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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企业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从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实施外,其他准则从2014年7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实施。本公司根据准则规定重新厘定了相关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述。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及与旅游服务相关的业务,主营业务包括:游船客运、景区旅游业务、酒店、公路旅行客运、出租车业务等。 本报告期,公司景区(两江四湖、银子岩、丰鱼岩、龙胜温泉、贺州温泉、天门山景区、资江丹霞景区)共接待游客289.67万人次,同比增长13.35%;公司漓江游船客运业务共接待游客54.56万人次,同比增长1.59%;桂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接待游客83.04万人次,同比增长27.95%;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共接待游客22.39万人次,同比增长15.28%。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137.57万元,同比增长123.13%;实现营业利润4,403.47万元,同比增加5,304.40万元(上年同期为-900.93万元);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1.22万元,同比增长287.12%。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公司将福隆园地产项目转由桂林市兴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承继,实现收入54,580.68万元,实现净利润6,971.74万元。 2014年6月18日,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桂林市临桂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签署了《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出资协议》。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权;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本公司18%的股份作为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16.32%的股权。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复牌公告》。 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设立,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本公司18%的股份作为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事宜,尚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企业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从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实施外,其他准则从2014年7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实施。本公司根据准则规定重新厘定了相关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述。 (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单位:元 ■ 注: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东兴超大国际运输公司投资金额190,000元,占东兴超大国际运输公司股权比例为的19%。本公司对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金额为40,000,000.00元,占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2.20%,并在2014年以前全额计提减值准备40,000,00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因此,桂林旅游对东兴超大国际运输公司、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且不属于合营安排,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的规定处理。 ②本公司于2002年7月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所属的七星公园部分景点及象山景区象山景点合作建设项目,本公司初始投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40年。本公司不参与七星公园及象山公园其经营,按照投资期摊销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单位:元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中第四十四条“在本准则施行日之前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涉及有关报表和附注比较数据的,也应当做相应调整,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第四十五条“本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2014年7月1日前,财务报表的报表科目中无递延收益项目,本公司在财务报表中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列报政府补助。2014年7月1日后,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中新增递延收益,本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对财务报表比较数据重新列报。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原持有桂林旅游服务接待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2014年1月20日,本公司将持有的桂林旅游服务接待中心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桂林飞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该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155,234.09元为基础,经双方协议确定为93,140.45元,自2014年1月起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丰鱼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鱼岩公司”)注册资本2600万元,主要经营丰鱼岩宾馆和丰鱼岩岩洞游览服务。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丰鱼岩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受让桂林温泉山庄旅游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丰鱼岩公司于2014年8月8日与秦学菁、王志坚分别签订了《关于桂林温泉山庄旅游贸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其50%的股权。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协商,桂林温泉山庄旅游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510万元,秦学菁、王志坚分别持有的桂林温泉山庄旅游贸易有限公司50%股权的转让价格分别为1,255万元。自2014年8月起,桂林温泉山庄旅游贸易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自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起至本报告期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14.23万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15-019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6日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1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2人)。赵瀛生董事委托谢襄郁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梅蕴新独立董事委托廖志佐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5]第5-00034号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12,182.3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20,276.2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7,031,503.25元。 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董事会提议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1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6,204,5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50,827,003.25元结转下一年度。 2014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约7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5】第5-00022号《审核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8、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14:50 (2)会议地点:桂林市翠竹路27-2号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7日 (4)会议议题: ①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②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③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④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⑤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⑥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梅蕴新先生、廖志佐先生、闻心达先生、莫凌侠女士、玉维卡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15-024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2015年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15:00 至2015年4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桂林市翠竹路27-2号琴潭汽车客运站大楼(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3、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见2015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广西桂林市翠竹路27-2号琴潭汽车客运站大楼704房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978”。 2、投票简称:“桂旅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桂旅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3)3558955 传 真:(0773)3558955 邮 编:541002 联 系 人:黄锡军、陈薇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的表决意见: ■ 注:1、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画“О”。 2、若委托人未填写投票指示,则视同默认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15-026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6日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运营情况形成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能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对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及有关业务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情况如下: 公司2010年一季度向铁岭新鑫铜业有限公司等9位投资者定向增发10,000万股,发行价10.25元,募集资金净额99,169.55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其使用情况已经在年度报告有关内容中披露。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99,169.55万元。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2012年4月18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调整银子岩景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3,288.85万元,占201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3.32%。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项目的经济效益。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5)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公司将福隆园项目转由桂林市兴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承继,承继对价以审计报告为基础,未发生和出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①公司第二大股东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船舶修造、燃料、汽车修理等,共计交易金额1,189.21万元。该关联交易事项均以商业原则和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②本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所属的七星公园部分景区合作建设项目、象山景区象山景点合作建设项目,未发生或出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和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对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15-028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按有关规定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后,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紧张、有序地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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