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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当前经营情况回顾 2014年,公司保持了现有经营业务的稳定,通过盘活历史遗留资产和开展委托理财实现了较大收益。公司的净利润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资金充足,净资产进一步提高,财务状况愈趋良好。 在经营主业上,公司保持了飞利浦电话机的市场占有率持续稳居市场首位,取得松下数字机全国总代理的资格,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更新设备、整合资源、开展绩效考核等措施,公司提高了电话机生产效率和高端产品生产能力。通过加强周边营销、调整采购策略等措施,公司维持了饲料产业的市场份额并实现了利润增长。在历史遗留资产盘活上,公司通过转让下属华宝实业公司股权实现投资收益约5,04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委托理财投资,取得投资收益约1,445万元。 2014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5.0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电话机业务同比下降9.05%;4月份转让下属实业公司100%股权导致合并报表收入减少。实现净利润6,147万元,同比增长266.62%。截止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为46,166.80万元,比年初增长22.07%;净资产为16,564万元,比年初增长56.13%。因条件尚未成就,西乡饲料厂1.9亿元拆迁补偿款还未确认为本期收入,暂列为负债项目。 (2)未来发展与展望 A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a固定电话机市场容量持续下降 受手机用户的快速扩张,电话机行业的总体市场容量十多年来持续萎缩。综合考虑线下零售门店以及电商渠道的销量数据,2014年,整个固定电话机市场总体容量下降约10%。预计2015年还将继续下降。 b饲料行业产能下降,中小型企业经营压力加大 据饲料行业信息网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饲料工业总产量18700万吨,与2013年同比下降2.6%。饲料行业产能已经连续两年出现下降。在禽流感等因素影响下,国内肉蛋类消费均出现下滑,据不完全统计,仅猪肉一项国内消费在2014年就下降约30%。在此影响之下,国内中小型养殖户开始被市场淘汰,而大型企业则逆向扩大规模。2014年是饲料生产许可证换证年,全国获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数量为7061家,较2013年底减少3000家。可见未来饲料大型企业区域性、集约性的特点将更加明显,饲料企业整合速度加快,中小型饲料企业经营压力加大,竞争空前加剧。 B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2015年,在通讯产业,公司将在维持飞利浦电话的销量、确保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同时,加大力度扩大松下电话机的销量;继续推进PHILIPS保险柜项目,调整合作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产品种类,扩大销售渠道。 在饲料产业,公司将通过调整营销组织架构,提升营销活力,扩大收入;通过争取进口玉米配额,降低成本;通过采集饲养数据,制定鸽料标准,强化特色产品,提高公司饲料产业的盈利能力。 房地产开发上,公司将加快进度,确保黄田项目在2015年上半年正式开工。在清理历史遗留事项上,公司将结合各项目情况,确定各自的解决方案,力争早日为公司贡献更多效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上半年,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7项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处置子公司 (1)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04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独立董事高良玉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叶翔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晏群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截止2014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为461,668,045.26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下同),负债总计296,031,430.39元,股东权益为165,636,614.87元,资本公积为640,726,805.61元,盈余公积为65,738,593.50元,未分配利润为-898,802,315.24万元。 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509,055,702.64元,实现利润总额63,112,938.87元,净利润61,471,205.7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471,205.74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193,423.29元,加上年初的未分配利润-818,924,874.67元,母公司2014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803,731,451.38元。鉴于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为主体,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201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并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5万元、33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8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管理考核办法的议案》。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基于国家财政部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从事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高良玉、叶翔、陈亮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05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2015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未有委托出席的情形。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缉永主持,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2、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经表决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2014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而有效,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或异常情况。《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无异议。 以上1、2、4、5、6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07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相继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业务及事项,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公司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3、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及2014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财政部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基于国家财政部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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