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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ST派神 公告编号:2015-020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5-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5年3月27日停牌1天,于2015年3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15 年3月30日开市时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派神”变更为“三毛派神”,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79”,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由于2012年、201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4年4月18日开牌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为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持之以恒抓好产品销售、成本管控、产品升级、技术创新等重点工作,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2014年度实现了扭亏为盈。为此,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基础管理,增强了保障能力。通过严格工艺流程、操作规范、质量控制和设备维护保养,制约产能保障的瓶颈得到了进一步缓解,产品质量不断提升。 二是调整营销策略,提高了销售业绩。通过产品结构、产品档次与设备、产能的平衡,优化合同订单和目标客户,稳定提升营销业绩。 三是创新研发设计,提升了产品附加值。围绕技术创新,加强自主研发,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生产与营销,产品毛利率进一步提高。 四是推进两化融合,强化了挖潜增效。通过完善ERP管理,实现了运营过程信息化全覆盖。严格控制各类费用支出,使产品成本有所降低。 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015年3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9号)。公司结合 2014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复核后,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你公司对第一、第二名供应商采购比例合计高达54.52%。请详细说明前两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物品的种类、款项支付情况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按季度说明近三年上市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和款项支付情况,同时说明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回复如下: 2014年公司从第一名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为澳大利亚进口羊毛条,主要品种为66支、70支、80支、90支以及110支,采购金额为29,401,237.75元(不含税),占比29.93%,货款支付33,372,652.60元(详见附表)。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4年公司从第二名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为澳大利亚进口羊毛条,主要品种为66支、70支、80支、90支以及100支,采购金额为24,157,935.79元(不含税),占比24.59%;货款支付30,700,000.00元(详见附表)。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澳大利亚进口羊毛条的采购价格主要依据国际市场羊毛的拍卖价格及国内面料市场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比价采购。依据近三年与上述供应商的采购情况看,公司采购数量是均衡的,采购价格是公允合理的。 第一、二名供应商近三年采购金额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2、你公司未按《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控股股东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等情况,请补充披露;另外,2015年1月19日甘肃省国资委将你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请补充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 回复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等情况如下表:
公司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甘肃国投)截止目前没有发生任何交易和资金往来业务。甘肃国投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等情况如下表:
3、你公司期末存货余额高达0.98亿元,请结合存货的储存时间、当前市场价格和市场变化情况,按照存货类别说明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确定的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 回复如下: 公司期末存货余额为0.98亿元,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及委托加工物资等五大类。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库存商品全部为呢绒产品。在估计其后期变现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按照产品的现状、市场需求及实际的营销情况,在参考产品生产年限、花型、质地、市场流行趋势以及目前生产同类产品原料市场价格,对2012年(含)之前的948,334.93米,计提减值28,585,985.29元,占比70%;对2013年247,646.20米,计提减值5,886,895.29元,占比52%;对2014年707,314.17米, 计提减值5,001,204.85元,占比16%。 原材料中计提减值损失的主要为淘汰纺织专用设备未使用完的机物料和机配件。在估计变现费用和相关税费后,计提减值损失1,832,094.11元。 在产品主要为日常周转以及为后期生产准备的半成品。对2014年及以前生产形成数量为50,523.21公斤毛纱(单批200公斤以下); 17,927.74公斤零纱和花圈纱;无法再利用在制品968.49公斤,结合市场的变化,在估计变现费用和相关税费后,计提减值损失6,264,302.10元。 我公司认为对上述存货的减值计提是合理的。 4、你公司主营业务为毛精纺呢绒的生产与销售。2014年你公司产品销售量同比减少4.33%,营业收入同比上升20.6%,营业成本上升4.91%。你公司2014年毛利率为10.24%,比上年增加2.88%。 (1)请基于主要产品销量及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并说明在你公司本年销售量同比减少4.33%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大幅增长20.6%的原因,同时结合主要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说明你公司销售价格的合理性。 回复如下: 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20.6%的主要原因为: 一是本期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处置投资性房地产产生营业收入3338万元,扣除处置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营业收入,实际营业收入同比上涨6.03%; 二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大新产品研发,以及产品结构的调整,向市场推出高附加值的产品,产品销售均价提高5.8元/米,使产品的毛利率得以提高2.88个百分点。 综上,公司在2014年销售量同比略有降低的情况下,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 (2)营业成本中,“其他耗费”下降近34%,请说明“其他耗费”的具体内容及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 回复如下: 营业成本中“其他耗费”为支付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用,下降近34%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降低了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相应导致费用下降。 (3)请结合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情况分析并说明你公司本年毛利率水平及变动情况是否偏离行业整体情况,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回复如下: 对比公司所处的毛精纺行业市场情况,公司2014年度毛利率增长水平符合行业整体情况。行业内同类型的上市公司2014年的毛利率相比2013年的毛利率大部分均有所提高。公司目前的毛利率水平大致处于行业中等偏低水平。 5、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名为“省属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的政府补助1,760万元,你公司认定其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并计入营业外收入。请你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结合该笔补助的政府批文,说明认定该笔补助的性质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的具体依据。 回复如下: 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向甘肃省财政厅申请甘肃省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用于弥补公司历年在研发等方面的投入。甘肃省财政厅于2014年12月9日以《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省属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的通知》(甘财企〔2014〕88号文件)拨付政府补助1760万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财政部会计司编)第十七章关于政府补助的说明:“企业不论通过何种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情况下,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因为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补助的原则和理念,政府补助主要是对企业特定产品由于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价格低于成本的一种补偿。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最终也是与收益相关,只是暂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在相关资产形成、投入使用并提取折旧或摊销时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同时,《企业财务通则解读》(财政部企业司编)对于政府资金的处理规定如下:“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财政资金,如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这类资金一般是对企业特定经济活动支付的成本费用的补偿,因此,企业使用这类资金时,作为收益处理。” 综上,按照财务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确定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五、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1、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15]0693号),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4,755,246.57元,营业收入276362346.8元,净利润10,050,925.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50,925.28元。 2、公司2013年、2014年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亦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3.3.1条规定的应实施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9 条规定,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3月1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779)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六、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提交的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3月27日停牌1天,证券简称自 2015年3月30日起由“*ST派神”变更为“三毛派神”,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79”,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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