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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16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五楼董事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张志成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左为民先生因工作出差授权委托盛毅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东川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蒋黎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小英女士、马群女士、魏书伦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杜曙光先生、孙蔚女士、鄢光明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100%的股权已于2015年3月26日工商过户至公司名下。

  同意对公司名称做如下变更:

  原中文名称“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原英文名称“SICHUAN DIKANG SCI & TECH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O.,LTD.”变更为“SICHUAN LANGUANG DEVELOPMENT CO., LTD.”。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住所由“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迪康大道1号”变更为“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资产注入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新增1,438,075,493元,其中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83,037,288元,杨铿先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18,642,234元,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36,395,971元。

  根据上述情况,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9,005,855元变更为1,877,081,348元。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交割,同意公司经营范围由“日化用品、化工用品、原料药、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和天然药物制剂、西药制剂、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生物制品、生物材料、医疗包装制品加工、医用高分子材料、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消毒用品(限分支机构)的研发、生产加工及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与销售(不含粮、油、生丝、蚕茧);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策划、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业务);租赁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其它无需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

  “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策划、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商业资产投资、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生物科技产品研究及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最终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至2015年4月1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杨铿先生、张志成先生、吕正刚先生、任东川先生、蒲鸿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刘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至2015年4月1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王晶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监事津贴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监事的工作积极性,也为吸引、保留和激励人才,结合地区、行业薪酬及公司资产规模实际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公司董事会制订了《董监事津贴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方案所指董监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监事会组成人员,具体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

  第二条 本方案公司董监事津贴包括: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津贴、监事津贴。

  第三条 公司制定董监事任职津贴标准(税前)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5万元;

  (二)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

  (三)监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5万元;

  (四)上述津贴总额中不包括董监事为履行职责而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公司董监事为履行职责而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公司实报实销。

  (五)在任期内,如有董监事发生变动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津贴数额。

  第四条 如董监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证券交易所谴责或证券监管部门处分、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或司法部门的处分、处罚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扣减、停止津贴发放的处分议案,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将做相应修订。”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号)。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号)。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号)。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号)。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监事津贴方案》以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一至十一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下属医药控股子公司股权进行整合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于2015年3月26日完成资产交割,为进一步整合医药板块,理顺股权关系,减少管理层级,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中的关于股权、资产划转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下属5家控股医药子公司的股权全部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名下。

  本次股权划转涉及的5家公司分别为: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成都迪康中科生物医学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迪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拉萨迪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根据《通知》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本次划转的股权总金额约为1777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办理为准),可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不涉及税金缴纳,无税收成本。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股权划转事宜。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迪康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8日

  附: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铿先生,现年54岁,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长江商学院。历任成都工程机械集团上游机械厂工段长、车间主任、副厂长,成都工程机械集团技术开发部主任,成都兰光汽配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四川省人大代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成都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志成先生,现年44岁,EMBA学历。1999年至2002年,在成都市青白江房管局就职,2002年进入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成都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现任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蓝光美尚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吕正刚先生,现年46岁,西南财经大学硕士,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成本科科长;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营销总监,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07年进入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现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任东川先生,现年45岁,大学学历,毕业于西南民族学院法律系。曾就职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起历任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总裁助理、常务副总裁、总裁,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美尚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蓝光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蒲鸿先生,现年53岁,西南财经大学EMBA。曾就职于自贡市无线电一厂及帝威斯集团。历任四川蓝光美尚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成都野生世界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刘东先生,现年51岁,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博士。2007年至2014年期间,历任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代表、高级副总裁,现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唐小飞先生,现年41岁,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专业,著名城市品牌战略专家、营销专家,国家级教学团队核心成员。 2010年度获西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2012年度获刘诗白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13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现任西南财经大学西部商学院副院长,兼任国际品牌战略学会秘书长兼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理事、成都市政府品牌战略专家顾问、成都市驰名商标评审委员会专家、南溪县政府经济发展顾问、阿佩克思&奥美(中国区)顾问、成都哈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顾问。

  逯东先生,现年34岁,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讲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晶先生,现年34岁,法学博士,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和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获历史学学士学位及法学博士学位,并于2007年取得美国纽约州律师执照。在耶鲁大学时期曾获得Sterling学者荣誉,在哈佛法学院深造期间荣获公益项目奖学金。曾在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检察官办公室实习,后在美国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纽约及北京办公室担任律师,现任佳辰资本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曾参与的项目获得由专业权威杂志《CHINA?BUSINESS?LAW》评选的2012年度最佳并购奖及最佳海外上市奖。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17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五楼董事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分别为王小英女士、马群女士、魏书伦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至2015年4月1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拟由3人组成,其中1人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28日

  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简历

  王小英女士,43岁,西南财经大学EMBA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就职于四川乐山东风电机厂,2001年10月入职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总监、总经理。现任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蓝光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中胜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常珩女士,34岁,本科学历,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会计系。曾就职于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现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兼预算运营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18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已于2015年3月26日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公司注册资本、住所、名称、经营范围等都将进行变更。

  同时,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

  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此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已经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19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10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6.2亿。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5年3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100%的股权已于2015年3月26日工商过户到公司名下。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涉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根据蓝光和骏下属各房地产子公司的项目融资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拟预计新增对蓝光和骏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6.2亿元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预计新增担保情况详见下文。

  2、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额度及融资机构,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3、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融资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

  *备注: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对上述成都高新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炬峰置业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经综合考量各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2、担保贷款用于各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下属公司高效、顺畅的开展项目运作,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3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69,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51.32%,占总资产的29.4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59,365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0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1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五楼董事长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13日

  至2015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5年3月28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4,议案6至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5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能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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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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