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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17版) 3、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信贷授权事项的议案》; 8、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会议还将听取《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证券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清单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214 (3)输入对应委托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委托价格,情况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效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的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大立科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会议网页,点击“投票表决”栏目; (4)填写表决意见,对每一个议案,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5)完成投票选择后,可预览投票结果,确认投票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按钮,完成网络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15:00至2015年4月2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刘宇 包莉清 2、联系电话:0571-86695649 3、传真号码:0571-86695649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内打上“√” ■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8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5年4月10日(周五)下午13:00-15: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5年4月06-0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庞惠民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晓松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宇 包莉清 电 话:0571-86695649 传真号:0571-86695649 电子邮件:liuyu@dali-tech.com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5号文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立科技”、“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0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420.1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579.8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天会验〔2008〕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92号文核准,大立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333,333股,发行价格为1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9.9995万元元,减除发行费用1,506.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493.395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14]51号《验资报告》验证。 综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到账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073.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闲置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923.83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5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1.47万元;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535.66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2014年度收回2013年度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5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4.5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459.4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16.02万元。 综上,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1,029.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规划,当前存在资金短期闲置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存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及保全措施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属于本金无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拟采取的风险对策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运作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且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运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大立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7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于公司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阎喜魁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41项具体准则中,原37号会计准则替换为2014年财政部新修订的37号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 2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并根据要求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先生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以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分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庞惠民先生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通知。庞惠民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850,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1年。 二、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先生于2014年3月2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000,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4-021)。 公司于近日接到庞惠民先生的通知,上述股份现已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庞惠民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6,732,9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0%。庞惠民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1,26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9%,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61.84%。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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