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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桐君阁 股票代码:000591 公告编号:2015-20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阁”或“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5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上刊登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7)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日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日15:00-4月2日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2015年3月24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4、《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9、《公司2015年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议案》 1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为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天诚股份有限公司为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桐君阁西部医药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7、《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8、《公司控股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市沙坪坝区医药有限公司为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袁永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钟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杨秀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黎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蒋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胡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选举刘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选举卢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选举艾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刘定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杨安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夏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选举彭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 选举李厥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委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鉴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 21、《关于公司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罗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张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何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4)选举杨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内容刊登于2015年3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1 2、投票简称:“君阁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君阁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本次股东大会有多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日15:00—2014年4月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1号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00012 联系电话:(023)89885208 传真:(023)89885208 联系人:刘 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方案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的空格内划“√”; 3、累积投票中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简称:桐君阁 股票代码:000591 公告编号:2015-21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12月17日开始停牌。2014年12月31日起,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于 2015 年1月9日起陆续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相关公告的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第一大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积极有序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及太极集团审计工作已完成,重组对方的审计和评估以及各方中介机构现场尽职调查等工作已接近尾声,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正在有序准备。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规模较大,具体方案的商讨、论证、完善所需时间较长,预计相关工作难以在短期内完成。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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