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3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市场总体状况和管理层对房地产行业的看法

  报告期内,合肥的楼市销量处于同比下跌的态势,与此相比,土地市场则相对平稳。即使有多次延迟拍卖或拍卖转挂牌,但鲜有土地流标。据统计,2014年合肥市区出让经营性用地79宗,共7,781.159亩,成交金额 335.295亿元,与2013年成交量7,933.815亩、成交金额312.395亿元相比,土地成交量同比下降1.92%,成交金额上浮7.3%。报告期内,合肥市场“量跌价涨”,九大区住宅商品房成交91,072套,同比下降14.49%,成交面积928.5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74%。九大区住宅成交均价7,716.97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0.97%。2014年合肥楼市成交量虽有下行趋势,但并未出现持续性走低以及大幅的波动。上半年中除了2月受到春节影响,其他月份均保持7,000套以上的销量,而进入7月份,销量逐步下跌,“金九银十”两个月销量更是跌破7,000套大关,成为2014年合肥楼市销量最少月份,直到11月开始逐步回暖,并在12月销量突破8,300套。2013年3月房价首破7千元/平米,2014年11月房价首破8千元/平米,两年房价均保持10%的同比增长率。究其原因:一方面,市场拥有一定的基础需求量。另一方面,品牌新盘与刚性需求项目的入市能够持续推动成交。房价方面,由于高价位项目较大的成交占比以及房价上涨的预期存在,房价同比涨幅再超10%。除此以外,目前合肥九大区房价跨度较大,政务区房价长期保持在9千元/平米以上,新站区仍然是房价洼地。

  2014年,蚌埠市共出让地块78宗,出让面积约为5,156亩,拍卖金额为47.59亿元。从全年成交走势来看,蚌埠楼市整体呈年初火爆,年中下滑、年底翘尾的态势。据统计,2014年,蚌埠市区共销售商品房21,390套,其中住宅类商品房销售17,598套,同比2013年下跌21.9%。从全年来看,蚌埠楼市的住宅均价虽有小起伏,但销售均价基本处于稳步上涨的态势,从9月份开始,楼市销售均价就稳步迈进5000+时代。其中,4月份和6月份的销售均价最高,达到5,460元/平米,8月份均价达到全年最低水平,跌至为4,657元/平米。从整个2014年房价数据来看,蚌埠楼市销售均价为5,265元/平米,同比2013年5,483元/平米的销售均价,跌幅约为4%。2014年蚌埠楼市的去化周期一度超过15个月,今年11月份去化周期更是达到了18个月。我们认为,高库存压力是蚌埠房价持续下行的根本原因。

  2014年,宣城房地产市场呈现出开发投资放缓、交易总量回落、房价局部调整状况。据统计,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02亿元,同比增长6.7%;全市新建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分别为4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全年市区商品房登记销售10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7%。全年纯商品住房均价4,870元/平米,与上年相比均价回落100元/平米左右,总体基本稳定。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本市市区以外户籍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占比达74%,其中宣州区以外户籍购房达15%,均高于近五年的平均水平。我们认为,有自住需求和城镇化转移需求,是宣城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的内在动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集团(母子)公司管控模式实施企业管理,突出总部整体管控地位,管理变革取得一定成效,狠抓成本控制、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成本管控的举措逐步落地。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17.60亿元,比上年增长约11.73%;净利润1.72亿元;比上年增长约9.14%。工程建设方面:公司在建项目6个,新开工建设面积86.4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约63%;施工面积149万平方米;竣工4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约110%。报告期内,公司以拍卖方式取得肥东三块地块共约240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8项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但该调整事项不影响到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本期无其他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完成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手续。

  2013年12月12日,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安徽琥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完成安徽琥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手续,注册资本500万元。2014年7月21日公司将安徽琥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1200万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500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3月29日16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15年3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潘立生先生、孔令刚先生、於恒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全文于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760,343,910.36元,营业利润229,691,946.33元,利润总额232,030,660.29元,净利润172,159,352.64元,基本每股收益0.54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16,823,021.80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629,880.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46,800,219.93元,减去201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682,302.18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1,682,302.18元,减去2014年支付2013年度的现金股利32,010,000.00元,201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508,248,637.37元。

  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没有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银行借款计划》。2015年,公司将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保持企业业绩的增长,计划开工面积、施工面积、竣工面积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比2014年有一定幅度的提高,需要保证资金投入。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16年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银行借款,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相关借款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500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3月29日18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15年3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培飞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760,343,910.36元,营业利润229,691,946.33元,利润总额232,030,660.29元,净利润172,159,352.64元,基本每股收益0.54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16,823,021.80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629,880.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46,800,219.93元,减去201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682,302.18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1,682,302.18元,减去2014年支付2013年度的现金股利32,010,000.00元,201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508,248,637.37元。

  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保证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501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置业”)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蚌埠置业拟向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人民币1.8亿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公司将为该项银行最高额抵押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 (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本次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延安南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毅

  注册资本:1亿元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建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

  公司直接持有蚌埠置业100%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蚌埠置业资产总额1,122,357,315.25元,负债总额806,280,512.64 元 , 净 资 产 316,076,802.61 元 ; 2014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561,110,142.00元,利润总额79,612,801.03元,净利润59,727,739.96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项担保以保证合同的形式出具,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承担担保责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 (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 0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蚌埠置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蚌埠置业的业务发展需要,蚌埠置业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人民币1.8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蚌埠置业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501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8日15:00—2015年4月29日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15:00—2015年4月29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8、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5年度银行借款计划》;

  8、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一楼1103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031

  联系人:田峰

  电 话:0551-62661906

  传 真:0551-62661906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田峰;联系电话:0551-62661906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6220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3)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办法: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下午 15:00至2015年4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501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晓毅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奇梅先生、董事/总会计师徐鸿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田峰先生、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28版)
   第A002版:聚焦楼市新政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聚焦2014基金年报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保 险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31

信息披露