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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5-018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2日,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15号);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2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该重大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亚夏债,债券代码:112133)仍然继续交易。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05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迟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公司2014年度报告。因年报审计和编制工作量大,公司预计无法在原预约时间披露公司2014年度报告。为给广大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经申请,公司2014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由原预约时间2015年3月28日推迟至2015年4月18日。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5-011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发布会会议纪要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5年3月24日举办2014年度业绩发布会,会议纪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诺力股份 股票代码:603611)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金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1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14年5月8日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将选择不超过6个月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签订了《结构性产品说明书》及《结构性产品交易委托书》,涉及理财金额为人民币5,726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5,726万元; 2、产品起息日:2015年03月24日;到期日:2015年06月23日; 3、收益类型:保本型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4、产品预期收益率(即潜在收益率):4.75%/年 到期兑付金额=投资金额×(1+潜在年收益率×达成收益条件天数/365);保本比率为100.00%; 5、提前赎回:该产品不得提前赎回; 6、提前终止:银行不得提前终止该产品; 7、投资对象:本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提供100%投资本金保障。 产品挂钩不同期限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利率),以产品起息日当天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作为比价利率,在此基础上加减点数为产品设定收益参考区间。 8、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无关联关系; 9、风险提示: 1) 本产品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除投资者所存入之投资本金,任何潜在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不保证理财收益,具有投资风险; 2)若理财产品于投资期限内遇市场利率上升,或其他产品收益高于该产品,该理财产品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上升,则投资者将失去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 3)投资者承担富邦华一银行的信用风险; 4)富邦华一银行销售或代销的任何理财产品,均不表明对该产品的业绩做出任何承诺,承担任何责任。凡因不可抗力或银行系统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之因素(如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客户无法正常进行理财产品交易时,富邦华一银行承诺尽快排除障碍,恢复交易,但不就其间可能发生的损失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5)富邦华一银行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代扣缴所有与本帐户相关的应缴税款(如有)。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本次事项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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