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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15-020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24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公司504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3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2,590,989股,占公司总股份198,198,737股的比例为66.8980%;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3名,代表股份1,500股,占公司总股份198,198,737股的比例为0.0008%;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15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2,592,489股,占公司总股份198,198,737股的比例为66.8988%。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周游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与会股东132,592,4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与会股东132,592,4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与会股东132,592,4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与会股东132,592,4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5-00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控股子公司完成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中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FION Limited拟与Ottimo Branding Company Limited、郭桢桢共同出资在香港设立子公司Fion Milestones Holding Limited,注册资本5000万元港币,其中FION Limited出资2550万元港币,持有其51%的股权。 近日,Fion Milestones Holding Limited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具体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菲安妮创程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ion Milestones Holding Limited 注册资本:5000万元港币 注册地址:RM 1709, 17/F., EXCHANGE TOWER, 33 WANG CHIU RD KOWLOON BAY.KLN, HONG KONG 注册证明书编号:2204508 商业登记证号码:64426044-000-02-15-7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以及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2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高新兴(股票代码:30009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免长话费)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 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4月1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3月30日之前,不含3月30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3.3.权益登记日(3月30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3.4.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3.5.投资者可在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查询本次分红情况,也可向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20-9688)。 3.6.投资者还可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等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3.7.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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