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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4年,公司稳步推进“内增外拓”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市场建设,积极开展产业培育,努力提升管理水平,不断探索营销创新和转型升级,新兴业务顺利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3,947.78万元,同比减少16.81%,实现利润总额128,397.06万元,同比减少8.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37.78万元,同比减少9.88%。报告期内,公司较好地执行了2014年初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①深化本部基地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突出市场管理和产业培育提升,科学制定招商招租方案,强化管理、服务、督查和与主管部门的联动机制,成立市场部以实现市场管理服务提升工作的常态化和专业化,编制《专业市场管理服务标准》,强化市场质量、品牌、价格和信用管理;深化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强招才引智和设计企业引进,创新举办“真皮标志”杯皮革裘皮服装设计大奖赛、“海皮城杯”皮革服装制版与工艺大赛、设计作品发布和一系列的人才对接、培训、成果转化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的设计研发水平,设计基地被评为省级优秀示范基地,与高校合作开发的“中国皮革产业时尚研究咨询服务平台”成功上线,成为全国首个皮装设计专业服务平台;成功举办“2014海宁中国皮革时尚周”活动,历时12天31个皮革、裘皮品牌举行专场发布,首次引入中国服装协会品牌巡展、皮具箱包品牌和童装品牌等;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

  ②内增外拓再推进,市场主业不断做强。

  报告期内,本部六期项目国际馆完成结顶;哈尔滨市场和佟二堡三期市场顺利开业,进一步增强了东北市场核心竞争力;济南项目于6月动工,建设稳步推进;郑州、天津、北京项目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乌鲁木齐项目合作签约,创新轻资产扩张模式,为公司开辟轻重结合的外拓连锁新路径。

  ③大力实施亮点再造,战略升级宏幕渐启。

  报告期内,国际化、智慧化、多元化和跨界时尚成为公司发展新战略,“时尚再造、亮点再造”转型升级。在国际化和跨界时尚上,具有互补性的国际优势时尚产品有机嫁接,成效初显。哈尔滨市场成功引进土耳其馆,由土耳其皮革服装制造商协会领衔知名品牌入驻。总部市场基本建立了国际招商的队伍和外部资源网络,成功引进韩国化妆品体验馆和LG生活馆,圆满举办韩国时尚商品博览会,为韩国时尚中心的招商和开业打下良好基础;在智慧化建设上,利用电子商务改造提升传统市场付诸实施,总部、成都、哈尔滨市场完成无线wifi改造和智慧市场建设,微信公众号、手机APP2.0版本上线,线下促销、实体导购、会员服务、扫码支付等系列功能启用,711家O2O微商店上线,和大数据库统一数据中心的基本建成,为公司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下了基础。海皮城平台通过一年多的运营和优化,基本实现了自建平台与全网营销的结合,初步具备了与实体市场O2O融合的功能;在多元化发展上,资本投资和新兴产业项目探索研究加速,与国内外、业内外的众多企业、研究院进行了合作对接。互联网金融服务项目成功落地,完成了公司组建、团队引进和平台开发工作,并于2015年3月16日正式上线,该项目不仅可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大量社会资本支持,更开启了公司进军互联网金融的广阔空间。韩国理智约电商项目签署框架性合作协议,把韩国商品销售与跨境电商事业相结合,同时为韩国时尚中心带来大量优质韩国企业资源,将把皮革城的国际化、多元化和O2O推向加速发展的快车道。此外,更多项目进入创新发展的备选库,合作洽谈顺利推进。

  ④线上线下联动营销,提升全产业链服务。

  以海宁产业基地大营销、总部长三角引流促销、全国连锁市场统筹联动为方向,以落地营销为重点推动目标城市二次开发,总部统筹、属地争锋,突出移动新媒体,调优传统投放媒体,活动营销、事件营销、会展营销、广告营销、旅游促销有机结合,线上线下同步引流,确保了公司各市场的繁荣稳定。2014年海宁本部市场客流量608.6万人次,同比增长2%;会展中心投入使用,开业以来承办了首届全国浙商市场采购浙货对接会、韩国时尚商品博览会等一系列会展活动;加工区平稳运行,时尚产业园陆续交付;担保公司创新开展跨省服务、跨省合作,严格控制风险,为近300家皮革企业提供资金保障;进出口公司首次协助企业进口皮革和水貂原料,开启新业务范围;大酒店拓宽渠道多元促销,业务收入保持稳定。

  (2)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3,947.78万元(包括主营业务收入241,585.31万元、已赚担保费1,034.36万元、利息收入136.70万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8.18万元以及其他业务收入1,143.23万元),同比下降16.81%。由于公司市场开发进度差异,导致了各年市场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不均衡,本期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实现收入22,188.79万元,主要由本部时尚产业园物业及成都海宁皮革城一期部分商铺销售确认而形成,相比上年减少幅度较大,下降了68.80%;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172,082.46万元,同比增长11.94%,主要系哈尔滨市场及佟二堡三期市场开业,租金及配套服务收入增加所致;酒店服务实现收入4,115.33万元,同比下降24.79%,公司子公司皮都锦江大酒店为五星级酒店,政策环境的影响导致了餐饮服务收入下降;商品销售实现收入41,125.69万元,同比减少4.11%,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皮革城进出口公司本期收入有所减少所致;住宅开发销售2,073.04万元,同比下降88.61%,主要系公司开发的唯一房产项目东方艺墅已是尾盘销售,本期确认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新增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8.18万元,已赚担保费1,034.36万元和利息收入136.70万元,同比增长78.81%、355.67%,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海宁皮革城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收入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公司实现净利润95,918.10万元,同比下降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37.78万元,同比下降9.88%,主要系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减少及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68,154.99万元,同比增长1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7,678.30万元,同比增长20.18%,主要系公司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

  ②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占比情况表

  单位:元

  ■

  公司采取租售结合的经营模式,商铺及配套物业的销售业务随着公司各项物业的开发及销售时间不同而具有一定的波动性,与此同时,随着租赁面积逐年增加,商铺及配套物业租赁收入稳步增长,综合管理服务费快速提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提高。2014年度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同比增长11.9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52.75%上升到71.23%;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同比减少68.80%,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24.40%下降为9.18%;公司开发的唯一住宅项目东方艺墅已属尾盘销售,2014年度住宅开发销售收入同比减少88.61%,占营业收入比例由2013年的6.25%下降为0.86%;商品销售收入同比减少4.11%,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14.72%上升到17.02%;酒店服务收入同比减少24.79%,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由2013年的1.88%降为1.7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2)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

  ■

  [注]:公司拟出资8,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出资额为6,720万元。

  (2)合并范围减少

  单位:元

  ■

  [注]:根据沭阳皮革发展公司及其原子公司沭阳海宁皮具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皮具城公司)股东决定,介于沭阳皮具城公司一直未开展实际业务,本期对其进行了清算,并于2014年2月26日办妥税务注销登记手续,于2015年1月8日办妥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有法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5-00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5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5年3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有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和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玉中、于永生、翁晓斌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淑华、史习民、丛培国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4年年度报告》及《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5〕1578号审计报告,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702,769,436.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06,036,452.40元,扣除2013年度现金股利分配168,000,000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40,805,888.87元。按公司2014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0,276,943.65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70,528,945.22元。

  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13,440万元人民币,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636,128,945.22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充裕,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该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15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39,477,860.24元,比上年度减少16.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377,829.54元,比上年度减少9.8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公司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0,000万元,计划实现营业利润121,000万元,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6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现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和审计委员会提议,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要求,公司对2014年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编制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该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品牌加盟及管理输出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贯彻内增外拓战略,整合市场资源,发展轻资产运营模式,公司与海宁金诺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蒋益喜签订了《品牌加盟及管理输出合作协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2015-005的《关于签署品牌加盟及管理输出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海宁皮革城原辅料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海宁金诺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海宁皮革城原辅料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由其负责海宁温州大厦项目1-7层物业的招商、管理和运营等工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2015-005的《关于签署品牌加盟及管理输出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27日在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5-007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5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5年3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和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5〕1578号审计报告,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702,769,436.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06,036,452.40元,扣除2013年度现金股利分配168,000,000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40,805,888.87元。按公司2014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0,276,943.65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70,528,945.22元。

  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13,440万元人民币,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636,128,945.22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委托理财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现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5-00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9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4,51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5,48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674.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4,810.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19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1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2,317.2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65.11万元;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07.91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9.3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4,725.1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54.45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239.8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和辽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灯塔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5个定期存款账户、2个通知存款账户和1个协定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平安银行嘉兴海宁支行定期存款账户(账号为12009737772603000031、12009737772603000032和12009737772603000033)以及通知存款账户(账号为12009737772603000028)均为公司本年度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转存产生的新账户,原平安银行嘉兴海宁支行定期存款账户(账号为12009737772603000024、12009737772603000017、12009737772603000019、12009737772603000018和12009737772603000021)以及通知存款账户(账号为12009737772603000025)已于本年度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海宁中国皮革城三期工程”,承诺用超额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 “收购海宁皮革城商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购买佟二堡中国裘皮皮装城房产”、“佟二堡海宁皮城项目后续建设”、“出资设立新乡市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五期工程”、“海宁中国皮革城时尚产业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24,725.1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239.84万元。

  (1) 承诺投资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三期工程

  该项目计划投资60,000.00万元,扣除土地出让金等外,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46,10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部已全部完工,该项目扣除土地出让金等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562.92万元。

  (2) 超募资金投向一:收购海宁皮革城商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根据2010年1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2,670.00万元用于收购浙江森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圣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海宁皮革城商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革城商贸公司)51%的股权。公司于2010年2月4日支付股权投资款,皮革城商贸公司已于2010年2月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0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皮革城商贸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皮革城商贸公司已于2010年4月22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670.00万元。

  (3) 超募资金投向二:购买佟二堡中国裘皮皮装城房产

  根据2010年1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借款方式将超额募集资金7,082.50万元提供给灯塔佟二堡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佟二堡皮革城公司)用于购买佟二堡中国裘皮皮装城房产。佟二堡皮革城公司已于2010年4月12日支付上述房产受让款,并于2010年8月10日办妥受让房产的权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82.50万元。

  (4) 超募资金投向三:佟二堡海宁皮革城项目后续建设

  该项目计划投资44,173.00万元,已于2009年开工建设。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借款方式将超额募集资金30,411.72万元提供给佟二堡皮革城公司用于佟二堡皮革城项目的后续建设,该项目于2012年5月完工。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411.72万元。

  (5) 超募资金投向四:出资设立新乡市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530.00万元用于与河南省新乡市天玺置业有限公司、自然人庄玉昌共同出资设立新乡市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1年3月4日支付股权投资款,新乡市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3月7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30.00万元。

  (6) 超募资金投向五:海宁中国皮革城五期工程

  该项目计划投资66,133.90万元,已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根据2011年4月25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6,866.28万元用于开发建设海宁中国皮革城五期工程。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866.28万元。

  (7) 超募资金投向六:海宁中国皮革城时尚产业园

  该项目计划投资20,000.00万元,已于2012年9月开工建设。根据2011年1月26日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开发建设皮革城斜桥皮革加工区项目(即海宁中国皮革城时尚产业园项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工程尚未完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601.69万元。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4.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结余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尚未制定详细计划。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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