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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 ■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月2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 (2008年1月2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 (2008年1月2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08年1月29日。 2.自基金转型至报告期末,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4.44%,B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8.4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89%。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 ■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 单位:人民币元 ■ 2、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 单位:人民币元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本基金管理人于2001年4月17日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旗下设有北京、广州、上海、南京、成都分公司和香港子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增长”的经营理念,以严格的管理、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投资业绩,赢得市场认可。2004年10月,本基金管理人取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5年8月,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7年12月,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2008年2月,获得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管理59只开放式基金、1只封闭式基金和多个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总规模达4300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投资风险管理部与监察部合作,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按照不同的时间窗口(包括当日内、3日内、5日内),对我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2014年度的同向交易价差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即公募、社保、年金、专户四大类业务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0的T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3次,其中12次为旗下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需要而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非指数基金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该次交易基金经理已提供决策依据,并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经济基本面呈现下行走势,工业增速、中上游产品价格、社会融资总量等均出现较大幅度下行。这种下行趋势在3月、5-6月、9月份受到政策面稳增长的干扰,其中5-6月份回稳时间略长。但是三次小幅回暖持续的时间和力度都较为有限,且经济数据在前两次托底之后均出现更大幅度的下滑。从最新的数据来看,工业增加值自10、11月份持续下行之后,12月份略有回升,同时伴随着融资数据的改善,显示经济在12月份有一些企稳,但整体仍然处于偏弱的水平。 市场方面,债券收益率水平全年表现出大幅的下行,全年最高、最低点10年金融债下行幅度达190BP。节奏上,与基本面的几次企稳类似,收益率分别在2月下旬、6月下旬出现较为明显的反弹。12月份受市场突发事件影响,金融债一度上升至4.5%附近,但市场情绪平稳后再度回到4.0%附近。信用利差全年在低位保持平稳,AAA与金融债的信用利差大部分时间在30-50BP,城投债相对同评级的产业债利差有较为明显的收窄。该走势受12月份市场波动影响,出现一定的调整,高等级信用利差上至80BP左右达到近两年高点,城投类属利差也上升了50BP左右,但较年初仍然走低。高收益债方面,由于2014年多只垃圾债券的顺利兑付,风险溢价偏好有所恢复,收益率下行较为明显。 操作方面,本基金全年对债券市场维持看多的观点,体现为组合有效久期相对业绩基准中性偏长。在此基础之上,我们针对利率市场的短期变动进行了波段操作,整体获得了较好的资本利得收益。另外,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选择重仓城投和中长久期的金融债品种,相对其他类属获取了较好的超额回报。第三,本组合积极选取个券,在各类属资产的配置上获取超越指数的收益。 组合从二季度开始增加股票和可转债的持仓,这一资产配置的调整为当年的组合收益提供了较强的超额回报。从收益率角度看,2014年本组合下的投资品种获得了较好的超额回报,这在强劲的牛市环境下尤为难得。进入11月,随着市场收益率下行以及资本市场波动加大,组合降低了杠杆较好地回避了12月份市场的事件冲击。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347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96%;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353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48%。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我们认为中国经济仍处于“三期叠加期”之中,改革释放的红利在短期还难以起到支撑经济增长的作用。产能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将继续进行,这使得原先大部分周期性行业的投资增长乏力,预计在2015年仍将持续。2014年以来的地方政府财税体系改革、对地方政府融资的进一步限制和规范、地方政府业绩考核方式的变化使得2015年的地方基建投资面临进一步的下降的压力。房地产市场的自发性调整反映出其供需关系的逐步转化,未来投资增速难以回到之前的水平。打破刚性兑付,信用风险定价体系重构,将使得原先基于政府担保的过度信用扩张面临调整,而基于个体企业的信用扩张短期可能难以弥补,整体社会融资面临收缩压力。总体而言,经济增长偏弱的趋势仍在持续,难见曙光。 政策方面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方向已经确定,但力度不足的概率较大。从财政方面来说,小规模的赤字率难以弥补地方政府巨大的投资缺口。货币政策方面,虽然偏宽松的方向明确,但是央行的偏鹰派的理念限制了“放水”力度。从更深层次分析,在目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中,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工具不再单纯以需求管理为政策目标,而被赋予了更多使命,包括经济结构调整、财税改革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等等,因此政策最终体现在拉动需求方面的效果必然受限。 债券市场在经历了2014年的一轮长牛行情后,有望在2015年继续延续慢牛行情。在经济基本面偏弱的环境下,债市整体风险较小,利率市场化改革延缓了市场收益率跟随经济下行的节奏,拉长了债券牛市行情。然而与2014年不同的是,2015年利率中枢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收益率可能由于一些结构性的因素或政策扰动产生较大的波动。作为投资管理人,如何合理的降低波动,并更进一步利用波动创造价值将是2015年我们面临的重要挑战。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化,预算软约束问题的逐步化解,债市真正意义上的信用风险爆发点离我们越来越近。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在市场信用价值体系重构过程中把握投资机会,对每个固定收益投资人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大类投资类属上,我们仍然偏好行业传染性最强,最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城投债品种。我司已建立起较为成熟和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和团队,我们有信心在未来的信用债投资市场中挖掘更多超额收益。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认为债券市场仍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但波动会增加,我们需要加强对经济基本面的研究,注意防范政策风险,争取把握波段机会为组合提供更多超额收益。 股票市场经历一轮快速估值修复行情后,进入了情绪饱满又缺乏方向的怪圈。诸多中长期的良好预期使牛市论甚嚣尘上,改革红利、居民资产配置切换、利率长期下行等,种种逻辑都有其道理。然而短期各类利空因素又不绝于耳,企业盈利恶化、资金杠杆过高、估值不再低估等等。我们认为短期和长期的分歧会导致市场失去方向,情绪化行情加重,波动加大。作为具备长期价值的投资品种,组合需要保持一定配置仓位,同时积极调整结构防范下行风险。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应分配利润60,635,777.85元;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本报告期末应分配尚未实施的利润为60,635,777.85元;本基金已于2015年1月20日进行了利润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95元,总分配金额为70,938,813.37元。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应分配利润75,249,262.85元;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本报告期末应分配尚未实施的利润为75,249,262.85元;本基金已于2015年1月20日进行了利润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00元,总分配金额为87,523,640.69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A级基金份额净值1.3473元,B级基金份额净值1.3537元;基金份额总额1,464,032,307.06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级基金份额总额667,087,909.71份,B级基金份额总额796,944,397.3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叶俊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原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易方达月月收益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07年12月21日审议通过的《关于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1号《关于核准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核准,由原易方达月月收益基金转型而来。 根据《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08年1月29日起生效,原《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本基金自2008年1月29日起,根据申购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级别。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称为A级;收取申购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称为B级。本基金A级、B级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级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级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级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1月1日以前,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60%/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30%,B级基金份额不计提销售服务费。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A级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A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R÷当年天数 R为A级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 无。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 无。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9,999,850.0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86,000,000.00元,于2015年1月5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142,484,904.4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098,151,587.62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3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458,005,987.14元,第二层次703,050,519.04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3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efunds.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014年2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4年2月13日起,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转型之后连续6年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审计费用为74,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和减少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名称由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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