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3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014年经营生产工作回顾

  2014年,中国经济增幅回落,钢材需求不振的大势仍无改观,供大于求导致产能过剩严重,钢铁工业低迷依旧,低价微利、需求不旺已成行业常态。全年钢材价格总体呈波动下行走势,并屡创历史新低,铁矿石、煤炭等主要原料和燃料价格下跌带来的成本优势没有明显转化为产品成本竞争优势,钢铁企业经营生产十分艰难。

  2014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核准文件(证监许可[2014]170号)。2014年4月25日,资产重组工作完成。迁钢公司置入后,公司的经营生产局面发生了重大变化,钢铁生产规模大幅提升,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注册资本由2,966,526,057元增至5,289,389,600元,总资产由2013年末的157.71亿元增至2014年末的615.46亿元。

  为积极适应市场,进一步提升钢铁主业的市场竞争力,重组后,根据首钢总公司“首钢股份将作为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整合的唯一平台”等承诺,公司通过管理体制调整,优化迁钢公司、冷轧公司一体化管控体系,扎实推进整体协同、统筹安排、精干高效、业务清晰的钢铁管理平台构建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调结构、保质量、追高端、提效益、创品牌”经营生产方针,及时修订完善资产交割后业务流程,确保资产置换后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转;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优化钢铁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完善工艺水平;强化各项降本增效措施的全面落实,不断降低消耗、压缩费用;以积极开拓市场为保证,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整体运行质量。

  本报告期内,公司铁产量完成747.45万吨,钢产量完成741.8万吨,钢材产量完成710.31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39.85亿元,利润总额-9617.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64.38万元。

  (2)新年度经营计划

  A、主要产品产量

  --------母公司(迁钢公司)

  ①生铁产量计划763万吨,同比增加2.08%。

  ②转炉钢产量计划755.4万吨,同比增加1.83%。其中:方坯26.2万吨,同比增加32.39%;板坯729.2万吨,同比增加1%。

  ③钢材产量计划712万吨,同比增加0.24%。其中:热卷495万吨(生产量700万吨、供内部冷轧等205万吨),同比减少3.71%;开平板12万吨,同比减少5.29%;热轧酸洗板50万吨,同比增加44.43%;冷轧(硅钢)130万吨,同比增加5.18%;线材25万吨,同比增加22.19%。

  --------控股子公司

  ①冷轧公司板材产量计划190万吨,同比减少0.09%。其中:冷硬板13万吨,同比减少20.54%;连退板97万吨,同比增加2.4%;镀锌板80万吨,同比增加1.94%。

  ②贵州投资(首黔公司) 原煤产量计划16万吨,同比增加59.05%。

  B、主要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242.35亿元,同比增长0.45%。

  其中母公司营业收入223.73亿元,同比增长1.08%;控股子公司营业收入77.12亿元,同比下降6.74%。

  C、资金安排

  ①资金收支预算安排

  资金流量预算收入341.38亿元。其中:经营收入294.4亿元;投资活动收入4050万元;筹资活动收入39.65亿元;上年度资金结余6.92亿元。

  资金流量预算支出341.38亿元。其中:生产性支出234.35亿元;职工薪酬17.23亿元;各项税费6.66亿元;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11.71亿元;工程项目支出27.71亿元;筹资活动支出43.72亿元。

  ②项目资金支出预算

  项目资金支出27.71亿元。其中:在施项目7.42亿元;拟新开工项目2.86亿元;专项切块资金1.96亿元;工程结算款14.37亿元;预留资金1.1亿元。

  (3)可能面对的风险

  ①行业风险

  第一,国内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严重,供大于求矛盾突出;钢铁产成品同质化严重,竞争十分激烈;结构性矛盾突出,低效益运行将成为行业常态;第二,钢铁产品低价位运行、环保压力、人工等生产成本增加等各种不利因素,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对钢铁行业产生影响;第三,从2015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含硼钢出口退税,加之中国钢材主要出口目的国对我国钢材产品不断发起反倾销调查,钢材出口形势将比较严峻,进而加重国内市场消费负担。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积极跟踪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紧跟市场,坚持以销定产,严控产量,坚持质量与效益。不断提升迁钢公司、冷轧公司技术与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产品群,提高市场份额,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打造高端产品基地。进一步优化区域流向,拓展销售渠道,提高渠道消化容量和弹性。

  ②同业竞争风险

  首钢总公司及关联方与本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为解决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首钢总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出具《首钢总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后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根据首钢钢铁业发展规划,首钢股份将作为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整合的唯一平台,最终实现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上游铁矿资源业务整体上市。具体内容参见本年报“公司治理”之同业竞争部分。

  ③产品价格风险

  鉴于钢铁行业供大于求形势严峻,铁矿石、焦炭等原材料存在继续下行可能,房地产、造船、机械、家电等下游行业钢材需求减弱,钢企间竞争加剧,钢材市场弱势局面难以改善,产品价格存在继续下行风险。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增加受市场影响相对较小的品种钢销售量;加大高价位区域渠道开发力度,增加高价位区域投放量。

  ④单一客户依赖风险

  公司存在用户订货不稳定及部分产品对个别用户依赖性强的问题。协议户数量占总用户数量比例有待提升,同时部分品种,市场开发尚不到位,用户储备不足,面对市场波动,存在产品营销组织困难的风险。

  为应对该风险,公司将切实提高直供比例及协议户数量,确保订货的稳定性;提升市场开发力度,杜绝产品用户单一的情况,确保渠道的广泛性;加强用户合作,既要拓宽合作范围也要深化合作内涵,携手共进、合作共赢,助力营销渠道不断向前发展。

  ⑤关联交易风险

  首钢股份与首钢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间存在着关联交易,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若未来上述协议不能被严格履行,可能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钢铁生产经营产生的原料供应与产品销售,依据签订的相关协议,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各项规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及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正、透明,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除下列事项外,其他因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影响不重大。

  ■

  说明:在2014年以前,本公司将还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列报在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财务报表新增递延收益项目,并将预计下一年度转入损益的金额,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报。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资产负债表调减其他流动负债14,221,253.87元,调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221,253.87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80,677,450.35元,调增递延收益80,677,450.35元;财务报表新增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项目。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调减其他流动资产4,223,177,914.47元,调增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4,223,177,914.47元,调减其他流动负债4,116,257,353.30元,调增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4,116,257,353.30元;资产、负债总额均无影响。

  本年度以上会计政策的变更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原合并范围的首钢嘉华建材有限公司及富路仕彩涂板有限公司已作为置出资产置出,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新增一家全资子公司即首钢股份迁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期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是三家控股子公司(首钢股份迁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冷扎薄板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25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楼会议室召开五届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3月16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8人。刘建辉董事因出国未出席会议,委托邱银富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樊剑独立董事因出国未出席会议,委托张斌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靳伟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关于副董事长调整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徐凝副董事长因工作变动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徐凝及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选举张功焰董事为公司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董事会对徐凝同志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二、《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五、《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八、《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九、《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十、《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4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十一、《公司关于总经理2014年度薪酬兑现及2015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

  张功焰简历

  张功焰,男,1962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文化,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哈尔滨伟建机器厂冶金科工艺员,首钢中厚板厂技术副厂长,首钢齐鲁中板厂技术副厂长,首钢科研部副部长,首钢技术部副部长兼技术处处长,首钢北钢公司副总工程师,首钢总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首钢总公司技术质量部副部长、部长,首钢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质量部部长,首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首钢总公司总工程师,首钢总公司党委常委兼首钢迁钢公司总经理,首钢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首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张功焰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但未持有该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张功焰、赵民革、韩庆、刘建辉和邱银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唐荻、杨雄、张斌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随着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重组”)的完成,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等的关联交易情况也产生了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结合2015年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4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5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54.39亿元,关联销售额72.39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3.95%和29.11%。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明细 单位:万元

  ■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81,248万元,其中关联采购260,598万元,关联销售120,65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留记,注册资本:99240万元,住所: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村;主营业务:炼焦;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等煤化工产品制造;余热利用、五金产品、橡胶制品、铁合金、铁精矿粉、球团铁矿等化工产品批发、零售;炼焦技术咨询与服务等。2013年度资产总数368839.89万元 ,净资产118505.58万元;营业收入572868.42万元。

  (2)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林,注册资本:15244.25万元,住所:迁安市木厂口镇松汀村;主营业务:矿渣微粉生产和销售;水渣销售;提供水渣、矿渣微粉产品生产及应用的技术咨询和服务。2013年度资产总计42967.10万元;净资产16554.50 万元;营业总收入6038.52万元。

  (3)首钢总公司 (系全民所有制企业)

  法人代表:靳伟;成立日期:1981 年5 月13 日;注册资本:726,394 万元;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范围: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内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销、仓储、房地产、居民服务、咨询服务、租赁、农、林、牧、渔业(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主办《首钢日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广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首钢日报》发布广告。

  首钢总公司2014年营业总收入1841.83亿元,利润总额4.35亿元;资产总额4189.94亿元, 权益 1100.84亿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首钢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79.38%;首钢股份持有迁安中化煤化工49.82%股份,持有迁安首嘉建材15%股份。

  (三)目前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签订了如下协议:《关于终止或调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的协议》、《首钢总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书》、《注册商标使用协议书》、《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已获得本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关于终止或调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的协议》,公司与首钢总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做了如下调整:

  (1)终止以下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

  《首钢总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合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合同》;《首钢总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调整以下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

  首钢迁钢公司与首钢冷轧公司签署的《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将不再属于关联交易协议;首钢总公司与首钢股份于2009年签署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首钢总公司与首钢股份于2009年签署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二)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一律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统一确定:(1)交易价格不得损害任何交易一方的利益;(2)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提供产品、服务的一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可替代产品、服务的价格。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重组发生变化。对此,为保证公司独立性和利益,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减少措施

  1、本次重组后日常生产经营关联采购有以下主要变化:(1)公司加大了自主采购;(2)原公司下属冷轧公司向首钢总公司的关联采购金额与首钢总公司向其的关联销售金额合并抵销。

  基于以上变化,重组后公司关联采购主要是由首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给公司的日常生产所需的原燃料、工程设备、工程服务等材料及劳务。其中占公司关联采购比例较大的是首钢矿业公司的烧结矿和球团矿。

  根据《首钢总公司关于首钢矿业公司注入首钢股份的承诺函》,首钢总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三年内将推动下属首钢矿业公司铁矿石业务资产通过合法程序,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注入首钢股份。首钢总公司将为上述铁矿石业务资产注入创造有利条件,并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立即启动注入程序,由此降低公司关联采购金额。

  2、公司关联销售主要是产生于重组置入公司资产为首钢总公司下属企业提供钢材和钢坯,向首钢总公司下属贸易公司销售钢材。

  首钢总公司已出具了《首钢总公司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重组完成后两年内逐步由京唐公司取代本公司向首钢新钢公司和首钢特钢公司供应原材料,以减少本公司关联销售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规范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有关报批程序,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协议中规定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首钢总公司已就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就减少关联交易拟定了相关措施计划,并就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签署了相关协议,该等承诺和协议有利于公司规范与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唐荻、杨雄、张斌和樊剑),对该议案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 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25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在首钢月季园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国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首钢股份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涉及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监督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第一、二、三、四、五、七、八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64版)
   第A002版:聚焦“偿二代”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综 合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期 货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创业·资本
   第A011版:舆 情
   第A012版:数 据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