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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2015- 010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四楼小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周百义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长潘启胜、董事华应生、独立董事郝振省、郁崇文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李兵、职工监事张跃、罗劲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万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田武英、邱菊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少林、刘会敏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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