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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09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减持股份的通知,沙钢集团于2013年7月31日至2015年3月2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积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3月24日减持后,沙钢集团仍持有公司8,78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7%。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前,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沙钢集团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股份锁定期限已届满。 2、本次减持的股东沙钢集团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的股东沙钢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沙钢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10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劵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江润发 股票代码:002435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锦丰镇永新路1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 03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润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江润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张家港市锦丰镇 法定代表人: 沈文荣 注册资本: 1321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82000117266 组织机构代码证:13478927-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钢铁冶炼,钢铁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证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经营期限: 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320582134789270 主要股东: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获取投资收益,属于常规投资操作。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长江润发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长江润发股份8,786,200股,占股份总额的4.43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3年7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8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5%。 2015年03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70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6%。 截止2013年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长江润发12,37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5%;2013年减持后,持有长江润发10,49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0%;本次(2015年3月24日)减持后,持有长江润发8,78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43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长江润发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以其他方式出售长江润发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其他有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长江润发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卢斌、邱嘉骏 3.联系电话:0512-569268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文荣 签字: 日期:二〇一五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文荣 签字: 日期:2015-3-25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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