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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2213 证券简称:特尔佳 公告编号:2015-009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许锦光先生通知,拟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特尔佳,证券代码:002213)自2015年3月25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讨论2014年度分红方案,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出现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5日开市起停牌(股票简称:长青集团,股票代码:002616)。待相关事项披露后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春晖 公告编号:2015-032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东广州市鸿汇投资有限公司("鸿汇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71,290,6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15%。鸿汇投资于2014年6月5日将上述股权中的71,290,600股质押给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为鸿汇投资向该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相关质押情况详见2014年6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2015年3月24日,本公司接到通知,鸿汇投资将上述质押股权中的35,000,000股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解除质押35,000,000股后(占公司总股本5.97%),鸿汇投资尚有36,29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6.18%)质押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名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鸿汇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71,290,6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1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6,29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5-009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3月11日发布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并于3月18日开市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相关方仍在就该重大事项进行商谈,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华都,证券代码:002264)自 2015年3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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