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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0版) 四、担保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开展担保业务有利于集聚优质客户,丰富类金融服务的产品结构,完善产业链,化解类金融业务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对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与效益提升,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融资担保、履约担保特点不同,二种业务类型相互补充,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公司将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原则,建立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严格与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努力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5-011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2015年度 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 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7名。楼永良董事因公事未出席,委托王进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杨旭岑董事因公事未出席,委托孙建华董事长行使表决权。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拟为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公司)2015年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是公司通过香溢担保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产品,具有低风险的特点。通过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既能提高业绩,又能为类金融业务集聚更多的优质客户。 几年来,香溢担保获得了浦发银行、中国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等多家银行保函担保授信,并开展了保函合作业务。 银行为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授信,各银行都需要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前提条件。 工程保函担保业务开展至今业务质量良好,业务风险可控,且集聚了大量客户,促进了类金融业务的发展。为满足进一步做实做大低风险的非融资担保业务的需要,争取相关银行对履约担保业务的更多授信,拟对香溢担保公司2015年度工程履约担保业务实行年度最高额保证额度28亿元的专项授权。 上述专项授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专项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拟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额度范围内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注册资金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建华,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5,014.48万元,净资产23,145.82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989.23万元,净利润965.70万元,资产负债率7.47%。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是公司通过香溢担保重点发展的业务产品,业务风险可控,通过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既能提高业绩,又能为类金融业务集聚更多的优质客户,促进公司类金融业务的发展。 该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的担保,同意为香溢担保公司2015年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最高额28亿元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170,000.00万元(实际履行121327.95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担保58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127127.95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80,223.36万元的70.54%,以上额度未超出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5-012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以上议案,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内容如下:(黑体为修订内容)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2015-01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获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概述 为贯彻公司2014年提出的战略规划,2015年 1月9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香溢典当,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设立该公司相关事宜(详见公司2015-001号临时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15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沪商服务[2015]67号)《关于2014年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批准公司设立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 典当经营许可证内容: 机构名称: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 住所:长宁路1027号 法定代表人:陈健胜 注册资本/营运资金: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五福;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公司将持上海商务委员会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办理上海相宜的典当有限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2015- 013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2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西河街158号宁波香溢大酒店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2日 至201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已经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和其它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信函、传真以4月20日前(含4月20日)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158号香溢融通楼七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林蔚晴、徐亮 联系电话:0574-87315310 传 真:0574-87294676 邮 编:315016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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