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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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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1版)

(二)价格风险敏感性分析

下表为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各报告期末全部权益资产注1投资在股票价格上下变动10%时(假设权益资产注1与股票价格同比例变动),将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注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4年/2014年12月31日
市价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10%2422,918
-10%(242)(2,918)

注:

1、权益资产未包含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理财产品和其他权益投资。

2、考虑了股票价格变动造成的影响中归属于保户的部分。

八、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其中人寿保险业务需要计提该四种准备金,财产保险业务需要计提前两种准备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4,970.8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8%;太保产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674.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9%。保险合同准备金增长主要是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保险责任的累积所致。

此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总体上的负债充足性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计提的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是充足的,无需额外增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3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额2014年

12月31日

赔付款项提前解除其他
太保寿险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8796,542--(6,553)1,868
未决赔款准备金9582,607(2,249)--1,316
寿险责任准备金426,73689,610(10,873)(28,898)-476,575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5,1883,119(847)(130)-17,330
太保产险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3,39593,025--(89,123)37,297
未决赔款准备金24,30860,295(54,435)--30,168

九、再保险业务

2014年,本公司分出保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14年2013年同比(%)
太保寿险1,4241,605(11.3)
传统型保险1,1131,160(4.1)
分红型保险247252(2.0)
万能型保险36(50.0)
短期意外与健康险61187(67.4)
太保产险12,34413,984(11.7)
机动车辆险6,1818,400(26.4)
非机动车辆险6,1635,58410.4

太保寿险分出保费减少的原因是分保比例下降,太保产险分出保费减少的原因是分出业务减少。

2014年,本公司分入保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14年2013年同比(%)
太保产险18813044.6
机动车辆险--/
非机动车辆险18813044.6

截至2014年末,本公司应收分保准备金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同比(%)
太保寿险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155(80.0)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1132(65.6)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926953(2.8)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5,9475,39410.3
太保产险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2595,786(26.4)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6,2025,33216.3

本公司根据保险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本公司的自留风险保额及再保险的分保比例。为降低再保险的集中度风险,本公司还与多家行业领先的国际再保险公司签订了再保险协议。本公司选择再保险公司的标准包括财务实力、服务水平、保险条款、理赔效率及价格。在一般情况下,纪录良好的国内再保险公司或被评为A-或更高评级的国际再保险公司才能成为本公司的再保险合作伙伴。除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本公司选择的国际再保险合作伙伴还包括瑞士再保险公司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

十、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综合性保险集团,位列《财富》世界400强第384位。公司坚持“专注保险主业,推动和实现可持续价值增长”的发展理念,致力于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价值与稳定的回报。

●积聚了具有竞争性的专业保险业务能力,实现了在寿险、产险、养老保险、健康险、保险资产管理和养老投资的布局优化;

●作为中国最知名的保险品牌之一,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覆盖全国的分销网络和一体化的服务平台;

●形成“关注客户需求,改善客户界面,提升客户体验”的客户服务能力,商业模式优化初现成效;

●初步形成保险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拥有以资产负债管理原则为导向、专业稳健的保险资产投资管理能力,以及市场化的第三方资产管理能力;

●拥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专业的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以及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决策机制;

●拥有先进、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具备领先的运营支持能力、新技术运用能力和客户体验;

●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及集约化的集团管理平台。

3.2.6未来展望

一、市场环境

2014年中国保险业务收入突破2万亿,达到20,234.81万亿元,同比增长17.5%,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最高的一年。其中,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7,203.38亿元,同比增长16.0%,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1.3万亿元,同比增长18.2%。保险总资产首次突10万亿,达101,591.47亿元,较年初增长22.6%。

得益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的发布、保险业的改革推动以及社会各方的广泛支持,保险行业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下,驶入发展快车道,无论是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资金运用、总资产、防范风险,还是在服务经济、服务小微企业“三农”方面均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

展望未来,2015年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总体复苏疲弱态势难有明显改观,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地缘政治等非经济因素影响加大。从国内看,中国经济新常态、新“国十条”颁布将对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在合理区间内的中高速增长为保险业发展奠定重要基础;“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有力度”意味着针对农业、消费、民生保障的财政支持政策将加速出台或加大投入力度;新“国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促进保险业在经济提质增效、社会进步、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健康保险、个人税延养老保险、创新农险、安全责任险、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面临重要发展机遇;政府对养老和健康服务业的政策将有力支持保险主体布局养老健康产业;保险系基金将加速成长,推动保险资管规模增长。同时,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等对养老和医疗保健带来影响,老龄社会和大健康时代来临将带动养老、健康产业发展;利率变动周期及持续降息预期将提升寿险产品相对吸引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机会大量涌现。总体而言,2015年,新“国十条”将引领保险业在未来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与此同时,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也让保险行业发展面临挑战。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大量涌现,倒逼保险传统业态的创新转型;车险、万能险、分红险等费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将倒逼保险公司更加关注客户服务、产品创新与定价能力,持续改善投入产出,优化盈利模式;劳动力成本与物料成本的持续上升,带来车险盈利压力;健康险业务盈利模式和风险管控技术尚未成熟。

二、经营计划

2014年,本公司持续推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战略转型,寿险价值增长方式实现根本转变,资产负债匹配的契约化机制初步建立,投资收益全面超越负债成本,在线业务可持续发展模式初步形成,移动互联技术为业务发展广泛应用。发起设立健康险公司,联手长江养老、安信农保,优化保险主业布局。公司实力持续提升,进入《财富》世界400强。

2015年,本公司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转型攻坚,突出创新驱动,提高公司经营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完成保险与资产管理双轮驱动的产业布局。

●抓住机遇,优化布局,实现价值持续增长

围绕新业务价值增长、综合成本率、保险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双轮”驱动、健康险业务竞争优势、养老资产管理与养老服务营运,以及集团资源整合等,不断优化布局,推动价值增长,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驱动转型升级

完善智能在线营运服务平台,形成数据驱动型的客户需求业务模式,建立提升客户体验的管理体系,提升基于客户分群的客户服务能力,建立客户导向、智慧驱动的卓越营运体系。

●落实责任机制,强化风险防控

增强转型发展的组织能力,以价值管理为核心,提升财务策划和管控能力,夯实基础管理规范,强化合规与风险全面管理,强化内审监督评价与增值服务能力,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 本集团2014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4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46.48亿元,减少2014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46.48亿元。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已审财务报表附注六。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5-009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戴志浩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在公司A股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时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A股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A股201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A股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在公司H股2014年年度报告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时财务报告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H股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H股201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H股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5-010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14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46.48亿元,减少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46.48亿元。

一、概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公司2014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7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

公司2014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4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46.48亿元,减少2014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46.48亿元。

2、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5-011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高国富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本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14年度初步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和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均为人民币48.54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再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公司2014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人民币96.41亿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90.62亿股,按每股人民币0.50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45.31亿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5年度。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具体报酬。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高国富董事长、霍联宏董事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薪酬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王成然、吴俊豪、郑安国董事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度的执行情况,2015年度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授权管理办法》不做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无条件一般性授权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决定公司单独或同时发行A股及/或H股,发行A股及/或H股总面值不得超过本议案获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各自总面值的20%。上述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1、本议案通过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2、本议案通过后12个月届满当日;3、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修订根据本决议赋予董事会授权的日期。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地点在深圳市大梅沙喜来登度假酒店。

相关会议安排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一并发出。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5-012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对本公司的影响:该等资金运用日常交易的安排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也有利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类交易的业务开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诸多交易对手进行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质押式回购、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方面与资金运用相关的日常交易。

本公司的个别董事或监事同时担任上述交易对手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1.3条,该等交易对手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等交易对手之间的债券类、证券投资基金类、债券质押式回购类、信托产品类、资产管理产品类交易构成了资金运用类日常关联交易。

为提高与该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利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的业务开展,本公司就2015年与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交易的最高额度作了预计,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因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成然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康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

成立日期:2006年7月3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成然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30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证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兼业代理;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衍生品交易;资产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的其他业务领域。

(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因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吴俊豪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29层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8日

企业类型:股份公司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

(四)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因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郑安国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成立日期:1998年9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五)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因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郑安国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在中国境内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因本公司监事张建伟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成立日期:1981年5月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因本公司监事张建伟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成立日期:1993年2月2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中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根据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合作情况及未来业务增长趋势,本公司预计2015年与上述7家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最高额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交易内容关联方2014年实际发生额2015年预计发生额
申购赎回基金华宝兴业基金39.1860
购买信托计划华宝信托050
上海国际信托9.5170
债券质押式回购华宝信托4.251
华宝兴业基金051
渤海银行051
东方证券051
新华资产051
海通证券051
销售或购买资管产品东方证券069
新华资产041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资金运用是保险机构的主要日常交易,因此,在遵守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与上述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类日常交易的安排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也有利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类交易的业务开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表决情况和关联人回避情况

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就2015年与上述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交易的年度最高额。

关联董事王成然先生、郑安国先生和吴俊豪先生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回避表决,11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须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白维先生、林志权先生、周忠惠先生、高善文先生、霍广文先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2、与上述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上限合理,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交易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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