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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年度根据2014年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持股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经营概况 2014年初受到国内经济环境、国内需求不振等影响,房地产市场销售面临巨大的压力。下半年,随着各地调控政策逐步放松,央行降准降息等货币政策的实施,市场逐步回暖。公司抓住机遇,进一步贯彻落实“抓销售、促回笼,抓管理、增效益”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加减法”、“标杆管理”和“三力系统”等管理工具,优化管理,强化对各项目的统筹和管控。 (1)实施项目精细化管理,打造高品质产品 2014年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对工程质量做到事前控制,通过完善工程进度和质量考核的机制,保证项目开发整体的施工质量及进度。为打造高品质产品,公司在各项目全面推广“工法样板”,不断优化产品设计,跟踪设计全过程,做好施工现场成果把控与技术支持。严抓成本管控,严格落实成本“三定”目标管理,做好项目成本的监控及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 通过精细化管理的实行,产品品质不断提升——惠东“宝安·虹海湾”荣获惠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优秀奖;深圳“宝翠苑”获得“深圳市优质结构工程奖”、“深圳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惠州“宝安·山水龙城”成为政府推介的优质样板工程。 (2)提升物业服务内容和品质 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配套服务,公司不断创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全过程、精细化的“优质管家服务”及“专心、耐心、细心、贴心、放心”的“五心服务”,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3)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提升企业效益的同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公司参与宝翠苑项目的保障房建设,将多年积累的开发经验运用其中,确保保障房与商品房同等高品质,为改善社会民生尽一己之力。公司重视环保及能减排工作,在房地产项目规划及建筑施工过程中积极探索与尝试。公司中式江南建筑系列和汉唐系列产品秉承“把中国的根留在中国”的设计理念,传承了中华传统文化。 (4)注重企业文化建设 作为专业房地产上市公司,公司秉承“为顾客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效益”的企业使命,坚持稳健经营原则,力争打造区域最优产品,成功开发“中式江南建筑系列”、“汉唐系列”、“现代宜居系列”等产品,传承中华传统建筑文化精髓。公司始终重视企业内刊在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宣传作用,公司刊物《宝安地产》着重从项目的设计、施工建造、人文地理、产品特色等多方面为项目作宣传,为公司客户、潜在的合作者、社会公众等提供了解公司产品、管理水平的机会。 2)主营业务情况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0.37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约27.16%。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31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约48.40%,实现每股收益约0.11元。 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 3)2015年公司的主要经营计划 2015年房地产市场区域分化仍将延续,企业的激烈竞争成为常态,作为专业的房地产企业,公司唯有继续以坚守品质、创新产品来应对市场的变化。 (1)坚持精细化管理,缩短项目开发周期 强化部门联动,继续优化产品设计,完善目标成本和动态成本全过程管理,强化成本管理标准化,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推行样板引路,狠抓项目工程进度,缩短项目开发周期。 (2)创新营销手段,加快资金回笼 继续创新营销,多渠道、多方式加强营销宣传,继续通过“以老带新”的销售方式,积累良好的市场口碑,扩大客户群体;深入挖掘产品的特点、亮点,开展差异化竞争,应用新的营销方法和手段,力求提升品牌形象,提升市场关注度,加快资金回笼。 (3) 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助力项目营销 秉承“得宝安家”的宗旨,致力为客户提供一个安心、自然、和谐的居所,家庭融乐、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是宝安地产倡导的家文化。结合各项目特色,加大品牌推广力度,体会项目品质与家·文化的融合,充分发挥企业的品牌效应,为营销奠定坚实的基础。 (4)梳理产品系列,优化产品设计,促进品质提升 对现有“江南系列”、“汉唐系列”、“现代宜居系列”产品进行梳理与总结,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产品标准,进一步优化产品设计,加强新产品研发力度,精心打造“亲海度假系列”产品。通过持续的产品研发和创新,健全产品标准体系,形成“去化、更新、升级、创新”良性循环,从而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增强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5)加大融资力度,保障企业资金需要 房地产业是资产密集型行业,为确保项目能顺利开发,公司加大融资力度,注重开拓新的融资渠道,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公司通过健全融资统筹管理,降低资金成本,保障企业资金需要。 (6)加大新项目拓展力度,确保持续稳健发展 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将通过充分的市场分析、组织实地考察,力求在具有独特资源、具备较大市场潜力的区域进行新项目拓展。 (7)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立优秀员工队伍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与企业共同的价值观,增强队伍凝聚力。重视核心业务骨干的职业规划与培养,发挥其能动性、创新力,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增加了有关抵销的规定和披露要求,增加了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修改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披露要求。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规定,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列示为新增其他综合收益明细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未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但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公允价值信息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进行了相应调整。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其他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2家,其中,公司2014年1月22日设立全资控股二级子公司惠东县虹海湾海景度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2014年12月15日设立全资控股二级子公司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还未实际缴纳出资及正式经营。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5-04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2015年3月26日上午9:30在鸿基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张育新全权授权董事周非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陈匡国全权授权董事周非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于小镭全权授权董事陈泽绵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陈栩全权授权董事陈泽绵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办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泰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2014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为宝鹏物流向中信银行八卦岭支行融资55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二、三、五、六项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项议案详见《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5-05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2:30在深圳市东门中路鸿基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骆文明同志主持,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审议和审核了以下事项: 一、审核确认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健全实施内部控制,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及事项均已完善了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全面、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内部控制合规、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7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鹏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鹏物流”)向中信银行八卦岭支行申请融资人民币5500万元提供担保。 贷款人(即债权人):中信银行八卦岭支行 借款人(即债务人):宝鹏物流 期限:壹年(具体期限以协议为准) 担保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整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宝鹏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7月 注册地点:深圳罗湖区东门中路鸿基东港大厦二十五层 法定代表人:张伟强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兴办实业;自有物业租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宝鹏物流100%的股份。 财务指标(经审计,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宝鹏物流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273.24万元、负债总额为11,790.20万元、净资产为-516.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4.58%,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37.80万元、利润总额为-500.31万元、净利润为-500.31万元。 三、担保形式 宝鹏物流向中信银行八卦岭支行申请融资人民币5500万元,借款期限为壹年。公司为该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宝鹏物流为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6,08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83.6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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