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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盐湖股份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年,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明确,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大环境中,公司以“深化改革、提升管理、做专做精、持续发展”为主导思想,从人、财、物、产、供、销六个方面为抓手,全面贯彻安全、环保生产的红线和底线的基础上,以降本减亏增效为目标,在安全稳定运行、项目建设、市场营销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董事会关于2014年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完成了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年度预期目标,生产氯化钾产品464.22万吨,销售氯化钾产品456.62万吨,均创历史新高。2014年国际、国内钾肥供求关系仍然是“供大于求”的现象,致使国内钾肥价格始终在低位徘徊,期间国内部分地区钾肥销售价格一度出现小幅上涨,但都未能长期维持, 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营销改革、降本增效等措施,使得氯化钾产品在价格较上年下降10.4%的情况下,毛利率仅下降0.62%,同时,在钾肥板块实现了冬季不停产的新突破,为公司业绩及项目建设担当了“护卫舰”的重要作用。

  2014年是公司综合利用化工项目项目建设和试车的重要一年,公司通过邀请设计研究院诊断、系统检修;强控投资进度;加强生产准备、提升胜任能力、规范试车保运、努力谋求外援、启动技改技措、搭建自控平台、突出设备管维、促进达产达标、谋划互利合作、争取政策支持、明确目标责任等措施,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和试车工作,但由于化工产品价格受产能过剩、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综合利用化工项目仍然亏损,这将是公司长期面对并需要化解的难题。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74亿元,完成计划的104.74%,较2013年增长29.4%;实现利润总额17.20亿元,完成计划的101.18%,较2013年增长20.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2亿元,较2013年增长23.76%;每股收益0.82元较2013年增加0.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6.85亿元,较2013年增长7.77%。

  2.项目建设及试车

  (1)综合利用一、二期项目

  公司综合一期通过72小时试车考核,产量较上年有大幅提升,由于受天然气涨价等因素目前处于亏损,综合利用二期所有装置已打通生产工艺,各装置已产出合格产品,处于提升产能阶段。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天然气价格上涨、化工产品的市场价格处于低位,部分装置不能长周期稳定运行,造成试车费用较高。公司目前在论证煤改气,考虑通过替代降低原料气成本,其次从加强管理、降本增效等方式来降低化工亏损,报告期综合利用一期亏损7.13亿元。

  (2)金属镁一体化项目

  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中选煤、焦化、供热中心、110kv变电站、水源地及淡水系统、公用工程等装置继续处在试车试生产阶段。目前甲醇装置、MTO装置、50万吨电石法PVC已中交,正在做三查四定,消缺工作;金属镁卤水精制单元产出合格的氯化镁,是生产金属镁的关鍵路径之一;120万吨/年纯碱试车情况良好,目前轻质碱生产出优级和一级产品,重质碱也生产出产品,销售情况较好,所有装置2015的基本能达到试车条件,预计在2016年投料试车。

  (3)海纳PVC一体化项目

  海纳PVC一体化项目中烧碱装置、PVC装置运行基本稳定;氢氧化镁装置处于工艺完善阶段;15万吨电石装置运行基本稳定,20万吨/年电石装置于10月粗破系统实现带料试车,设备运行正常,电石破碎力度达到设计标准;2500t/d电石渣水泥生产线2013年6月开工进入土建施工,2014年底完成了设备单机、联动试车后,开始进行窑炉烘烤和升温,并于2015年1月开始投料试生产,试车情况良好。

  (4)10万吨ADC发泡剂一体化项目

  2014年结合产品市场、产品运输等因素经系统全盘考虑,公司调整产品结构,生产产品由原ADC产品调整为联二脲,对各装置进行了技术改造,实现了联二脲无酸缩合,日产最高达到200吨,试车取得了突破,累计生产联二脲21,147吨,乌洛托品项目已经具备投料试车条件,正在办理试生产手续,试生产许可证办理完毕后投料试车。ADC发泡剂项目亏损3.68亿元。

  (5)年产1万吨高纯优质碳酸锂项目

  2014年蓝科锂业解决了盐田渗漏、吸附效率低等问题,并新建盐田54万平方米,提取折合固体氯化锂6600吨,全年生产碳酸锂1706吨。蓝科锂业亏损0.92亿元。

  3.市场营销

  自2013年下半年乌拉尔钾肥公司脱离BPC钾肥销售联盟,钾肥价格再次受到挤压,公司通过分析判断国际国内钾肥市场,果断采取措施,改革营销模式,实行“6621”模式即6个直供厂商,成立6个联营公司、2个是包销代理,一个开放市场,统筹季节、价位、销量与区域,提升钾肥价格话语权,将销售阵地前移,实现了量价齐升的局面,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4.多措并举、持续发展

  (1)降本减亏

  面对钾肥及化工产品市场情况,公司除市场营销的外部挖潜外,在公司内部采取降本减亏措施。A、通过充分争取利用优惠政策。B、钾肥板块优化工艺流程、改变物料走向、调整销售产品流向等措施,不断降低钾肥制造、销售成本C、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来增加单位附加值。

  (2)技术创新

  通过创新前系统资源与规模论证、固液转化与井渠结合、老卤排放点提前、盐田灌卤前先用水减渗、统筹清盐与再利用、兑卤加速成矿、智能化控制等。利用尾盐转化热溶制取优质氯化钾等多项成果获国家专利证书和国家、地方奖励。

  (3)全面预算管理

  2014年是公司首次执行全面预算的一年,通过一年的运行提升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管理水平,确保了全年业绩提升,为公司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4)编制三大规划

  2014年作为公司深化改革、提升管理的起步之年,公司从长远考虑,初步编制公司深化改革、提升管理6年规划,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信息化6年规划,通过进一步提升软实力,确保企业长远发展。

  (5)权益融资

  公司对资本市场、钾肥市场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判断,于2014年10月启动了定向增发股票,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投资150万吨钾肥挖潜扩能改造及30万吨钾碱项目,利用固矿液化转化技术提供的资源保证,进一步提升钾肥产能,增强钾肥产品市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具体内容详见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一节。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合并范围变动情况说明:

  (1)本公司出资5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青海盐铁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0%,对其拥有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公司出资55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四川盐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5%,对其拥有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本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盐湖文通化工有限公司,持股50%,对其拥有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合并范围变动情况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九江盐湖新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已完成清算工作,本年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参会董事 6人,王兴富、曹大岭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谢康民、吴文好董事参会并进行表决,王红军、冯明伟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王富贵董事参会并进行表决,马朝晖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张建祺董事参会并进行表决,因董事长王兴富、副董事长曹大岭、王红军不能参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谢康民董事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议题如下:

  1、审议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各项指标考核体系,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编制2015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和财务指标预算如下: (1)氯化钾产量460万吨、销量500万吨。 (2)收入:120亿元(含增值税返还)。 (3)全年预计实现利润总额19亿元。 (4)项目投资额100亿元。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中“董事会报告”章节。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的资金需求状况和公司章程中分红的规定,拟定本报告期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590,509,20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8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36,783,791.46元(含税);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赠股本。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公司续聘2015年财务报告及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及管理层年薪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薪酬是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依据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确定2015年度公司董事长、总裁年度薪酬。

  公司副总裁的薪酬经考核后,为董事长薪酬的75%。

  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20,000元/人调整为每年30,000元/人,起薪日从2015年5月5日起。

  公司将严格按照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发放2015年薪酬。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需向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做述职报告

  9、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0、审议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1、逐项审议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表决前已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

  11.01 预计向中化化肥有限公司销售氯化钾产品的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王红军、冯明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1.02 预计向青海文通盐桥化肥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1.03 预计向青海民光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煤的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王兴富、谢康民、曹大岭、吴文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1.04 预计向青海木里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管理费用的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王兴富、谢康民、曹大岭、吴文好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化工一、二期项目财产保险续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从本公司第四大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化工一、二期项目续保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两个险种,保险费用总额18,398,975.09元。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表决前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本项议案关联董事马朝晖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3、关于公司2015年二至四季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5年二至四季度,公司因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较为紧张,预计需要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办理完成后报董事会备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蓝科锂业增资的议案

  为解决青海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资金需求压力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决定向蓝科锂业现金增资28,998.4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蓝科锂业股份为82,616,524股,占总股本的24.21 %。增资后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蓝科锂业股份占总股本51.31%。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3月31日公司《关于公司对间接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预付款项”中属于构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部分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将“应交税费”中属于待抵扣增值税的部分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6、审议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4月29日,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及现场进行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下午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下午15:00。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日相距不超过7个交易日)。

  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9项,经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六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

  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4月27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2.登记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5 年4月27日下午 18: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2。

  2.投票简称:“盐湖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盐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8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8.00元代表对议案8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8.01元代表议案8中子议案①,8.02元代表议案8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包括议案的子议案)。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不纳入表决统计。

  (7)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规则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舜 李岩

  联系电话:0979-8448121、8448031

  传 真:0979-8434445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

  邮政编码:816000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3月30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类型项下划“√”)

  ■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填写说明:

  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海润酒店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 7人,汪贵元、汪雄飞监事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王德胜、姜弘监事参会并进行表决,因监事会主席汪贵元先生不能参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刘扬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议题如下:

  一、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各项指标考核体系,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编制2015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和财务指标预算如下: (1)氯化钾产量460万吨、销量500万吨。 (2)收入:120亿元(含增值税返还)。 (3)全年预计实现利润总额18亿元。 (4)项目投资额100亿元。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报告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参与2014年年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3)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的资金需求状况和公司章程中分红的规定,拟定本报告期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590,509,20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8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36,783,791.46元(含税);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赠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续聘2015年财务报告及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和监督,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上市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完整、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七、逐项审议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表决前已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

  7.01预计向中化化肥有限公司销售氯化钾产品的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监事刘扬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7.02预计向青海文通盐桥化肥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7.03预计向青海民光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煤的关联交易(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姜弘、汪雄飞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7.04预计向青海木里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管理费用的关联交易(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姜弘、汪雄飞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化工一、二期项目财产保险续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从本公司第四大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化工一、二期项目购买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两个险种,保险费用总额18,398,975.09元。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表决前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关联监事何树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二至四季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5年二至四季度,公司因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较为紧张,预计需要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办理完成后报董事会备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对间接控股子公司蓝科锂业增资的议案》

  为解决青海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资金需求压力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决定向蓝科锂业现金增资28,998.4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蓝科锂业股份为82,616,524股,占总股本的24.21 %,增资后公司直接间接持有蓝科锂业股份占总股本51.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3月31日公司《关于公司对间接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十一、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预付款项”中属于构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部分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将“应交税费”中属于待抵扣增值税的部分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预付款项”中属于构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部分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将“应交税费”中属于待抵扣增值税的部分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报表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资产四个报表项目金额及母公司报表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资产四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国投 指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化化肥 指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文通盐桥 指 青海文通盐桥化肥有限公司

  元通钾肥 指 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

  发展集团 指 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民光煤业 指 青海民光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盐湖能源 指 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

  木里煤业 指 青海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木里能源 指 青海木里能源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向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中化化肥销售氯化钾产品。

  2.向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元通钾肥的股东文通盐桥销售氯化钾、硝酸铵、水、蒸汽等产品。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民光煤业及民光煤业鱼卡分公司采购原煤。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中规定 “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以及青海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盐湖能源煤炭资源所在矿区以木里煤业为开发主体,执行 “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的要求、遵守“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的“五统一”原则,进行统一管理。因此,盐湖能源与木里煤业签订了《采矿权合作协议》、《统一管理协议书》,由木里煤业作为公司煤炭采矿权的申办主体,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年向木里煤业支付固定管理费用540万元,2014年7月25日对上述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固定管理费用调整为每年支付270万元,由木里煤业全资子公司木里能源统一对外销售煤炭,木里能源按照公司通过其销售煤炭金额的1%收取管理费。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此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兴富、谢康民、曹大岭、王红军、吴文好、冯明伟董事就相关子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与木里煤业交易实际过程为:

  盐湖能源将煤销售给木里能源,公司下属各公司采购通过木里能源采购,公司销售、采购原煤预计金额为:

  ■

  销售金额的预计按双方签订的《木里矿区统一管理协议书》规定木里能源按照公司通过其销售煤炭金额的1%收取管理费收取。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红军

  注册资本:76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化肥原材料、化肥成品;危险化学品的国内批发(不包括国营贸易)。销售自产产品;化肥原材料、化肥成品、农药的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及相关配套业务(不含国营贸易进口);化肥原材料、化肥成品、农药的国内批发零售;经营与化肥相关的业务以及与化肥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从事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出租写字间);仓储服务;批发和零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该公司2005年1月18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5年1月18日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青海文通盐桥化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雒国生

  注册资本:28,827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氯化钾、碳酸氢铵、氯化铵、碳酸钾、碳酸氢钾、焦炭、复合肥、化学肥料、轻质砖;经营建材、钢材、五金交电;专业技术咨询;自营进出品。***

  3.公司名称: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军

  注册资本:355,5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月25日);机械制造及加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4.公司名称:青海民光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瑞君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钢材及机加工制品、木制品、水泥及制品、化工原料(专项规定除外)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03月03日)。***

  5.公司名称:青海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大岭

  注册资本:31,8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有效期至2015年08月13日);矿产品的开发和经营,项目投资,组织矿区勘察,开展煤炭、矿产品经营的一体化配套服务。****

  6.公司名称:青海木里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的开发和经营(不含勘探、开采)、煤炭销售、项目投资、矿产品经营的一体化配套服务。(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3.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4 年 12月 31 日)

  单位:万元

  ■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且长期与公司发生正常经济往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可能形成坏帐。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原煤的采购按月结算,氯化钾产品销售按批次结算。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公司每年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已形成常年的商品买卖关系,有利于稳定公司产品销售,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的实际意义。

  2.向关联方采购原煤:向民光煤业采购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续稳定、保质保量的原煤供应渠道,实现了定点采购、集中采购、就近采购、节省运费、降低采购成本,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煤炭资源和综合服务优势,获得持续稳定的煤炭的供应渠道,满足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向关联方支付矿区管理费:盐湖能源与木里煤业之间的矿权合作和统一管理,是执行 “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的要求、遵守“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的“五统一”原则,有利于矿区统一管理。

  以上关联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此也未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所不可取消的营销活动,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原则遵从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公允合理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相关子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我们同意2015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 关联交易概述表。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化工一、

  二期项目财产保险续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的控股子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保险”)为公司化工一、二期项目财产保险续保财产保险事宜。

  2.此议案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马朝晖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十位非关联董事均投了同意票,关联交易事前得到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3层。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北京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3F。

  法定代表人:陈方清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信达保险是信达资产的控股子公司,信达资产持有本公司7.27%股份,本次交易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四)条之规定,构成关联交易。

  3.2014年12月31日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与信达保险购买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两个险种,其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本次财产保险的期限自 2015年2月5日0时起,至2016年2月4日24时止,共12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国内同类型项目的费率水平,并根据上一年度保险事故的赔款情况统筹设定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近几年公司与信达财产保险费率明细如下:

  ■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购买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一切险和器损坏险两个险种,保险范围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财产。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化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高温、高压环境,属于高危行业,为化解化工项目生产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对化工一、二期项目购买财产保险,转移可能出现的财产损失风险,从而锁定化工项目的成本费用(不可预见的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利益。信达保险2013年、2014年一直作为公司化工一、二期项目财产保险的承保方,对公司化工一、二期项目情况较为了解,且能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内容履行职责,信誉良好。财产保险费用会形成期间费用直接减少2015年度利润。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截止目前公司与信达保险未发生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8,398,975.09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与信达保险发生的财产保险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综合利用化工一、二期的生产经营,可化解化工项目生产中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财产保险的方式将可能出现的财产损失风险予以转移,从而锁定化工项目的额外损失。关联交易行为、财产保险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准确、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化工一、二期项目财产保险业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概述表。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间接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是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科技”)控股的子公司,为解决蓝科锂业资金需求压力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健康稳定发展,蓝科锂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现金认购和债转股方式增发股份,增发及转股价格为3.51元/股,增发后蓝科锂业注册资本将由22,200万元变更为34124.88万元。公司拟向蓝科锂业现金投资28,99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1.本次向蓝科锂业增资基本情况

  (1)公司向蓝科锂业现金投资28,998.4万元,投资后公司持有蓝科锂业24.21%,盐湖科技持有蓝科锂业27.10%,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51.31%。

  (2)蓝科锂业股东盐湖科技、芜湖基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放弃增资的权利;股东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对蓝科锂业的879.52万元债权转为股权;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芜湖领航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投资6,955.2万元;新增自然人股东钟永亮以其对蓝科锂业的1,972.48万元债权转为股权;新增自然人股东钟永晖以其对蓝科锂业的3,050.72万元债权转为股权。

  3.本议案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在12个月内发生对外投资累计金额达到规定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

  4.本次向蓝科锂业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投资对象情况介绍

  1.蓝科锂业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22,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振琪

  经营范围:主营碳酸锂产品,兼营锂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咨询。

  本次增资前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蓝科锂业引入新的投资者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领航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08月1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D楼1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乌鲁木齐先锋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委派代表:张维

  公司类型: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2.姓名: 钟永亮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6021973XXXXXXXX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光华街14号501房

  3.姓名: 钟永晖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6021978XXXXXXXX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光华街14号501房

  4.蓝科锂业引入新的投资者的之间关系

  本次引入自然人股东钟永亮、钟永晖增资所持债权系蓝科锂业股东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对蓝科锂业债权转让给上述二人形成,二人系该公司董事长钟信才之子;新增股东芜湖领航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原股东方芜湖基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二者同为深圳基石资本团队管理下的基金,二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为张维。

  以上投资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蓝科锂业增资及债转股价格和股份情况

  蓝科锂业本次增资及债转股定价以青海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科华评报字(2014)第083号《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根据该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蓝科锂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7867.34万元,股本22200万元,折合每股权益为3.51元,经协商,本次增发及转股价为3.51元/股。

  本次蓝科锂业增发和债转股后总股本34124.88万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目前蓝科锂业建设年产一万吨优质碳酸锂业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项目建设期长,资金短缺,企业负担过重。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579万元,负债总额829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4.25%,较高的负债无法满足金融机构融资规定,限制了蓝科锂业融资能力和进一步发展能力,此次增资可以有效解决制约蓝科锂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资信度,优化股权比例,为蓝科锂业持续发展奠定强力支撑。

  六、备查文件

  (一)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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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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