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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1,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4月29日合同生效。按照《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采用季度结算的收益分配机制,每个季度进行分红结算,并在符合分红条件时进行分红。 一、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为: 分红结算日:每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每季分红结算日; 分红前提:分红结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 分红比例: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至少分配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但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已实现收益,且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0元; 分红登记日与除权日: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分红结算日(T日)决定是否分红,若确定分红,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则T+1日为权益登记日并进行除权,T+7日内实现派息; 若基金已实现收益不足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将全部分配已实现收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二、 按照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3月31日进行分红结算,并决定是否分红。如分红,基金管理人将于2015年4月1日发布分红公告。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特提醒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4月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三、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 2、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四、重要提醒: 本基金约定每季度结算收益,但并不保证每季度实现分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
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TMT中证A份额、TMT中证B份额停复牌公告 因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年3月25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TMT”,交易代码:165522)、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TMT中证A”,交易代码:150173)及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TMT中证B”,交易代码:150174)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TMT中证A、TMT中证B将于2015年3月26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5年3月27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3月27日TMT中证A、TMT中证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3月26日的TMT中证A、TMT中证B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5年3月27日当日TMT中证A、TMT中证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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