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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化工行业整体继续低迷,产品竞争持续白热化,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跌,公司出现了巨额亏损,生产经营困难重重。公司确立了“一中心一基地”的发展定位,改进优化公司治理模式,按照“五统一、一统筹”的要求,以六大平台为载体,夯实基础管理。在此基础上,公司一方面优化系统运行方案和整改设备缺陷,最大限度发挥装置能力,抓节能降耗,挖潜增效,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市场优势,运用灵活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模式,向营销要效益,保持公司传统业务有机胺产品的稳定;同时,公司加强募投项目的管理,一季度末募投项目正式进入正常生产经营期,装置生产负荷逐月提高并连续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再次,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6月下旬暂停成本严重倒挂的BDO等衍生物产品的生产,生产销售更具经济效益的顺酐产品,并开展降本增效活动,募投项目亏损的势头得到了一定控制。 面对严峻的内外部艰难环境,公司董事会直面困难,清醒认识,坚定信心,开拓思路,科学谨慎决策,及时调整战略,统筹安排,稳中求进。截止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7.8亿元,同比增加2.39%;净资产为10.6亿元,同比下降14.14%。年内,公司负责起草的《工业用甲胺和甲胺水溶液试验方法》国家标准和参与修订的《工业甲醇钠甲醇溶液》化工行业标准发布实施;成功完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全资子公司浙铁江宁筹建的省级“低碳烃工程实验室”和C4及下游新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入选宁波市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和宁波市战略新兴产业。 1.确立“一中心一基地”发展定位,谋求长远发展。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对江山、宁波两地的发展作出了“一中心一基地”的发展定位。根据此定位,改进优化公司治理模式,按照“五统一、一统筹”的要求,以六大平台为载体,实现了总部各管理中心的职能转移,初步建立起以战略、技术、资金、人才、销售、利润管控为中心的“子集团”管控架构,谋求公司长远发展。 2.生产安全稳定,成本稳中有降。2014年,公司围绕年初目标、自我加压、力求超越,公司本级通过优化系统运行方案和整改设备缺陷,克服季节因素影响,最大限度发挥装置能力,实现了稳产高产,DMAC产品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浙铁江宁优化生产运行方案,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实现顺酐装置开车当年即连续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实施造气不停炉出灰及蒸汽递减改造、甲醇钠余热再利用改造和热电高压加热器投用、热电锅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改造等项目,并加强全过程节能监管,主要产品能耗继续下降,25项考核消耗指标中有22项完成年度计划。 3. 研发能力提高,技术优势明显。年内,公司负责起草的《工业用甲胺和甲胺水溶液试验方法》国家标准和参与修订的《工业甲醇钠甲醇溶液》化工行业标准分别于8月和10月发布实施;获得化工行业标准《工业用一甲胺》、《工业用二甲胺》的修订权;成功完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浙铁江宁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开展合作,成立C4及下游新材料工程技术中心,与浙江大学联合成立省级“低碳烃工程实验室”;《可降解PBS塑料单体联产技术研究与开发》产学研合作项目入选宁波重大国际合作项目,《8万吨/年顺酐及衍生物一体化项目》入选2014年度宁波市战略新兴产业项目认定名单。 4.沉着应对市场变化,以销保产、以销促产。年内,面对白热化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适时设立宁波浙铁江化贸易有限公司,承担三家生产型公司的产品销售业务,同时发挥贸易平台作用,稳妥开展大宗贸易业务。合理调整营销策略,在尽量避免恶性竞争的同时,千方百计抓促销创贸易,保持了有机胺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的稳定,并大幅提升DMAC出口量;浙铁江宁试车试生产,拓展顺酐及衍生物产品市场,并成功打通顺酐出口渠道; 5.合理把控原料采购节奏,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密切关注大宗原料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采购策略,准确把握采购节奏,实行分段式、分单式及竞价招标等灵活的采购策略,降低原料采购成本。 2014年,公司主导产品DMF、DMAC销售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且报告期内,浙铁江宁实现正常生产经营,扩大了公司销售产品的品种与数量,增加了公司营业收入,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79亿元,同比增加56.28%。 2014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58亿元,同比下降645.04%。公司产生巨额亏损的原因是:1.有机胺产品因过度竞争,产品价格不断跌破历史最低点,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2.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影响,募投项目产品BDO等衍生物的市场供求结构发生变化,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保持在相对较低水平,3月底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以来,上述情况未能得到改善;3.受到行业周期影响,宁波石化工业区蒸汽需求降低,募投项目副产物在销售上也未能实现预期水平,进一步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4.在完成装置性能考核后,公司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暂停BDO等产品的生产,生产销售更具经济效益的顺酐产品,同时开展降本增效活动,遏制亏损的势头,但12月份以来,因油价大幅下跌引发顺酐市场剧烈振荡,导致公司亏损加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九项规定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4月,本公司出资设立浙铁江化贸易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该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办妥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0211000128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编号:2015-007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在开元宁波九龙湖度假村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董星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安全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年年度报告》。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层2015年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贷款总额的议案》,2015年公司向银行贷款融资规模控制在6亿元人民币额度以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事宜。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鉴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关于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勤芳、麻亚峻、周峰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所属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编号:2015-008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在开元宁波九龙湖度假村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因监事会主席陈先华先生辞职,监事会推举监事郑樟英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编号:2015-009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8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2,460,88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03元,共计募集资金649,999,993.43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9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5,049,993.43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各项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967,460.8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2,082,532.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1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9,527.1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32万元;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37.52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3,264.6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42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石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1-12月 编制单位: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未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部份,但该部份已与募集资金一并投入募投项目,导致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编号:2015-010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3月26日,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勤芳、麻亚峻、周峰回避表决。2015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江宁”)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大风”)、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化工”)发生的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2014年公司与浙铁大风的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393.35万元,与镇洋化工的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200.45万元。 本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浙铁大风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539.2万元,公司与镇洋化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 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建永 企业住所: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化工区海天中路655号 经营范围:聚碳酸酯、碳酸二苯酯的生产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浙铁大风于2011年5月注册成立,目前该公司主营聚碳酸酯等项目尚未建成投产。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90,715.51万元,净资产54,865.1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3.07万元。 2. 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五亿伍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建永 企业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化学工业区(蟹浦)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限有效许可证核准的品种生产);食品添加剂(盐酸、氢氧化钠)的生产(有效期至2014年7月19日止)。一般经营项目:氯化石蜡制造、加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气瓶检验(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280,279.22万元,净资产71,288.9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827.86万元,净利润-118.03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浙铁大风、镇洋化工均系浙铁集团的下属企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浙铁大风、镇洋化工注册资本高,投资规模大,其自身履约能力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浙铁江宁向浙铁大风提供循环水、脱盐水和仪表空气(包含压缩空气),因无市场参考价,该交易定价将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即以生产成本加投资收益确定交易价格。浙铁江宁向浙铁大风采购蒸汽冷凝水,因无市场参考价,该交易定价将以所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网蒸汽标煤热值折算价格换算确定。 浙铁江宁向镇洋化工采购氢气,该交易定价参考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氢气市场价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原合同到期前与关联方续签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铁江宁与浙铁大风是毗邻企业,为了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形成规模效应,降低运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浙铁江宁向浙铁大风提供循环水、脱盐水和仪表空气(包含压缩空气)等三项公用工程服务。蒸汽冷凝水为浙铁大风项目副产物,富含一定的热量。为综合利用资源,增加外销蒸汽量,提高经济效益,浙铁江宁利用蒸汽冷凝水的热量,节约自身对蒸汽的消耗,同时循环利用了水资源。镇洋化工生产氢气,公司正在积极筹划BDO装置柔性化技术创新,为保障原材料的供应,扩宽原料采购途径,防止形成采购依赖,并进一步发挥镇洋化工在产品服务和保障供货方面的优势,浙铁江宁向镇洋化工采购氢气。 浙铁江宁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浙铁江宁向浙铁大风提供产品的关联交易,年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34%;浙铁江宁向浙铁大风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年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0.89%;浙铁江宁向镇洋化工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年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1.3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孙勤芳、麻亚峻、周峰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编号:2015-011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在决议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江宁”)发放总额不超过34,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包含2014年6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对浙铁江宁委托贷款不超过 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续贷),委托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日期为准),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概述 1.公司名称: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 4.法定代表人:周强 5.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管道供热;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浙铁江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经营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浙铁江宁总资产为19.42亿元,负债总额为13.52亿元,净资产5.9亿元。营业收入7.75亿元,净利润-1.944亿元。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浙铁江宁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技改和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有利于浙铁江宁减少财务成本。 浙铁江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浙铁江宁的生产经营监控,降本增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浙铁江宁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我们就其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讨论,一致认为此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浙铁江宁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编号:2015-012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15:00至2015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 特别说明: 1.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监事选票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无效,视为弃权。 2.议案1、6、7、8四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议案7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议案具体内容 议案1已经公司六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5年2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2-议案8已经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六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5年3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15年4月17日16:30前送达公司投资产权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产权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江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1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江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议案1选举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2-议案8,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计投票议案1 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检验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宏、何慧慧 电话:0570-4057919 传真:0570-4057346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产权部(邮编3241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说明: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出现2种以上选择,视为无效票。请在议案1.1、议案1.2后直接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选举监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4-013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时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董星明先生、总经理毛正余先生、独立董事张旭先生、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雷逢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编号:2015-014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5年4月23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3:30-17: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预约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5年4月16日9:00-16:00与公司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邹宏、何慧慧 联系电话:0570-4057919,传真:0570-4057263。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星明先生、总经理毛正余先生、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雷逢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 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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