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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5-01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

  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并于2015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对决议公告中《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的匹配等情况说明如下:

  1、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鉴于公司2014年实际经营情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提议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98,285,4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79,228,473.20元人民币;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96,570,992股。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股东提议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上述预案进行了审议,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提议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还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的匹配

  (1)近几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规模、资金存量、现金流、近几年回报股东的匹配度:

  ①近三年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基本稳定,保持良性发展态势;

  ②近三年公司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且2014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属于近三年最好水平;

  ③近三年公司一直保持着较充足的资金存量,此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④近三年公司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来回报股东。

  (2)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①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止2011年6月30日总股本263,759,6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58,255,798.40元人民币;以截止2011年6月30日总股本263,759,66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131,879,832股。

  ②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395,639,4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79,127,899.2元人民币。

  ③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395,639,4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8,691,848.80元人民币。

  ④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拟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109,4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60,043,798.40元人民币。

  经以上分析可见,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的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已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良好的现金流,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能相互匹配的。

  4、内幕信息的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上述提议后,公司董事会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了审议并尽快披露决议公告,尽可能减少内幕信息传播时间。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5、其他事项

  (1)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

  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15-011)。

  会议通知中“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之“(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之“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之“(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表注释中对“总议案”投票提示需进行补充更正。更正内容具体如下:

  更正前内容为: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更正后内容为: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除上述内容外,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会议通知详见2015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对因上述补充说明和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5-01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4日(周二)下午14:00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17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7日(周二)

  6、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1.1关于选举冯忠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2 关于选举吴子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3关于选举喻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4关于选举赵智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5关于选举赵海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6关于选举赵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1关于选举李生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2.2关于选举张大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2.3关于选举杨棉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景文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蒙群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对上述议案,其中:

  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9和议案10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3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具体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的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12日、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登记地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17楼,邮政编码:230022,传真:0551-65862577。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26;投票简称:江南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26;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议案9.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议案9.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10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既可用所属类别的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票应分别投向所属类别的候选人。

  (4)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下午15:00 至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时后登陆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圆

  联系电话:0551-65862589

  传 真:0551-65862577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17楼

  邮政编码:230022

  特此通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赞成打“√”符号、反对打“×”符号、弃权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打二个以上符号,视为废票)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江南化工(00222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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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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