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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748 股票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5-00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3月27日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超过30倍,且2015年3月27日换手率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发行上市过程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预计2015年1-3月收入同比变动幅度为-15%至-5%,预计2015年1-3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40%至-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40%至-20%,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产品AC发泡剂的售价2014年下半年以来低位运行,预计2015年一季度AC发泡剂平均售价及毛利率低于2014年同期。目前公司经营稳定,除前述情况外,预计2015年1-3月不存在其他较上年同期重大变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发布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所列示的各项风险因素: (1)市场风险 A.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均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波动。2012年以来主要原材料价格震荡下行,原煤下降幅度较大。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剧烈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烧碱生产用外购电力价格于2011年12月起上调至0.624元/千瓦时,于2014年9月起下调至0.613元/千瓦时。以2014年公司外购电力为基数计算,税后电价每增加0.01元/度,公司营业成本将增加464万元,电价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B.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AC发泡剂和氯化亚砜是公司利润贡献的主要来源,价格具有一定波动性。当上述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公司经营业绩会受到较大影响。 根据敏感性测试结果,AC发泡剂售价变动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大,尽管AC发泡剂售价的下降通常伴随着主要原材料尿素、原盐以及主要能源原煤价格的下降,但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下降经常无法弥补AC发泡剂售价下降的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进而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报告期内,公司AC发泡剂售价高至约15,000元/吨,低至约11,000元/吨,变动幅度超过20%,2014年AC发泡剂平均售价较2013年下降13.50%,如果未来AC发泡剂价格进一步下跌,或持续低位运行,将使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2)控制权风险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客观上存在被第三方收购的风险。如果被收购,将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AC发泡剂产能将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的3万吨/年增加至8万吨/年,氯化亚砜产能将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的3万吨/年增加至5万吨/年。如果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新增产能可能面临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4)持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2009年,公司被江西省科技厅、财政厅和税务部门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936000028,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可以从2009年至2011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2年,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236000006,有效期自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报告期内,公司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上述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净利润。但如果公司不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盈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此外,本公司出口销售增值税执行"免、抵、退"政策,目前执行的出口退税率为9%。若国家在未来对相关化工产品调低出口退税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要排放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尽管公司针对各条生产线及生产设备都采取了处理措施,综合回收利用废弃物和再生资源,达标排放,但倘若出现处理不当或设备故障时,仍面临着环保污染问题。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能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提高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能力,相关环保设备及设施的投入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部分产品具有强腐蚀性或毒性,生产过程易燃、易爆,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及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但仍面临着因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 (6)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的行业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根据《烧碱行业安全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2012年12月发布)规定,现有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资源综合利用方式除外)于2016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不再换发。为符合行业政策,公司拟将部分隔膜碱生产设备在2015年底淘汰。经统计,截至2012年底公司需在2015年底淘汰、并且淘汰时尚未提足折旧的隔膜碱设备原值18,477,916.32元,净值13,179,526.20元。为使财务信息充分反映隔膜碱设备淘汰政策的影响,发行人对上述设备变更其可使用年限,其可使用年限至2015年底为止。经过变更折旧年限,上述设备的年折旧额为3,777,244.86元,其中年新增折旧额2,428,578.49元。因变更上述设备可使用年限,2013年至2015年,发行人年利润总额减少2,428,578.49元。 同时,为了避免2015年以后隔膜碱生产设备淘汰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已自筹资金建设离子膜烧碱生产装置,并在2015年底前逐步替代拟淘汰的隔膜碱生产装置。如果在2015年底前,公司新建离子膜生产装置无法全部置换拟淘汰的隔膜碱生产装置,将会造成烧碱产能不足,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5-025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A股股票自2015年3月30日起停牌。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于A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年2月10日发布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2 月 11 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发布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公司股票自3月11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 目前,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序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公司拟于近期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重组服务协议。 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在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7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编号:临 2015-017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完成 股票购买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28日和2015年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证发〔2014〕58号)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1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本公司201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通过二级市场完成购股,共购得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码:601318)4,050,2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4%,总金额合计人民币312,047,645元(含费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77.02元/股。 自愿参加本公司201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人员共839人。其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兼CEO马明哲、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孙建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汇川、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姚波、执行董事兼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蔡方方、副总经理兼首席稽核执行官叶素兰、副总经理曹实凡、副总经理陈克祥、首席律师兼公司秘书姚军、首席投资执行官陈德贤、董事会秘书金绍樑、职工代表监事孙建平、赵福俊和潘忠武。本次购股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在2015年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如下:
上述购股资金均来源于计划持有人的合法薪酬与业绩奖金额度。 本次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3月30日至2016年3月29日。根据持股计划方案规定,锁定期满后,计划持有人实际可归属的股票数量需根据公司及个人业绩目标达成情况确定。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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