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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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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7版)

  关于配合深证成份指数

  编制方案修订具体安排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2015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深证成份指数编制方案实施重要修订的公告》,深证成份指数(指数代码:399001)将进行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并于2015年5月20日正式实施。本次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将指数样本股数量扩大到500只,指数代码、指数简称及选样规则保持不变。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成ETF”)及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南方深成”)分别于2009年12月4日和2009年12月9日成立,标的指数均为深证成份指数。为了配合深证成份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和申购赎回等安排,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标的指数

  深成ETF及南方深成的标的指数为深证成份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基金投资将根据标的指数进行调整。

  二、 基金的投资

  根据各自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深成ETF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南方深成投资于深成ETF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完成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

  三、 相关业务规则

  1、深成ETF将于2015年5月19日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2015年5月20日恢复申购和赎回业务,上述期间深成ETF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2、深成ETF于2015年5月20日启用新的申购赎回清单,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30万份调整为300万份。新的申购赎回清单样本详见附件。

  3、南方深成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保持不变,标的指数修订期间不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

  四、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深成ETF及南方深成标的指数的编制方案修订不涉及深成ETF及南方深成基金合同的修订。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本公告内容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相应更新。

  2、本公告仅对深成ETF及南方深成基金配合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深成ETF及南方深成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3、深成ETF于2015年5月20日启用新的申购赎回清单,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30万份调整为300万份。若持有份额不足300万份的深成ETF份额持有人,在新的申购赎回清单启用后若需要减持ETF份额,只能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卖出,敬请投资者注意。

  4、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在深成ETF的日常运作中安排了流动性机制,平抑折溢价。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若大量投资者短时间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卖出ETF份额可能导致交易价格大幅偏离基金净值。

  (2)在深成ETF暂停申购赎回期间将继续公布IOPV,但是由于基金实际投资组合的调整,可能导致IOPV与基金净值之间有较大差别。

  (3)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安排的时间内尽量完成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但是由于股票停牌、流动性限制等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之间的差异,从而导致基金产生一定的跟踪误差。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

  深成ETF申购赎回清单格式样本(2015年5月20日启用)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举例如下:

  基本信息

  最新公告日期:2015-5-20

  基金名称: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代码:159903

  标的指数代码:399001

  2015年5月19日信息内容

  现金差额(单位:元) -54041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单位:元) 3511800

  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1706

  2015年5月20日信息内容

  预估现金差额(单位:元) -54041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单位:份) 3000000

  T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分红金额(单位:元) 无

  是否需要公布IOPV 是

  是否允许申购 是

  是否允许赎回 是

  可以现金替代比例上限 42%

  成份股信息内容

  ■

  ■

  

  ■

  ■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苏州银行为代销机构及

  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

  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苏州银行将自2015年3月27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从2015年3月27日起,投资人可通过苏州银行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人通过苏州银行柜面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基金申购费率按3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3;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通过苏州银行网上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基金申购费率按2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2;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通过苏州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基金申购费率按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人可与苏州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目前,苏州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苏州银行的相关规定。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4、 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苏州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苏州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苏州银行客服电话:96067

  苏州银行网址:www.suzhoubank.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中证500工业指数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售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中证500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5年4月1日结束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进行认购。为了方便投资人,现对发售时间提示如下: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5年3月19日至4月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

  参与本基金认购的发售机构如下:

  一、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三、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有限公司、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四、特别提示:

  1、本基金发售的详细事项请查阅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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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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