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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5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3,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0000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4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90000;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93,12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71,744,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4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71,744,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73250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507室 咨询联系人:吴继业 咨询电话:0516-87661012 传真电话:0516-87661012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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