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3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行业概况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增速逐步从高速转向中高速,经济发展下行压力较大,同时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前期家电刺激政策透支需求等因素影响,国内市场需求萎缩,增长乏力。根据中怡康统计数据,国内冰箱市场零售量自2月起各月份均出现同比下滑,2014年度冰箱市场零售量同比下滑9.33%;空调市场则呈现“高开低走”的态势,下半年增幅明显放缓,自8月份起出现负增长,2014年度空调市场零售量同比下滑1.35%,家电市场告别高增长时代。出口市场方面,受全球经济低迷,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海外市场需求持续疲弱。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14年冰冷产品出口量同比增长8.9%,空调产品出口量同比下滑2.7%。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智能家居的兴起,家电行业进一步朝着智能化、艺术化、高端化趋势发展。

  (2)公司经营分析

  ①、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建立产品优势、提升服务质量、变革营销模式、提升系统效率、确保规模与效益”的经营方针,主营业务保持稳健发展,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34亿元,同比增长8.9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3.71亿元,同比增长9.84%;其中冰洗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48.68%,同比下降1.01%;空调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46.54%,同比增长22.84%;内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1.79亿元,同比增长9.95%,外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92亿元,同比增长9.58%,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亿元;每股收益为0.50元,同比下降44.44%。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3.63个百分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优化。

  ②、技术立企

  报告期内,公司冰箱业务继续坚持以进一步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与用户体验为研发方向,重点提升产品“节能”、“保鲜”、“保湿”、“健康”、“远程管理”等方面技术,坚持技术创新与功能升级。在2014年3月的中国家电博览会上,公司推出了Nano-fresh纳米负离子保鲜技术,实现了冰箱产品“保湿与杀菌”两大功能合二为一,并快速推动产品与技术的融合,推出了容声十字对开门冰箱。在2014中国冰箱行业高峰论坛上,“容声冰箱”凭借产品保湿、无霜、制冷技术的持续创新,荣获了“2013-2014年度冰箱行业保湿科技领先品牌”大奖;“海信冰箱”凭借在健康冰箱方面的创新,荣获了“2013-2014年度冰箱行业健康冰箱领先品牌”大奖。2014年9月,在德国柏林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IFA展)上,海信“倍多分”十字多开门冰箱凭借差异化技术以及用户需求创新,荣获了“2014年度技术创新奖”。

  报告期内,公司空调业务继续深化智能化与差异化产品战略,通过技术创新、功能升级以及外观设计创新优化等措施,建立产品优势,提升产品竞争力。2014年2月,在世界创新论坛(World Innovation Forum)上,海信智能空调凭借自主研发的全球首款互联网智能空调荣获了全球荣誉领域独特而重要的奖项——“金袋鼠世界创新奖”。在2014中国空调行业高峰论坛上,“海信空调”凭借优秀的技术和产品以及良好的市场反应,荣获2014年冷冻年度空调行业“智能领先品牌”、“智能之星”、“变频领军产品”等大奖;“科龙空调”荣获2014冷冻年度空调行业“节能领先品牌”奖项。2014年8月,“海信空调”推出了行业领先的智能空气解决方案“会呼吸的家”,通过云平台、物联网技术,实现了空调、空气净化器等家电的协同工作,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家庭空气解决方案;并同时完成了行业首创360度“炫转”艺术化柜机的开发,丰富高端空调产品平台。2014年10月,在2014年(第七届)中国空调产业年会上,“海信空调”凭借在智能产品先进的技术实力和用户体验上的创新,荣获“智能创新”、“最佳智能体验产品”两项智能大奖。

  ③、冰洗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冰洗业务积极落实高端产品战略,优化产品结构,推出了海信倍多分十字对开门冰箱、容声食尚派十字对开门冰箱等高端新品,进一步丰富高端产品阵容。根据中怡康统计数据,2014年公司多门冰箱零售量市场占有率比2013年提升了2.75个百分点。但受2014年国内冰箱行业零售量市场整体呈负增长态势的影响,公司冰洗业务规模出现下降,且毛利率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同时,公司为应对市场竞争加大了产品推广投入,销售费用率进一步上涨,冰洗业务的盈利能力下降。出口方面,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全面推进海外市场销售,弥补国内业务规模不足,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14年公司冰洗产品出口量同比增长16.6%,高于行业8.9%的平均增长水平。

  ④、空调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空调业务坚持朝着“节能、变频、健康、个性化、智能化”的产品发展方向,聚焦“精品”战略。“科龙空调”推出了外观独特,性能优异的“江南风”系列艺术化产品,“海信空调”推出了“苹果云A8L”系列智能空调,实现“苹果派”系列外观的工艺精品化升级;坚持“提升服务质量”的经营方针,服务NPS值(净推荐值)稳步提升,优质的售后服务加上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助推公司空调业务规模的稳步提升。根据中怡康统计数据,在空调行业零售量市场同比下滑1.35%的情况下,2014年“海信”、“科龙”两个品牌的空调产品零售量分别同比增长11.8%和0.78%,均高于空调行业整体增幅,公司空调产品零售量市场占有率比2014年度提升0.66个百分点。出口方面,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拓展出口规模,根据海关统计数据,在空调行业出口量同比下滑2.7%的情况下,2014年公司空调产品出口量同比增长2.8%。同时随着空调产品结构的改善,以及提效与降成本工作持续落实,空调产品毛利率同比提升1.67个百分点,空调产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3)展望

  展望2015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经济增长动力偏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仍将导致国内市场需求不足,且空调行业自2015年冷冻年度开盘以来,行业库存处于高位,价格战一触即发,空调产业面临较为严峻的经营形势;同时,世界经济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总体复苏疲弱态势预计持续,且全球性汇率波动加大,尤其是近期出现欧元汇率出现大幅贬值情况,使出口面临的风险急剧增加,公司预计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但同时我们看到,2015年作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内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发展目标、“新型城镇化”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区域性经济发展政策的完善、公积金制度调整等,以及国际市场上,美国等发达国家经济继续复苏,将拉动家电产品国内刚需以及出口贸易需求,为企业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2015年,公司将贯彻落实“建立产品优势、提高营销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系统效率、确保规模与效益”的经营方针,迎难而上,积极整合资源,抓住产业升级、技术产品创新的发展机遇,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工作,力争实现公司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的稳步提升:

  ①、贯彻以用户为中心、为用户提供满意产品的理念,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建立产品优势。有针对性地丰富产品系列,补充完善各销售渠道对应产品,构建全品类竞争优势;创新关键技术,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保持产品核心竞争力的领先;继续提高产品精细化水平,强化产品质量改进;坚持高端产品战略、差异化产品战略以及精品战略,加大对高端产品开发投入,丰富高端产品阵容,实现公司产品向智能化、艺术化、高端化方向转变。同时,通过技术创新、与供方合作创新、以及加强采购管理等措施,深入挖掘产品降成本空间,提升产品毛利率,确保产品成本优势。

  ②、提高营销能力。根据移动互联网带来的营销模式的变化,提升产品规划能力和推广能力;紧抓电商等新兴渠道高速成长的机会,提升品牌线上知名度与美誉度,提升运营能力;持续推进三四级市场渠道建设工作,提升网络质量、提高单店产出,力争实现渠道数量和质量的同步增长;加强销售费用的投入产出预算分析和管理,降低无效和低效费用投入,降低销售费用率;强化中高端产品的推广,提升重点产品市场占有率从而带动整体市场份额的提升。国际市场方面要加快品牌业务的发展,通过突破重点市场提升海外市场业务规模和品牌占有率。

  ③、以“用户满意”为根本出发点,深化NPS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商与销售网络的匹配度,提高服务商规模;优化服务网络,提高服务工作标准,建立核心形象服务商,提高市场品牌口碑;通过实现全过程监控,提高登门及时性。

  ④、持续开展提效工作。通过优化流程、提升自动化和工艺水平、加快生产节拍,提升制造效率;通过优化流程及组织架构方式,实现职能整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改善人才结构,提升员工能力,从而提升管理效率;搭建营销提效组织,通过变革营销模式、提升营销能力等措施提升规模,从而提升营销效率。

  ⑤、加强资金管理,严控资金风险。加强应收款管理,压缩存货占用,严控资金、费用管理,加速资金周转;加强汇率管理,防范汇率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业已在2013年度财务报表中开始执行除“长期股权投资、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金融工具列报”以外的5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长期股权投资、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合营和联营企业因接受其他股东单方面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所占股权比例稀释但所享有权益份额增加,且仍对其保持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形,在权益法核算时,视同部分处置该合营或联营企业股权,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后,本公司在权益法核算时,对于此类情形,将本公司在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中所享有权益份额的增加额计入资本公积,该部分资本公积可在后续处置该联营、合营企业股权时按比例或者全部转入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进行了相应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增加了有关抵销的规定和披露要求,增加了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修改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披露要求。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新成立子公司海信(广东)空调有限公司、海信(广东)模塑有限公司,并于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2015-006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3月26日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 8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已于同日登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及批准《经审计的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247.86万元,将用于弥补过往年度亏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及批准《审计机构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按时完成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提交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按照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5年度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专项报告》(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2015年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产品范围为远期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组合以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等,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余额不超过8亿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董事于淑珉女士、林澜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公司拟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同意本公司签订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保险合同,有效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

  1、鉴于本公司已收到部分格林柯尔系案件执行款及相关《执行裁定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本公司核销格林柯尔系公司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3868.95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1575.46万元, 核销预付账款合计人民币46.52万元,上述坏账核销不会对本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由于上述款项未能全额收回,本公司将以应付格林柯尔系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冲抵应收格林柯尔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上述因冲抵而无需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合计约人民币737万元,相应转为本公司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增加本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人民币737万元。

  2、鉴于本公司对顺德市运龙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且经本公司全力追讨后仍无法收回,同意本公司2014年度核销对顺德市运龙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445.54万元,上述坏账核销不会对本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3、鉴于本公司2006年以前发生并遗留至今的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且经本公司核查,涉及应收法人主体均已经注销或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经本公司多年全力追讨后仍无法收回,同意本公司核销前期遗留下来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1904.34万元,上述坏账核销不会对本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核销的坏帐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上述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关联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第一、三、四、五、七、九、十一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2015-007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3月26日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及批准《经审计的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247.86万元,将用于弥补过往年度亏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运营各个环节的控制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

  1、鉴于本公司已收到部分格林柯尔系案件执行款及相关《执行裁定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本公司核销格林柯尔系公司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3868.95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1575.46万元, 核销预付账款合计人民币46.52万元,上述坏账核销不会对本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由于上述款项未能全额收回,本公司将以应付格林柯尔系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冲抵应收格林柯尔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上述因冲抵而无需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合计约人民币737万元,相应转为本公司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增加本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人民币737万元。

  2、鉴于本公司对顺德市运龙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且经本公司全力追讨后仍无法收回,同意本公司2014年度核销对顺德市运龙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445.54万元,上述坏账核销不会对本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3、鉴于本公司2006年以前发生并遗留至今的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且经本公司核查,涉及应收法人主体均已经注销或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经本公司多年全力追讨后仍无法收回,同意本公司核销前期遗留下来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1904.34万元,上述坏账核销不会对本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核销的坏帐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上述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关联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三、四、六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6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64版)
   第A002版:聚焦“偿二代”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综 合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期 货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创业·资本
   第A011版:舆 情
   第A012版:数 据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活动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