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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8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吴淑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淑华女士因年纪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吴淑华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其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吴淑华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依然担任公司董事一职。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吴淑华女士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公司董事会谨向吴淑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吴淑华女士辞去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吴淑华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其辞职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对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吴淑华女士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梯队建设良好,吴淑华女士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公司将尽快按规定程序另行聘任财务负责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2、吴淑华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能集中精力更优质、高效地投入到董事会工作中。 3、一致同意吴淑华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对其离职原因无异议。 独立董事签字: 高学敏 赵连勤 常 虹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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