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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概述

  2014年,公司积极应对下游行业对空分设备及工业气体需求下行、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以效益为中心,稳步推进公司的转型升级,气体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外空分设备市场,继续保持领先的国内空分设备市场占有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聚焦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设。

  报告期内,主要取得以下几方面的成果:

  一、关注重点领域,开拓新兴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影响力。报告期内,国内外空分设备市场需求持续低迷,钢铁行业过剩产能的压缩仍在持续,部分煤化工项目受环保、国际油价等因素影响处于停顿或观望状态。公司销售团队加强市场分析和预测,关注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持续跟踪、重点落实,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了公司领先的市场占有率。在与国内外竞争对手的竞争中,公司成功中标京能项目2套9万等级空分设备合同,该合同的签订填补了公司9万等级空分设备业绩的空白,具有积极意义。公司以多套大型空分设备在伊朗、墨西哥等地成功销售为契机,积极开拓土耳其、印度等新兴国际市场,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石化设备方面,公司在LNG、液氮洗冷箱、混合烷脱氢、碳氢分离装置、合成氨尾气提取CH4制LNG等项目上都有所收获,产品类型进一步拓展完善。

  二、以效益为中心,提升气体运行质量,不断推进公司转型升级。报告期内,气体产业在保障投资、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气体项目的运行质量,充分挖潜降本。充分发挥公司在空分设备技术方面的优势,对部分气体项目进行优化运行升级改造,有效降低设备能耗;面对下游行业不景气、用气需求下降等困难,在积极维护好客户关系的同时,竭力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权益;积极开拓气体、液体零售市场,区域中心运行逐步成熟;加强特种气体的研究,不断拓宽气体品种的范围,报告期内,公司以衢州杭氧两套40000m3/h空分设备为依托,以总部技术力量为支撑,加快公司特种气体研究中心建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特种气体研究中心已正式成立,今后将逐步形成稀有气体研究生产基地;积极探索气体运营新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空分综合服务管理合同》,为其一套48000m3/h空分系统提供综合服务管理,开创了受托经营管理新模式,这是公司在转型气体产业过程中的有益尝试。

  报告期内,气体产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6.93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6.81%,在业务规模上,气体业务已经与空分设备业务平分秋色。

  三、坚持技术为本,保障重点项目,加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30余套空分设备包括改造项目的设计,圆满完成神华宁煤6套10万空分项目的设计工作。为适应市场竞争,成功推出了标准空分。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加强了为大型空分设备提供配套部机的新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大型内压缩空分设备配套用高压板翅式换热器的研发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由杭氧泵阀公司自主研发的内压缩流程大型空分设备配套的关键部机——高压液氧泵顺利通过了72小时连续低温运转试验,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该液氧泵可为六万等级空分配套。国际最先进的高速动平衡机在杭氧透平公司正式投运,标志着杭氧透平公司已具备了完成相关高速平衡工作的能力。子公司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提升,增强了公司大型空分设备的配套能力,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围绕重点项目,加强生产的组织协调,强化质量管控。公司全年生产任务极不均衡,针对神华宁煤项目,公司各生产单位齐心协力、互相支持,克服生产任务工期紧、异地生产组织难度大等各种困难,计划管理、物料准备、配件采购、人员调度、质量管理等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同时,公司质量部门针对神华宁煤项目制定了专题质量计划,严控外协单位的生产进度与质量,有效保证了生产进程。在精心组织协调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截至报告期末,神华宁煤项目已完成了4套冷箱的成功结顶工作,顺利完成了该项目的进度计划阶段性目标。神华宁煤项目的生产组织实施,增强了公司生产组织体系的弹性,也体现了公司在生产管理、现场管理等方面能力的突破。

  展望2015年,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回落,结构调整是必然趋势,意味着我国经济将告别过去的高速、粗放的增长模式,并朝着经济增长速度适宜、经济结构优化、社会和谐的方向发展。面对新的形势,公司将调整策略积极应对,既要继续稳步推进企业的升级转型,又要争取更好的效益,回报股东。

  (2)主营业务概述

  本公司主要从事空气分离设备、工业气体产品和石化设备的生产及销售业务。本公司空气分离设备产品主要包括大中型成套空气分离设备、小型空气分离设备;气体产品主要包括氧、氮、氩等;石化设备产品主要包括乙烯冷箱、液氮洗冷箱、天然气液化分离、液化石油气储配装置等设备。本公司拥有经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报告期内,设备制造业和工业气体制造业的营业收入总和与去年相比略有增长,但成本和费用增长较快,导致与2013年度相比,盈利水平下降幅度较大。设备制造业的营业收入为3,011,915,846.20元,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为52.34%,与去年同比有所下降,工业气体制造业的营业收入为2,693,812,013.89元,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46.81%,与去年同比上升较快,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气体投运项目增加、营业收入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按照相关规定,母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销售的空分设备(用于气体投资)不能被确认为营业收入,导致空分设备的营业收入有所下降。空分设备大型化使得空分设备销售合同中外购设备的比重加大,导致了空分设备业务的毛利率略有回落;工业气体毛利率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本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总额为845,163,772.02 元,上年同期为731,998,744.66 元,主要是运输费用和利息支出的增加,随着气体项目的陆续投产,项目贷款的利息费用化。

  本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为79,358,535.92元,较上年同期90,596,047.24元,下降了12.40%。

  本报告期内,现金净减少297,596,364.51 元,上年同期减少19,294,237.96元 ,与上年相比,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减少,主要是销售收回的现金减少;投资现金净流出量有所下降,这与气体项目建设进度有关;筹资现金净流入减少,主要是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3)收入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设备制造业和工业气体制造业。报告期内,设备制造业的营业收入为3,011,915,846.20元,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为52.34%,工业气体制造业的营业收入为2,693,812,013.89元,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46.81%,工程总包业的营业收入为49,074,311.75元,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0.85%。与上年相比,工业气体制造业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有较大的增长。

  ■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4)成本

  按行业分类

  单位:元

  ■

  按产品分类

  单位:元

  ■

  说明

  本报告期内,主营成本为4,732,544,264.52元,比上年同期的4,323,522,532.24元增长9.46%。制造业成本总体稳定,各个分项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总体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新投产项目能耗较高。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5)费用

  本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115,808,268.50元,上年同期为88,792,840.74元,同比增长30.43%。主要原因为运输费用的增长,该项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3.2%。

  本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为519,159,661.56元,较上期561,078,126.68元下降了7.47%。主要原因为研发费用、三包费、办公费预计产品质量赔偿金的下降。其中,本期预计产品质量赔偿金较上期下降29,864,253.66元。

  本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148,841,885.80元,较上年同期数83,069,183.11元增加79.18%。主要是随着气体项目的陆续投产,项目贷款的利息费用化造成。

  本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为79,358,535.92元,较上年同期90,596,047.24元下降了12.40%。

  (6)研发支出

  本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174,397,823.47元,主要是为了提升企业的核心技术水平,在宏观形势低迷的情况,增强企业竞争力。2014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03%,上年同期比例为3.31%。

  (7)现金流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的增加,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减少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差异较大;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导致了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差异较大。

  (8)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9)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10)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第四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合并范围增加

  ■

  (二) 合并范围减少

  ■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毛绍融先生,独立董事赵敏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汪加林先生,总会计师葛前进先生,保荐代表人王一鸣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调整。)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3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940,175.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3,896.2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3,382.40万元,利润总额24,230.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44.4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6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61,232,789.0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23,278.91元,本年度剩余可分配利润为55,109,510.17元,上期末未分配利润955,612,858.79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41,588,800.00元,2014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9,133,568.96元。

  2、同意公司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831,7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人民币16,635,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监事会认为:该总结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商证券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关于 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董事、监事的薪酬情况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确定如下: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自2015年4月28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止。

  2、同意授权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2015年度审计相关的协议,并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在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具体申请授信的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15:00至2015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 关于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0. 关于聘用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5年3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第4、8、9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16日—4月17日的8:3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买入投票”;

  B、输入证券代码:362430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E、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纵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076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何干良、高春凤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本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附件2:

  股 东 登 记 表

  截止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3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胡英女士因出差请假,委托董事顾昶女士代为行使其董事权利。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谭建荣、钮容量、赵敏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940,175.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3,896.2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3,382.40万元,利润总额24,230.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44.4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6元/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61,232,789.0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23,278.91元,本年度剩余可分配利润为55,109,510.17元,上期末未分配利润955,612,858.79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41,588,800.00元,2014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9,133,568.96元。

  2、同意公司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831,7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人民币16,635,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商证券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蒋明先生、陈康远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关于 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董事、监事的薪酬情况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确定如下: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自2015年4月28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止。

  2、同意授权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2015年度审计相关的协议,并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在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具体申请授信的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将审议以下议题:

  1. 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 关于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0. 关于聘用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16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对与除本公司子公司外的关联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有: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治安、保卫、消防等综合服务;提供水电结算服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倒班宿舍管理;提供就餐服务;提供房屋/设备租赁;提供委托贷款;公建项目使用费分摊等内容。

  1、采购商品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均与供货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2015年度采购商品关联交易的全年预测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销售商品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均与采购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 2015年度销售商品关联交易的全年预测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3、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等综合服务

  本公司整体搬迁后,由本公司统一进行新区的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等,新区各企业根据在新区占用的土地面积向股份公司缴纳综合服务费,本公司与相关企业陆续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约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由公司提供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4、本公司向各关联方提供水、电结算服务

  临安厂区水、电费由本公司统一进行对外结算,为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本公司按照2014年度实际结算的水电费金额向关联方预收款项,本公司按期与临安厂区各企业根据实际使用量及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本公司已与各方签署了《水电费用结算服务协议》。

  5、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5.1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各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临安新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由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进行,其中因临安新区公共区及租赁倒班宿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新区各企业分摊承担。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与相关关联方签署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了服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

  5.2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职工倒班宿舍

  临安新区职工倒班宿舍由集团公司出资建成后交由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临安新区各企业使用职工倒班宿舍,按统一的公开价格(现价格为南面房间每套每月320元,北面房间每套每月280元)及实际使用量付费。根据《杭氧临安制造基地倒班宿舍管理办法》职工倒班宿舍出租费用由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集团公司共同收取,其中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20%,集团公司收取80%。

  5.3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职工食堂

  2015年,由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临安新区职工就餐服务。临安新区各企业就餐,按统一的公开价格(10元/人·次)及实际就餐人数结算付款。

  6、与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6.1房屋/设备租赁

  根据杭州市政府规划,本公司总部从东新路388号搬至中山北路592号,向集团公司租赁弘元大厦办公楼。2014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集团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的8668.73平方米房产租赁给本公司使用,平均日租金为4.90元/平方米,租赁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杭州杭氧化医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为保障其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发展,该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弘元大厦办公楼。2014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与工程公司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集团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的1983.87平方米房产租赁给工程公司使用,房屋平均日租金为4.90元/平方米,租赁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杭州杭氧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低温设备公司”)为我公司子公司,为保障其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发展,该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弘元大厦办公楼。2014年12月26日,集团公司与低温设备公司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集团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的471.27平方米房产租赁给低温设备公司使用,房屋平均日租金为4.90元/平方米,租赁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杭州深冷气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冷科技公司”)为我公司子公司,为保障其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发展,该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弘元大厦办公耧。2015年3月7日,集团公司与深冷科技公司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集团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的75.74平方米房产租赁给深冷科技公司使用,房屋平均日租金为4.90元/平方米,租赁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014年3月11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集团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杭州临安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的10,159平方米房产及有关设备租赁给本公司使用,房屋平均月租金为13.56元/平方米,设备月租金为31,925元,租赁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杭州杭氧膨胀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膨胀机公司”)为我公司子公司,该公司原在临安新区购置了7,682平方米土地,并拟自建生产厂房,后因其拟转产膨胀机,原购置土地无法满足生产设计需要,因此由集团公司出资在集团公司购置的预留土地上建设了生产厂房与配套设施,并由膨胀机公司租赁使用。2014年3月13日,集团公司与膨胀机公司签订《房屋及设备租赁合同》,约定集团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杭州临安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的6,675.8平方米房产及配套设备租赁给膨胀机公司使用,房屋平均月租金为14.45元/平方米,设备月租金为6,734.75元,租赁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杭州杭氧合金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封头公司”)为我公司子公司,该公司在临安新区未拥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为保障其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发展,该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厂房及设备使用。2014年1月1日,集团公司与合金封头公司签订了《房屋及设备租赁合同》,约定集团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杭州临安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的11,366.27平方米房产及有关设备租赁给合金封头公司使用,房屋平均月租金为12.62元/平方米,设备月租金为11,849.42元,租赁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杭州杭氧工装泵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泵阀公司”)为我公司子公司,该公司在临安新区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为保障其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发展,该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厂房使用。2014年1月1日,集团公司与泵阀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集团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杭州临安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的1,623.42平方米房产租赁给泵阀公司使用,房屋平均月租金为16.63元/平方米,租赁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6.2与集团公司发生的搬迁专项借款转委托贷款

  根据集团公司与杭州杭氧低温液化有限公司签订的搬迁专项借款协议上的约定,搬迁基本完成后上述专项借款转成委托贷款,现已将该搬迁专项借款转成银行委托贷款形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

  该委托贷款还款方式为从2010起每年归还借款本金的10%,每年的还款日为12月30日,借款利率为2010年至2011年为1%、2012年至2013年为2%、2014年至2015年为3%、2016年至2017年为4%、2018年至2019年为5%。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委托贷款余额为12,510,000.00元。

  6.3搬迁工程公建项目使用费分摊

  在整个搬迁过程中,为便于工程组织,集团公司代为支付了搬迁工程公建项目工程款,上述由集团公司统一支付的整体搬迁工程公建项目工程款应由各搬迁至新生产厂区的公司按年分摊承担。本公司、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杭州杭氧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杭州杭氧合金封头有限公司、杭州杭氧膨胀机有限公司、杭州杭氧工装泵阀有限公司及杭州杭氧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摊上述款项,分摊的原则为各公司按照自己在新生产厂区拥有的土地面积占新生产厂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对公建项目年使用费进行分摊。2015年本公司及上述本公司子公司将向集团公司支付公建项目年使用费金额合计为402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除本公司子公司外,本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集团公司

  ■

  2、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

  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外,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

  3、华融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华融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2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大型非银行金融企业,其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10月19日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赖小民,注册资本为25,835,870,462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公司经营范围为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华融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融公司现持有其81.57%的股份。

  4、本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基本属非标产品,缺乏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因此按照成本加成定价;销售给关联方的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成套设备的完整性。巩固空分设备产品质量,有助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是实现公司良好发展的举措。

  2、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六、审议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蒋明、陈康远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认为:

  1、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制定的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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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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