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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落实对港澳金融机构的开放措施 2015-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正在抓紧落实对港澳金融机构的开放措施。 据了解,目前,我国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与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可以开展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外资股经纪、债券经纪和自营等业务;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可以申请扩大业务范围。此外,在CEPA补充协议十中,内地承诺,允许港澳金融机构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1家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澳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邓舸指出,证监会正在抓紧落实上述对港澳金融机构的开放措施。 他介绍,下一步,证监会将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扩大证券期货业对外开放的政策建议,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证监会还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完善QFII、RQFII和QDII制度,修订整合有关法规,旨在便利境内外主体跨境投融资。 对于个股期权的准备情况,邓舸表示,上证50ETF期权自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以来,总体运行良好,投资者参与较为理性,期权定价较为合理,风控措施实施到位,实现了平稳起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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