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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32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5-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7,461,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采取“捐赠资产对价+资本公积金转增”的组合方式进行股改对价安排,具体对价安排为:(1)麦田投资向上市公司赠与现金200,000,000元,以及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100%股权,用于代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2)公司以575,473,233元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575,473,233股;其中,向麦田投资转增198,205,920股;向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377,267,313股(折算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上述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25,483,118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14年1月14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 ■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77,461,4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华塑控股限售股份持有人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法定承诺。华塑控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华塑控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麦田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36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麦田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仍处于限售期。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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