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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5-01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2015-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221号),现将相关事项的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行业经营模式 1、公司主要以心脑血管、抗感染、儿科、妇科、骨伤科等医药制造为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0.29%。请补充披露: (1)主营业务产销情况。按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利润前5名产品主要产品的情况,包括药品名称、功能主治、发明专利起止期限、所属药品注册分类、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等;按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利润前5名产品的分类,分别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和市场占有率(须注明数据来源)等情况。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业,按照细分子行业及主要治疗领域,具体包括心脑血管用药、骨伤科药、抗感染药、儿科药、妇科药。 1)按细分子行业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按照细分子行业分类,公司2014年度相应的主要产品的情况如下: ①心脑血管用药的主要产品 ■ 注: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②骨伤科药的主要产品 ■ 注: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③抗感染药的主要产品 ■ 注: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④儿科药的主要产品 ■ 注: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⑤妇科药的主要产品 ■ 注: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2)按细分子行业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按照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公司2014年度相应的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等列示如下: ①心脑血管用药的主要产品 ■ 注1: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注2:由于公司上述主要产品的所属分类过于细化,目前尚无权威机构发布相关行业数据,公司也未聘请专业调研机构进行专项调研,故尚无法提供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数据。 ②骨伤科药的主要产品 ■ 注1: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注2:由于公司上述主要产品的所属分类过于细化,目前尚无权威机构发布相关行业数据,公司也未聘请专业调研机构进行专项调研,故尚无法提供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数据。 ③抗感染药的主要产品 ■ 注1: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注2:由于公司上述主要产品的所属分类过于细化,目前尚无权威机构发布相关行业数据,公司也未聘请专业调研机构进行专项调研,故尚无法提供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数据。 ④儿科药的主要产品 ■ 注1: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注2:由于公司上述主要产品的所属分类过于细化,目前尚无权威机构发布相关行业数据,公司也未聘请专业调研机构进行专项调研,故尚无法提供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数据。 ⑤妇科药的主要产品 ■ 注1: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注2:由于公司上述主要产品的所属分类过于细化,目前尚无权威机构发布相关行业数据,公司也未聘请专业调研机构进行专项调研,故尚无法提供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数据。 (2)主营业务产销情况及主营业务收入。按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利润前5名产品的分类,分别披露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情况、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情况、毛利率比上年增减情况,并做同行业对比。如相关数据同比变化达30%以上,说明变化原因。 回复: 按照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分类,公司2014年度相应的主要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情况列示如下: ①心脑血管用药的主要产品 ■ 注: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2014年,公司血塞通分散片的毛利率为35.84%,较上年增加13.32个百分点,毛利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血塞通分散片使用的主要原料三七总皂苷,其价格在2014年度发生较大幅度下降,导致营业成本下降幅度远远大于营业收入的降幅。 ②骨伤科药的主要产品 ■ 注: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2014年度,公司藤黄健骨片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幅度较大,主要原因:骨伤科药是发展较快的专科市场之一,该产品作为公司现阶段的重点产品,公司建立了专业的销售部门和队伍进行重点营销和推广,最近几年,该产品销售规模逐年扩大,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2014年度,由于藤黄健骨片在广东省等省份中标列入基药目录,区域市场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相应省份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③抗感染药的主要产品 ■ 注: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注射用头孢匹胺收入减少原因:该产品因新版GMP要求及国家对抗生素用药的限制等影响导致收入下降; ●克拉霉素胶囊收入增加原因:该产品系与总代协议的重点推广产品,故本年度收入增长幅度较大; ●盐酸美他环素胶囊收入增加的原因:该产品主要系总代经销,14年签订了总代的合同。 ④儿科药的主要产品 ■ 注: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蒙脱石散收入增加的原因:该产品在广东省等省份基药中标以及该产品疗效较好等因素导致该产品销量增幅较大; ⑤妇科药的主要产品 ■ 注:公司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的所有产品中,只要满足销售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或者利润前5名产品标准之一的,即列入上述统计范围之中。 ●黄藤素分散片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其主要原料黄藤素市场缺货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导致销量减少所致; ●金英胶囊收入增长的原因:属于公司重要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6类产品,公司一直在进行学术推广,所以在14年开始销量上升,未来将继续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 ●硝酸咪康唑栓收入增加原因: 主要系该产品2013年销售额较小,2014年与总代签定了重点推广协议,故收入大幅增加; (3)新年度经营计划。包括收入、费用、成本计划,新年度的经营目标,如销售额的提升、市场份额的扩大、成本变化、研发计划等,以及为达到上述经营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回复: 2015年结合医药行业的良好发展态势和公司最近两年业务情况,公司在新年度将继续执行现有业务发展与规划,努力实现公司既定的业务发展目标,预计201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稳定。 为实现公司既定的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在新的一年里将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①销售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重点产品的推广和重点市场的开发,改进考核体系促进重点产品增长,在重点市场新设省级办事处,不断充实营销团队。与此同时,将提高销售部门的效率,合理控制销售费用的规模。 ②生产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质量监管措施,加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理顺公司生产各环节工作。 ③新产品研发方面 :公司继续增加对科研的投入,推进成熟项目工作进度,尽快实现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公司业绩提供新的增长点。 ④业务扩展方面:为抓住医药行业的发展契机,公司将实质开展医药商业的布局,一方面,尽快完成湖南方盛医药有限公司的GSP认证并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尽早完成医药商业连锁公司的收购和连锁药店的扩张。布局医药商业符合公司进行产业延伸扩张的战略,能为公司探索建立全新的销售网络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3500多万,较去年同期增长30.65%。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公司销售模式、经营风险,请补充披露: (1)经营模式。结合主要客户类型、客户分布,说明公司的具体经营与销售模式、销售费用构成与占比及存在的经营风险等。 回复: A、公司基本采用买断销售方式进行产品销售,下游客户基本为医药批发经销商和医药连锁企业,公司已建立了以湖南为中心、遍布全国各省份的经销商网络,共计客户近3000家。现对主要客户类型、客户分布情况分析如下: 2014年度前二十大客户类型与分布明细表 单位:元 ■ 注:1、以上为含税销售收入; 2、前二十大客户的销售占总销售额的33.85%。 B、公司采用的经销销售模式具体可细分为三种销售模式包括合作经销模式、OTC模式和总代模式。具体经营与销售模式、销售费用构成与占比及存在的经营风险如下: ■ C、三种模式的简单介绍 (a1)合作经销模式 合作经销模式即公司将产品采取买断经销方式销售给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并协助批发企业合作开发、维护医疗机构等终端客户的模式。公司专门设立电话招商业务员和区域销售经理,采用“电话招商”和“区域销售及售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各自的区域内寻找到合适的合作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公司与区域经销商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整合公司和客户的资源,通过临床推广、学术推广共同开发区域内的医院终端市场。在开发医院终端市场过程中,公司营销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负责对经销商的销售人员进行培训,进行政策细化、任务分解、长期帮控、深度协销;负责协助经销商对医院及相关科室医生进行公司产品的临床、学术推广,提供咨询、学术服务,搜集产品信息反馈。 公司合作经销模式的业务一般经过以下环节: ①公司与合作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我国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由省级政府实施网上集中采购,公司营销中心的区域经理专门负责所在区域的政府网上集中药品采购工作。在产品中标后,公司区域经理通过招商寻找合适的省级及以下区域的合作经销商,与其签订经销合同,约定经销的范围、药品品种规格、单价等内容。签订合同时,公司通常根据产品类别、市场区域等有选择性地收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保证金。 ②公司预计月度订单数量、组织生产。每月底,公司各区域经理综合考虑所在区域的客户需求情况、最近三个月销售产品的品种及平均销售数量,预计本区域内下一个月订单的产品品种及数量,公司营销中心汇总各区域预计订单信息后,结合市场需求变化情况,预计公司下一个月的整体订单数量,形成要货计划。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接到要货计划后,结合库存量和在线产品量制定、实施生产计划。 ③公司接受合作经销商的采购计划、收款和发送货物。合作经销商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发送采购计划,确定所需药品的数量和总价。公司在收到经销商计划后、在发送货物前,绝大部分经销商需支付全部价款,公司在收取全部款项后向经销发送货物。 (b2)总代理经销模式 公司对于部分药品采取总代理经销模式,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市场渠道资源的经销商代理公司产品,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由经销商自主决定销售渠道、开拓终端市场。在此模式下,公司作为制药企业,须负责参与销售区域政府的药品集中采购,以确保总代理经销商具备在目标区域销售、配送资格,公司还协助总代理经销商筛选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除此之外,公司出售产品后无提供其他后续的咨询、培训等支持和服务的义务,亦不承担市场风险。总代理经销商通常拥有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渠道资源,将部分产品的市场全权交由总代理商,能够以最小销售成本迅速开发市场,在保持一定毛利率的情况下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总代理经销模式的业务一般经过以下环节: ①公司与总代理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公司与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市场渠道资源的经销商签订总代理经销合同,约定代理的经销区域、具体药品规格、供货单价等内容。合同签订时,公司通常要收取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②公司接受总代理经销商的采购计划。总代理经销商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发送采购计划,确定所需药品的数量和总价款。公司接受采购计划时,一般收取总价款约50%的预付款。 ③公司组织生产、收取尾款和发送货物。公司收到经销商订单后,按照合同和订单的要求组织药品生产。在生产完成后,需经销商先支付总价款的剩余款项,公司在取得尾款后向经销商发送货物。 在总代理经销模式下,总代理经销商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自主开拓市场、经营业务,自行承担市场风险。公司特别制定了总代理商操作管理规程,用以指导和规划总代理经销业务的管理。 (c3)OTC经销模式 OTC经销模式是指制药企业的非处方药主要采取通过医药商业连锁企业销售到零售药店并零售给消费者的模式。公司采取OTC经销模式的产品主要为儿童用药产品。 OTC经销模式的终端是较为市场化的零售药店,与公司另外两种销售模式相比,OTC经销最终取决于消费者的选择,工作量较大、不可控因素较多。公司通过医药商业连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零售药店后,营销中心配备销售经理专门负责为零售药店提供店员培训、药品知识咨询服务,并协助药店开展药品促销活动。公司对于OTC儿童用药采用全国统一的价格体系,并制定了严密的价格控制措施及科学合理的销售政策。 公司OTC经销模式的业务一般经过以下环节: ①公司与医药商业连锁企业签订经销合同。公司营销中心通过市场开发等方式,与医药商业连锁企业签订经销合同。签订合同时,公司视客户的信用状况确定不同的信用政策。 ②公司预计月度订单数量、组织生产。每月底,公司各区域经理综合考虑所在区域的客户需求情况、最近三个月销售产品的品种及平均销售数量,预计本区域内下一个月订单的产品品种及数量,公司营销中心汇总各区域预计订单信息后,结合市场需求变化情况,预计公司下一个月的整体订单数量,形成要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在接到要货计划后,结合库存量和在线产品量制定、实施生产计划。 ③公司接受医药连锁商业企业的采购计划、收款和发送货物。医药连锁商业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发送采购计划,确定所需药品的数量和总价。公司根据连锁经销商的规模、信用状况,采取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对于规模较小或者信用状况一般的经销商,公司在收到采购计划后、发送货物前,需经销商支付总价款,公司在收取全部款项后向经销发送货物;二是对于规模较大或者信用状况较好的经销商,公司一般先发送货物,随后根据与经销商协议约定时间结算货款。 (2)销售模式。结合目前药价改革、药品招标改革、医疗行业反腐等情况,及公司的具体营销模式、销售费用,补充披露目前营销模式是否可持续及受医疗反腐的影响;并与同行业公司比较,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发生的合理性,会计上的确认依据和基础,以及公司控制费用的措施,未来是否有改变目前营销模式、压缩费用计划等。 回复: A、最近三年,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比较如下: ■ 注:以岭药业与汉森制药2014年年报尚未披露,无相应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销售费用率远低于以岭药业与汉森制药,与台城制药的销售费用率接近,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采取营销模式的不同所致,公司采取买断式经销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主要由经销商自主进行市场开发和维护,公司不承担后续市场开发和维护的义务,公司产品的销售费用率较低和毛利率低,公司经营风险较小,因此,公司的现有销售经营模式具有可持续性,受医疗反腐的影响较小。 B、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3500多万,较去年同期增长30.65%的原因分析: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较去年同期主要是业务招待费、运输费、广告宣传费、办公费以及咨询服务费的增加所致。其中运输费主要是公司发货量的增加和运费单价上调所致,业务招待费与会务费是由于公司要求营销人员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以及加大产品推广会议力度所致,办公费主要系公司增加了办事处添置了办公用品所致,咨询服务费的增加主要系增加了金蓓贝品牌咨询与营销顾问费用所致。 C、公司对于重点产品和新产品,未来公司将加大力度进行学术推广,增强经销商、医务人员和患者对产品的认知度,因此,在产品推广前期,新增产品的销售费用较高。预计公司未来主要销售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2015年开始直供终营销模式的建设,销售费用率将保持相对较低水平。如果发生合作经销模式收入比重增长较快、新产品上市前期投入较大以及直供终端模式的快速发展等情形,公司未来的销售费用率存在进一步上升的风险。 3、研发对于医药公司的未来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具有重要的影响,根据年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1.3%,主要是公司加大新药投入、相应的技术合作和研发费用增加较快所致。请补充披露: (1)会计政策。依据财务报告15号编制规则第十六条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并披露有关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具体化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的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部分对上述具体化会计政策进行提示。 回复: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医药行业研发的流程及公司自身的特点,本公司药品研发完成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可直接归属的开支予以资本化。 (2)会计确认依据。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金额及相应的会计确认依据,并结合行业特点说明研发过程中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 回复: 1)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金额分别为19,846,718.93元和0.00元。 公司研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划分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完成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开支;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完成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可直接归属的开支,完成三期临床试验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2)根据医药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医药行业的研发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分阶段开展,医药研发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申报注册。 ①临床前研究的项目尚处于早期探索的阶段,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②新药的临床研究试验具体分为Ⅰ、Ⅱ、Ⅲ、Ⅳ期。Ⅰ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物代谢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Ⅱ期临床试验: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对新药有效性及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推荐临床给药剂量。 Ⅲ期临床试验: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应遵循随机对照原则,进一步评价有效性、安全性。Ⅳ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监测。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考察疗效和不良反应。 ③申报注册阶段。药品研发项目完成临床III期后,可以向药监部门申请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 结合上述规定可知,在研项目完成三期临床后可申请生产批件,制药企业取得生产批件后即可开展药品生产和销售。因此,公司以完成三期临床作为资本化时点,满足会计准则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3)研发支出。与同行业同类公司平均研发支出和同行业代表性公司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公司研发支出比重的合理性,以及是否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需求。 回复: 公司2012-2014年研发支出总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如下: ■ 公司研发支出占收入的比例最近三年保持在4%以上,同行业代表性的公司恒瑞医药2013年研发支出占收入比例达到9.08%(摘自恒瑞医药2013年度年报),公司目前无法统计同行业同类公司平均研发支出。公司研发在立项时比较严格以及研发过程采用项目制,确保公司研发项目成功率;研发项目管理中包括对研发费用的考核,从而确保研发费用利用的有效性。 (4)研发情况。按已进行注册程序及临床前研究分类披露公司药品研发情况、发展计划,公司研发支出前5名及公司认为未来对核心竞争能力具有重大影响的研发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药品名称、分类、功能主治、研发(注册)所处阶段、进展情况及累计已投入的研发费用,呈交监管部门审批的产品、取消的研发项目的情况及原因、产品未能获得监管审批的情况和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新年度计划开展的重要研发项目情况。同时,结合国内外同类产品的研发水平、所处阶段、进展情况、成功率等,说明公司研发项目的成功概率和存在的风险。 回复: 1)已进行注册程序及临床前研究分类披露公司药品研发情况、发展计划 ■2)公司研发支出前5名及公司认为未来对核心竞争能力具有重大影响的研发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3)2015年重点研发项目 ■ 4) 2014年公司呈交监管部门审批的产品、取消的研发项目的情况及原因、产品未能获得监管审批的情况和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 注:I期临床通过率为64%,II期临床通过率为32.4%,III期临床为60.1%左右。(国际杂志《Nature Biotechnology》) 公司在研项目数量较多,上述项目未被批准不会对公司研发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研发部门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现行相关技术要求作为指导原则,进行立项、设计、研究及注册申报,从而尽可能保证获批。在每个研发环节都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检,确保研发成功。 4、药品注册及进入医保目录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具有较大影响,请补充披露: (1)药品注册。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完成注册的药品的基本情况,包括药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生产销售计划等。 回复: 2014年,公司新取得的药品批件基本情况如下: ■ (2)医保目录。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级、省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同时对报告期内新进入和退出上述目录的产品进行列举,并说明对公司的影响。 回复: 1)方盛制药的医保目录产品 方盛制药在报告期内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级、省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情况如下: ■ 注:1、国家医保目录分类为该药品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11月发布)中的甲类、乙类及相应编号; 2、国家基本药物是指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 3、“省级”是指进入国内各省级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药物目录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产品。 上表产品中,第101、102项药品注射用头孢替安为2014年度新增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产品,第46项药品2014年度退出国家医保目录。 注射用头孢替安在2014年度没有生产与销售,新增目录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影响;维生素C颗粒公司未实际生产,退出目录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2)湘雅制药的医保目录产品 湘雅制药在报告期内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级、省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情况如下: ■ 湘雅制药上述产品在报告期内无新进入和退出医保目录情况。 5、知识产权是医药制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大,请补充披露: (1)专利情况。披露公司主要专利的基本情况及其有效期。 回复: 截至方盛制药本意见回复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0项(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外观设计专利2项(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另有一项发明专利(ZL200710111567.6)已转让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具体如下: ■ (上接B102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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