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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长期以来,依靠投资增长驱动经济发展的增长模式已经不可持续,对于原有相当一部分依靠政府投入获得项目的园林绿化企业来说,将面临较大的挑战。与此同时,为建设“美丽中国”,国家将继续加大环保生态投入,新型城镇化等国策的推出,又为园林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报告期对于园林绿化产业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 公司在2013年顺利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两家园林企业进入上市公司,确定以园林绿化产业为核心产业。报告期公司正处于主营业务的转型期,需要有一定的磨合时间,老的项目陆续完工,新的项目尚未开工。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加之报告期的灾害损失及其他损失,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 本报告期,公司立足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程序、业务流程,以及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改进,夯实管理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剥离非主营业务,积极整合园林资源,扩充主营业务实力,积极面对园林市场所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80,421.84万元,负债总额25,262.79万元,股东权益合计55,159.0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4,627.42万元。 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总额23,029.97万元,营业成本18,931.91万元,管理费用6,178.76万元,销售费用1,178.21万元,净利润-7,531.8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55.32万元,每股收益-0.1268元。 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3,029.97万元,比上年减少13208.47万元,减少36.45%;实现净利润-7,531.83万元,比去年减少7912.91万元,减少2076.44%;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55.32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2014年7月1日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发布之日(2014年7月23日)起,在所有执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各准则规定的施行日起,因执行上述各项新会计准则,修改相关的会计政策。 ■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原持有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50.98%的股权,2008年12月8日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因增资股权结构变更,变更后本公司持有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44.87%的股权,自贡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12%的股权。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章程规定5位董事会成员中有3位成员由本公司派任。2008年10月28日自贡通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所持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12%股份的表决权授予本公司行使,期间自决议通过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直接间接方式持有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56.87%股份表决权,对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2013年12月31日前本公司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4年1月1日起,本公司持股比例和表决权均为44.87%,故从2014年1月1日起,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2014年8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44.87%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44.87%股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5-029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赠与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将公司2014年度赠与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赠与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赠与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依据公司2013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赠与货币资金人民币441,052,344.00元。截至2013年5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捐入的货币资金人民币441,052,344.00元。赠与者捐入的货币资金分两笔合计人民币441,052,344.00元,已于2013年5月21日缴存到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一般账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亚会深验[2013]02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赠与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4年公司累计使用赠与资金26,72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赠与资金后,赠与余额为17,385.2344万元,赠与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共计1,168.6729万元,赠与资金专户201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8,553.9073万元。 二、赠与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赠与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赠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赠与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赠与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赠与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3年5月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关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赠与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资金专户,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14年度赠与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变更赠与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赠与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赠与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赠与资金,并对赠与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赠与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5-027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3月 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5年 3月 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报的审核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财务报告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对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分别进行了检查,经审阅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同意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结论性意见。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过认真阅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也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 2.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时我们提醒公司,要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不断地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5-030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将召开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 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B1904室。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5年4日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资料。 三、现场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话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1、股东登记和现场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4: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01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 年4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可在申请成功5分钟后通过交易系统激活使用。服务密码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注销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19层B1904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784092 传真:010-68784093 联系人: 支佐 (二)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表决事项: ■ 注:投票方法 1、 同意表决事项,在“赞成票”栏下画“O”; 2、 不同意表决事项,在“反对票”栏下画“O”,并说明理由; 3、 对表决事项不发表意见,在“弃权票”栏下画“O”,并说明理由; 4、 选项内容只能选择一项表决意见,多选、不选或涂改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5-026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2015年3月27日在深圳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贾明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0,421.84万元,负债总额25,262.79万元,股东权益合计55,159.0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4,627.42万元。营业收入总额23,029.97万元,营业成本27,936.50万元,净利润-7,531.8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55.32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1 票弃权。 其中董事陆红女士对该项议案投弃权票,未说明弃权理由。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4年度亏损约7,455.32万元,公司业绩亏损,故公司 2014 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亦不转增股份。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赠与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5年3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赠与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需披露的报告内容的披露媒体均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议案 一、二、三、五、六、七均需提交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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