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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16,106.43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15年4月1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LED照明工具和实用刀组装包装项目外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 16,106.43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3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00元,募集资金为184,1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445.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7,704.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93.3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76,711.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187号),目前超募资金全部存放于专管账户内。

  二、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并与中信银行、浙商银行、杭州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5年2月28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结余 6,769.30万元。

  三、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2月28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使用超募资金3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内容详见公司2010-004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2、使用超募资金195万美元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内容详见公司2010-013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Goldblatt Tool company等四家公司资产的公告》);

  3、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投资于手工具组装包装项目,新建手工具组装包装生产线(内容详见公司2010-014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手工具组装包装项目的公告》);

  4、使用超募资金249,067,680元受让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内容详见公司2011-027号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投资九堡总部LED照明工具和实用刀组装包装项目(内容详见公司2012-009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九堡总部LED照明工具和实用刀组装包装项目的公告》);

  6、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奉化巨星工具有限公司,用于手工具组装包装扩建项目(内容详见公司2012-029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奉化巨星工具有限公司手工具组装包装扩建项目的公告》)。

  7、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2013-003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8、终止手持式高性能电动工具产品扩能项目剩余的7,003.71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超募资金(内容详见公司2013-019号公告《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9、使用超募资金202,319,104.55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51,551,103.8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支出。2014年1月31日后尚未结算的超募资金存款利息,待银行结算后将此部分利息款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2014-007号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项目变更情况

  1、未变更前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及计划投资额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以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新颖手工具系列产品扩能项目、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手工具组装包装项目三个项目完成日期调整为2013年12月(内容详见公司2013-020号公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新颖手工具系列产品扩能项目、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日期调整为2014年6月,将LED照明工具和实用刀组装包装项目完成日期调整为2015年6月(内容详见公司2014-004号公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2、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2013年4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和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手持式高性能电动工具产品扩能项目(内容详见公司2013-019号公告《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3、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及截止2015年2月末累计投入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结余募集资金原因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LED照明工具和实用刀组装包装项目外均已建设完成,结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包含理财收益) 6,769.30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扣除应付未付的合同款后的募集资金9,337.13万元,共计结余募集资金16,106.43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LED照明工具和实用刀组装包装项目外已经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不影响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结余募集资金16,106.43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承诺

  1、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2、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16,106.43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有效节省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此事项表示同意。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16,106.43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16,106.43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十、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巨星科技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保荐机构对本次巨星科技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6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00至2015年4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

  3、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办公楼4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5年4月14日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证券投资部(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444 投票简称:巨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444;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巨星科技”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投同意票, 其申报如下:

  ■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③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下午 15:00至 2015年4月15日下午 15:00。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联 系 人:周思远 闻韬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0019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7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16,106.43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16,106.43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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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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