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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5-01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4月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4月2日至 2015 年 4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4月3日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4月2日下午15:00 至 2015年4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 年3月27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2015 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 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刊登在 2015 年3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2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8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邮编:430223 传真:027-876174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4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程序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1),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 100 元,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 (包括议案的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如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7、投票举例: ①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 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②如果股东对议案 1 投反对票,对议案 2 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登录投票”,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同一股东账户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重复投票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结果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可于次一交易日在投票委托的证券营业部查询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邹汉琴 3、联系电话:027-87617347-6600 4、指定传真:027-87617400 5、通讯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6、邮编:430223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5-01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亏损的原因与历年相同,为生产季节性所致,系行业特点。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5年一季度报告中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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