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5-017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2015年3月27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杨建国先生、杨会德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姚军战先生、姚香女士的书面通知,上述股东于2015年3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减持了公司股份800万股、855万股和240万股、24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8333%、0.8906%和0.25%、0.25%。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即2015年3月2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39%。 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股东中,杨建国先生、杨会德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姐弟关系;姚香女士与实际控制人杨建忠先生为夫妻关系;姚军战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杨会德女士为夫妻关系。上述股东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须累计、合并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杨建国先生、杨会德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000万股和2,565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2083%和2.6719%;另,因实际控制人杨建国先生、杨会德女士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27.00%和23.50%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故,实际控制人杨建国先生、杨会德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行为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发生变化。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上述股东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5、承诺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诺所持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即自2010年1月26日至2013年1月26日止)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的流通限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延期锁定承诺:2012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建忠先生、杨建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声明》,上述股东自愿将其合计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股份60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5%,延长锁定期12个月,即自2013年1月26日至2014年1月26日。因延长锁定期限已满,上述股份已于2014年1月30日上市流通。内容详见2014年1月30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综上,上述股东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巨力索具(002342)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关于新增兴业银行为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兴业银行为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有关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 各营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址:http://www.cib.com.cn/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自2015年3月27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于2015年3月27日,相关估值方法的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恢复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为2015年3月30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公告,自2015年3月9日起暂停本基金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为保证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恢复上述业务。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网站www.ccfund.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