合纯销和社区部门,在饮片采购、GPO合作项目、托管药店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2014年采购中心增加采购人员3人、降低单人管理品种数量,完善采购部门梯队建设;定期给采购员进行专业培训,严格细化部门绩效考核制度。

  连锁药店顺利通过GSP认证,多种方式搞活经营

  2014年,公司下属一百多家连锁门店进行GSP认证验收,涉及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房山区,全部通过认证。其中,玉泉路药店被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为北京三家新版GSP装修门店样板店之一。连锁药店通过成立重点药店冲锋队,要求区域经理责任到店,与重点厂家销售合作,突破明星单品等一系列竞赛方式推动销售增长,激活员工士气,提高销售积极性,下半年销售业绩不断上升。

  并购高值耗材企业,建立器械物流平台

  截止2014年底,投资控股高值耗材公司共14家,业务范围涉及全国27省(直辖市)700余家三级医院,形成全国战略布局,在全国介入高值耗材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建立面对重点高值耗材生产企业全国物流平台建设,拟在北京、广州、上海、成都、安徽、长春建立六大高值耗材专业物流中心;强生医疗器械公司、雅培医疗器械公司、美敦力医疗器械公司等国际知名医疗器械公司高管实地考察,洽商合作意向;扩大经营品种,全面进军大外科及骨科类耗材。

  请媛媛姐再按照下面“注”里的要求填列相关财务分析,个别词句请注意准确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 和 8 项具体准则。修订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 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新颁布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规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要求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其余 7 项具体准则; 要求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 2014 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 他 5 项具体准则以及新颁布的 3 项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将本公司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金额从 “资本公积”调整到“其他综合收益”,并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产负债表上报表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单位:元

  ■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按上述准则进行核算与披露。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增加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本期减少子公司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元伟

  2015年3月23日

  

  证券简称:嘉事堂 证券代码:002462 公告编号:2015-012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3 月1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5年 3月23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二层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元伟先生主持。经过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详见《2014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徐永光先生、张晓崧先生、吴剑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2014年公司继续遵循医药商业为主导,医院纯销为核心,现代医药物流为依托的经营战略,实现了销售收入和利润双增长,完成了公司全年经营任务指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公司合并实现收入5,572,152,339.68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8,060,085.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7,358,615.47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67,358,615.47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735,861.5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5,633,191.13 元,减去2013年度股东分红金额36,000,00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90,255,945.05元。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告详见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2014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4年12月底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4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4年度的合并财务数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及控股与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真实、完整的反映出公司资产、收益和现金流状况,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一致同意拟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根据《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调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人员。

  二、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的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整/年、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整/年,按月平均发放。

  (二)监事的薪酬

  监事长津贴标准为12万元整/年、监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整/年,按月平均发放。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告详见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告详见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5-013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15年3月 23日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15年度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总额度22亿元,以信用方式取得,下属子公司用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期为两年。授信银行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会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会议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5-014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 和 8 项具体准则。修订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 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新颁布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规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要求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其余 7 项具体准则; 要求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 2014 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 他 5 项具体准则以及新颁布的 3 项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将本公司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金额从 “资本公积”调整到“其他综合收益”,并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产负债表上报表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单位:元

  ■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按上述准则进行核算与披露。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5-015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5年 3 月 23日召开,决定于 2015年 4 月 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15日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时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嘉事堂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3、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9、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需在2015年4月13日15时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13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62 投票简称:嘉事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项,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项,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决相同意见。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投票举例

  (1)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收市后持有“嘉事堂”股份的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如某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反对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2)对某一议案分别表决

  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1审议“《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为例,其申报如下:

  ■

  如某一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1审议“《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为例,只需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一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1审议“《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为例,只需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时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侠、王文鼎

  电话:010-88433464

  传真:010-8844773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95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在相应的项目填写股份数额):

  ■

  ■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

  

  证券简称:嘉事堂 证券代码:002462 公告编号:2015-016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丁元伟先生、总裁许帅先生、公司保荐代表人冀东晓先生、独立董事吴剑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新侠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5—017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报告期末证券持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持有“中青旅”(证券代码:600138)一只股票,占公司证券投资比例的100%。2014 年 02 月 1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中青旅 450万股,减持均价 19.55 元,占中青旅总股本的比例 1.08%;2014 年 02 月 17-1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二级市场减持中青旅 285.99 万股,减持均价 19.79 元,占中青旅总股本比例为 0.69%; 本次减持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中青旅的股票。

  公司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公司已在《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4-005)、《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4-007)中详细披露,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内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实施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二、关于201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实施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内审部定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内部审计并提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监事会也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行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独立董事就公司2014年证券投资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度未进行新的证券投资行为,其持有及出售中青旅股票的行为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2014年度证券投资行为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号:2015-018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为回报广大股东,2015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2014年度,公司合并实现收入5,572,152,339.68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8,060,085.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7,358,615.47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67,358,615.47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735,861.5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5,633,191.13 元,减去2013年度股东分红金额36,000,00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90,255,945.05元。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分红依据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第三条之规定:在盈利及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公司以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4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880万元。

  该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分红管理制度》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所作之承诺。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

  

  证券简称:嘉事堂 证券代码: 002462 公告编号:2015-019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3 月1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5年 3 月 23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二层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翁先定先生主持。经过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监事会认真规范地履行了监察督促的职能。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其自身经营特点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一贯、有效地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0,255,945.05元。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880万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准确、真实、完整并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4年12月底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详见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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