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4版) 注:表格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中包含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中拟以0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6,960股,其中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6,960股,根据2013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详细内容可参见2014年8月28日披露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4-031《关于对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鉴于公司2014年度内销收入未达到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14年度股权激励考核指标预设最小值,而内销营业利润达到2014年度股权激励考核指标预设最大值,考核期内股权激励总完成率为50%。因公司2014年内销收入及内销营业利润两项指标均达到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14年度股权激励考核指标预设最大值,考核期内股权激励总完成率为100%,根据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六章第二条“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之第(五)款规定:如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本公司的两个股权激励计划,则激励对象在计划有效期内只能行使其中一个股权激励计划相应权利。本着激励计划收益最大化原则,公司管理层确定行使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故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六章第一条“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之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额度予以作废(占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30%),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以每股0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王波发生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王波剩余获授的但未达成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剩余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0元回购注销。 根据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王波、张丽萍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东宁发生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王波、张丽萍、李东宁剩余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0元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对作废股票期权的数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股票期权共计1,920,864份,并拟以0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61,292股,其中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93,792股,根据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7,500股。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苏泊尔本次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及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的事项符合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合法有效;本次苏泊尔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及对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苏泊尔本次作废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额符合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1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分别为1,068,000股和36,041股,共计1,104,04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月4日,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0月14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改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形成草案修改稿,并于2013年10月10日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3年10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1、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实际购买公司股票5,720,205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02%;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86,627,810.74元;起始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终止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 2、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时,公司股票回购出现205股多余股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应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5,800,000股调整为5,720,205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4人减少为111人,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62万股调整为554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12月16日,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4年1月3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由180,000股增加至180,205股。 3、2014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11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55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7%,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5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7%,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月5日。 4、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0股(此部分股份暂未完成回购注销工作)。 5、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5名激励对象180,205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8月28日,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4年10月13日。 6、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12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本次激励计划可解锁数量分别为1,068,000股和36,041股,共计1,104,04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月4日,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0月14日。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一)解锁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的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1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共1,104,041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21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激励对象根据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予以解锁以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予以解锁的条件已满足,苏泊尔已履行了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程序,激励对象获授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据此可进行解锁。 八、本次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月4日,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解锁日级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0月14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04,041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总量的2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4%,其中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为1,068,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为36,041股;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1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注:表格中“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一栏中已剔除激励对象因发生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0股。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6,960股,并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61,292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78,252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633,853,440股减至632,875,188股。公告信息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6日及201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013《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及2014-031《关于对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1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5日下午1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下午3:00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层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15年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10日下午5: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层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3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苏泊投票”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如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苏泊投票”的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下午3:00 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继德 方琳 电 话:0571- 8685 8778 传 真:0571- 8685 867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层 邮编:31005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17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戴怀宗先生、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财务总监徐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